2022年曲阜市事业单位急需紧缺青年优秀人才引进线上面试公告
面试形式:本次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采取线上面试的形式进行,考生须在独立、安静的环境中进行面试。
二、面试内容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沟通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综合素质。
三、线上面试程序
(一)打印面试准考证
(二)系统调试(5月21日上午10:00-12:00)
未按时参加调试或未按规定操作,导致无法正常参加线上面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二)面试准备
考生需自备两部手机,第一部手机用于拍摄监考视频,第二部手机用于视频面试,具体如下:
1、第一部手机(拍摄监考视频)
2、第二部手机(视频面试)
第二部手机需要固定在考生正前方,能清楚拍摄考生上半身,须带有摄像头、具有录音录像功能、可用存储内存至少在4G以上,且有能满足连续录像两个小时的电量。
如考生因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线上面试中断或无法进行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图:结构化面试机位示意图
(四)线上面试(5月22日下午15:00)
第一步:身份验证视频录制。考生提前准备身份证、面试准考证,点击【开始录制】进入身份验证视频录制,根据视频画面、文字提示调整画面角度,并依次对准镜头出示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大声朗读画面文字内容,朗读完毕后,点击下方红色按钮完成录制。
第二步:视频确认。待身份验证视频录制生成后点击查看视频,进行播放,确保考生本人身份证、面试准考证、本人画面清晰,视频声音清晰洪亮,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无误】,如视频播放有问题或不清晰,可以点击重新录制。
第三步:人脸识别。考生点击“人脸识别”,自拍一张本人照片进行人脸识别(请勿佩戴口罩);如果自动审核失败,考生可点击“人工审核”等待工作人员进行审核。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参加线上面试,证件不全或不一致者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需严格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如有替考、舞弊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面试资格。线上面试过程全程视频记录并存档,考生的疑似违纪行为,线上面试结束后,根据记录视频、监考员记录等进行研判,确属违纪的,依规依纪处理,取消面试成绩。
3、考生所在的线上面试环境应为光线充足、封闭、无其他人员、无外界干扰的安静场所,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场所内不得放置任何书籍、影像资料、电子设备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
4、考生请保持良好仪容仪表和行为举止,调整好身体坐姿和摄像头的拍摄角度,摄像头可以看到小程序端屏幕,并确保上半身能够在监控端的摄像范围内,拍摄角度应避免逆光。
5、考生不得使用滤镜等可能导致本人图像严重失真的设备,不得佩戴耳机和饰品,上衣不带怪异纽扣,不得遮挡面部或耳朵,线上面试期间不佩戴口罩。
6、考生面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以及使用任何电子产品等设备记录,未经许可不得接触和使用除面试小程序端和监考端以外的手机。面试结束前,面试内容为秘密,考生不得泄露。
8、在正式开始面试前,请考生将设备及网络调试到最佳状态,监考端摄像头应全程开启。线上面试过程中由于设备故障、断电断网等导致面试或监考视频拍摄无法正常进行的,由考生承担相应责任。
9、线上面试期间,考生不得离场,确保始终在监控视频范围内。同时考生所处面试场所不得有其他人员在场,一经发现,一律按违纪处理,取消面试成绩。
10、线上面试期间,考生禁止操作手机,使用快捷键切屏、截屏,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取消面试成绩。
附件:线上面试违纪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
中共曲阜市委组织部
曲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16日
附件
线上面试违纪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
第一条考生不遵守面试纪律,面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面试违纪:
(一)所处面试环境同时出现其他人的;
(三)离开座位、离开监控视频范围、遮挡摄像头的;
(四)有进食、进水、上卫生间行为的;
(五)有对外传递物品行为的;
(六)佩戴耳机的;
(七)未经允许强行退出考试软件的;
(八)其它应当视为本场面试违纪的行为。
第二条考生违背面试公平、公正原则,面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面试作弊:
(一)伪造资料、身份信息替代他人或被替代参加面试的;
(三)浏览网页、在线查询、翻阅电脑和手机存储资料,查看电子影像资料的;
(四)翻阅书籍、文件、纸质资料的;
(五)未经许可接触和使用通讯工具如手机、蓝牙设备等,使用各类聊天软件或远程工具的;
(六)其它应当视为本场面试作弊的行为。
(一)拍摄、抄录、传播试题内容的;
(二)抄袭、协助他人抄袭的;
(三)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四)评分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
(五)考生的不当行为导致试题泄露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
(六)经后台监考发现,确认考生有其它违纪、舞弊行为的;
(七)若发现考生有疑似违纪、舞弊等行为,面试结束后由考务人员根据考试数据、监考记录、系统日志等多种方式进行判断,其结果实属违纪、舞弊的;
(八)其它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第四条考生有第一条所列面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本场面试成绩。
第六条如考生因手机设备问题、网络问题、考生个人行为等问题,导致考试视频数据缺失,而影响考务人员判断本场面试有效性的,取消本场面试成绩。
第七条面试过程中,未按要求录制真实、有效的移动端佐证视频,影响考务人员判断考生行为的,取消本场面试成绩。
第八条面试过程中,如视频拍摄角度不符合要求、无故中断视频录制等,影响考务人员判断本场面试有效性的,由考生自行承担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