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为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拔适岗人才,优化市属事业单位人员结构,连云港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7名编制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2月28日至2006年3月4日之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放宽至40周岁;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写明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六)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并审核。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七)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八)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十)资格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英语四级、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英语四级、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十一)本次公开招聘的全部岗位均没有户籍限制。
(十二)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安排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负责。
政协连云港市委员会办公室:0518-85801455;
中共连云港市委党校:0518-81088813;
中共连云港市委党史工作办公室:0518-85802365;
连云港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0518-85586918;
连云港市总工会:0518-85400643;
连云港市残疾人联合会:0518-85850157;
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518-85804636;
连云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0518-85811227;
连云港市民政局:0518-85575887;
连云港市财政局:0518-85520604;
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518-85521201;
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0518-85521732;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18-85527162;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0518-85501629;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0518-85817224;
连云港市水利局:0518-80826034;
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0518-86090559;
连云港市商务局:0518-85825767;
连云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0518-85681857;
连云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0518-80705522;
连云港市应急管理局:0518-85810793;
连云港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0518-85868011;
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518-85681160;
连云港市体育局:0518-85817650;
连云港市医疗局:0518-85585356;
连云港市机关事务管理局:0518-85815066;
连云港市广播电视台:0518-85452060;
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0518-85520678;
连云港市教育局:0518-85822187;
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518-85820163;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0518-85985567;
连云港开放大学:0518-85820305;
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0518-86095614;
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社会事业局:0518-82256333。
技术服务咨询:0518-85826670(受理涉及网报系统使用、照片处理、密码遗失、打印准考证等技术问题)。
(二)网上确认
1.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等有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资格初审意见。
3.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
缴费后不退还报名费,但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家庭人员除外。
4.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等导致报名不的,均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50kb以下。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其中:全日制在读的学生(除2024年应届毕业生外)不得报考。非全日制在读的学生报名时,应如实填写在读学习经历,并聘用后可全职在岗工作。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将根据岗位工作要求,对非全日制在读的报考者情况进行鉴别。如报考者虚报、瞒报、漏报在读学习经历或具体学习形式,影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资格审核的,将取消报考资格、终止聘用程序或取消聘用;
(2)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4年9月4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部分岗位加试技能测试。
笔试、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组织。技能测试原则上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组织(详见《岗位表》)。
(二)统一笔试
1.笔试科目
各岗位笔试科目名称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但考试内容根据岗位类别分别确定,其中:“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与管理类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各招聘岗位的类别详见《岗位表》中“岗位类别”。
笔试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4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3)。
笔试地点:连云港市(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合格分数线为笔试总分的50%。
5.笔试成绩以百分制的形式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报名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三)资格复审
1.笔试阅卷结束后,无技能测试的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招聘的人数,在3:1范围内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有技能测试的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招聘的人数,在5:1范围内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4.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技能测试)资格,如有复审不通过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被取消面试(技能测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网站公布(具体网址详见附件4)。
(四)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详见《岗位表》),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为技能测试总分的60%。技能测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于技能测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组织技能测试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在其网站公布。
(五)面试
1.无技能测试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有技能测试的,在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折合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30%,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从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招聘的人数,在3:1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入围面试人员的姓名、笔试(技能测试)成绩及排名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2.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无技能测试岗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有技能测试岗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五、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的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参加考察体检,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考察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负责,考察工作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岗位表》中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
六、公示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备案后不再进行递补。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八、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九、监督和举报
2.中共连云港市委组织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受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