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学院地处赣西中心城市——江西省宜春市。宜春自古就有“江南佳丽之地,文物昌盛之邦”美誉,是国家第一批生态试点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和全国卫生城市。宜春风光旖旎,交通便利,沪瑞高速、杭长高铁、浙赣铁路穿城而过,明月山民用机场四通八达。
宜春学院前身是1958年创办的宜春大学。2000年1月,经教育部批准,由原宜春师范专科学校、宜春医学专科学校、宜春农业专科学校、宜春市职工业余大学合并升格为全日制公办本科院校。
学校现有本部校区、北校区和新校区三个校区,占地2020.64亩。截止2019年8月31日,全日制在校生17858人。现有教职工1559人(含工勤人员),其中,专任教师1051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达42.82%以上,博士、硕士占专任教师比例80.97%以上;学校外聘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杂交水稻研究中心主任袁隆平、中国科技大学博士生导师陈仙辉院士等100多名高级专家为客座教授。
近年来,学校办学声誉得到提升。2011年10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学校被批准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项目——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2015年,获批江西省首批转型发展的十所试点高校之一;2018年,在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中,评估专家组认为学校是“一所区域特色鲜明、优势突出、极具发展潜力的地方应用型大学”;2019年,学校成功入选50所“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和教育部“科学工作能力提升计划(百千万工程)建设学校”;连续4年获得省综治先进单位,连续多年获得节能、计划生育、信访等方面工作先进单位。
学校现有18个教学院,有教育学、医学、农学、文学、理学、工学、经济学、法学、管理学、艺术学、历史学11大学科门类,省级“十二五”重点学科4个、省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5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重点基地)4个、省文化艺术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1个。
学校现有69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特色专业2个,省一流专业2个,省特色专业8个;国家“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业2个,省“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5个;国家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4个。有专业学位硕士点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院士工作站2个。
作为赣西地区办学历史最悠久的综合性本科院校,宜春学院始终坚持立德树人,秉承“厚德、尚能、博学、笃行”校训,践行“地方性、应用性、开放性”办学理念,致力于培养“五有”人才。
进入新时代,宜春学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推进“四个回归”,深化产教融合,主动对接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走创新发展、内涵发展、转型发展、特色发展之路,着力打造事业发展的“升级版”,为把学校建设成为有特色、高水平的地方应用型大学而努力奋斗。
(二)规章制度建设
本学年度学校共制定规章制度55项,其中党委工作方面21项,行政工作方面34项。
(三)践行民主办学
认真履行教代会职权,切实保障教职工的主人翁地位。为有效保障广大教职工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2019年4月10日~11日,宜春学院第四届第四次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召开。会议审议了校长工作报告、提案审查处理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工会工作报告、工会经费审查报告、第三轮岗位聘用管理实施方案等,并通过了关于校长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第三轮岗位聘用管理实施方案的决议。2019年1月15日~3月15日,机关一、文传学院等20个分会认真开好二级教代会,积极推动基层民主管理与监督。
(四)推进校务公开
(五)发挥学术委员会作用
学术委员会是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的具有权威性的学术咨询审议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审议学科、专业的设置和教学、科研计划方案,评定教学、科研成果等有关学术事项。2018~2019学年度共召开学校学术委员会会议5次,研究结果以会议纪要形式在学校0A办公系统公布。
(六)凝炼办学理念
学校根据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主动适应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要求,全面总结办学历程中凝炼的办学优势和特色,充分考虑学校在国家和地方高等教育体系中的布局、地位、区域特点及学校自身条件和发展潜力,凝聚全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的智慧,经广泛讨论与充分论证,并通过历次学校党代会报告、不同时期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宜春学院章程》等,逐步明晰了学校的办学定位与目标。这些已在学校OA办公系统公开。
(七)年度重点工作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全国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推进“四个回归”,以党建工作引领学校治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动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推进产教融合推动社会服务能力增强,推动构建开放办学体系,推动智慧校园建设提升管理水平,建设文明和谐校园,推进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条件建设,迎接教育部师范类专业认证和启动教体新区宜春学院新校区,大力引培人才。这些本年度重点工作体现在《中共宜春学院委员会宜春学院2019年工作要点》(宜学院党字〔2019〕1号)、《宜春学院2019年校长工作报告》(宜学院字〔2019〕1号)中,并在学校0A办公系统公开。
二、招生考试信息
(一)本科学生招生考试信息
1.招生计划、录取人数及报到情况
2019年我校招生计划4255名,均为本科,其中专升本计划90名。
2019年我校录取本科新生总数4255人,报到总数4098人。
2.录取新生生源结构状况(不含专升本)
2019年我校在27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专业63个。
其中,录取新生中按科类分:普通文理类3376名,占81.06%;艺术类619名,占14.86%;体育类170名,占4.08%。按省份分:江西考生2834名,占68.04%;外省考生1331名,占31.96%。
3.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及内容
(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信息
1.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
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52人,其中普通计划49人,“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3人。
2019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新生录取总数52人,报到总数50人。
2.考生录取信息公布
3.考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新生复查及处理结果
学校通过以上公开公布的招生方式,实现了与考生及家长的良好沟通。
在今年新生复查中,未发现冒名顶替等情况。
三、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
(一)财务、资产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财务资产管理,保障事业科学发展,学校先后出台了《宜春学院经济合同管理暂行办法》《宜春学院经费开支管理暂行规定》《宜春学院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宜春学院出差审批办法》《宜春学院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宜春学院有偿服务管理试行办法》《宜春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宜春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细则》《宜春学院仪器设备管理暂行办法》《宜春学院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宜春学院实验室设备配置管理办法》《宜春学院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办法》《宜春学院物资设备验收管理制度》《宜春学院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宜春学院受赠资产及对外捐赠物资管理办法》《宜春学院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实施细则》《宜春学院经营性资产管理办法》等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并在计财处网站、资产与设备管理处网站上公示。
(二)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招投标
(三)收支预算情况
1.部门收入情况
2019年宜春学院收入预算总额为42595.32万元,较上年减少863.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805.32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55.89%,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了1783.21万元;事业收入1129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26.51%,较上年减少80万元;其他收入50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17%,较上年减少1000万元;上年结转700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6.43%,较上年增加2000万元。
2.部门支出情况
2019年宜春学院支出预算总额为42595.32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4754.9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8.12%,较上年减少1207.01万元;项目支出17840.4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1.88%,较上年增加1630.80万元;直接成本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1287.0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教育支出42595.3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较上年减少863.21万元。
基本支出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2772.3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91.99%,较上年减少1062.5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878.7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7.59%,较上年增加499.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3.8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0.42%,较上年减少643.55万元。
3.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宜春学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3805.3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5.89%,较上年减少1783.21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划分为:教育支出23805.3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较上年减少1783.21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为:基本支出11964.9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414.01万元;项目支出11840.40万元,较上年增加630.80万元。
4.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1878.7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99.13万元,主要由于教学日常运行经费安排有所增加。
5.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部门共有车辆1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0辆。
6.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3个,包括:人才引进、购买服务、奖助学金及贷款贴息市级配套资金,涉及资金2280万元。
7.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宜春学院“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资金安排26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57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学校与国(境)外大学开展合作交流。
公务接待费75万元,与上年持平,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努力降低公务接待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4万元。
(四)收支决算情况
1.收入决算情况
2019年收入合计56699.58万元,较上年增加19.15%,主要由于:一是增加了教体新区新校区建设拨款9000万元,二是增加了实验实训大楼一期专项拨款1700万元。
2019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39592.06万元,占69.83%;事业收入13492.90万元,占23.80%;其他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3614.62万元,占6.37%。
2.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支出合计64804.36万元,较上年增长41.48%,主要由于:人员支出在2018年有了较大提高,增加了教体新区和实验实训大楼的建设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3581.67万元,主要由于:部分政府采购项目未完成和部分科研项目经费未执行完。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44906.05万元,占69.29%;项目支出19898.31万元,占30.71%。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39702.62万元,决算数为36257.66万元,完成预算的91.32%。
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学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910.6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270.32万元,较2017年减少700.50万元,下降5.40%;商品和服务支出4315.75万元,较2017年减少3010.37万元,下降41.09%;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72.70万元,较2017年减少2786.25万元,减少94.40%;资本性支出2951.90万元,2017年未安排财政性资金。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2万元,决算数为127.80万元,完成预算的66.56%,决算数较上年增长8.11%。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7万元,决算数为34.86万元,完成预算的61.1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5万元,决算数为32.94万元,完成预算的43.92%,决算数较上年增长10.5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上年增长476.92%。
6.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为9954.98万元,较上年增长12.67%,主要原因是:加大了教学经费的投入。
7.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学校共有车辆1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2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5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1台(套)。
8.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学校以年初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财务管理水平,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成效: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二是探索绩效跟踪监控,加强过程监督。三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五)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
1.我校收费项目为学费、住宿费和教材费等。
2.收费依据
(1)学费收费文件:赣府厅字〔2016〕51号、赣教财字〔2012〕1号、赣发改收费字〔2012〕1093号、赣发改收费字[2014]1373号、赣发改收费〔2017〕570号、赣教计字〔2001〕225号、赣教计字〔2000〕163号、赣发改收费字〔2010〕1582号、赣发改收费字〔2008〕1547号、赣发改收费字〔2012〕2344号、教外来〔1998〕7号、赣教计字〔2006〕141号。
(2)住宿费文件:赣教计字〔2002〕146号、宜市价费〔2000〕34号。
(3)新生身体复查费文件:赣教体艺字〔2011〕32号。
3.收费标准
(1)学费:(收费依据:赣府厅字〔2016〕51号、赣教财字〔2012〕1号等)。
(2)住宿费:一般宿舍500元/生/学年;北校区学生公寓800元/生/学年;学生公寓1000元/生/学年。
(3)教材费:专升本新生1000元/生;其他全日本专科新生2000元/生;硕士研究生新生500元/生。
(4)新生身体复查费:70元/生/学年。
0795-12358(宜春市价格监督检查局);
0795-3201923(宜春学院纪检监察处)。
四、人事师资信息
(一)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
经核实,我校校级领导干部无社会兼职情况。
(二)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
2018~2019学年,我校校级领导因公出访团组共计5批次,赴爱尔兰、匈牙利、印度、俄罗斯和英国进行教育合作与交流访问。
(三)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情况
我校现有正式编制人员1429名。2019年初,完成了我校第三轮岗位设置工作,重新核准了我校三类岗位数。其中,管理岗位数365个(包括三级2个、四级9个、五级60个、六级80个、七八级178个,九级36个);专业技术岗位数1480个(包括高级岗位562个,中级岗位666个,初级岗位252个);工勤岗位数45个(包括二级3个、三级11个、四级22个、五级19个)。现各级各类岗位聘任工作正在进行当中。
(四)校内中层干部任免、人员招聘信息
1.2018~2019学年度,我校现有正处级干部50人,副处级干部75人。
2.学校人员招聘信息每年均公布在上级有关部门网站和学校及人事处网站向社会公开,2018~2019学年度共公开招聘74名博士研究生、30名硕士研究生。
(五)教职工争议解决办法
学校按照国家《事业单位管理条例》等有关政策法规以及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协商解决教职工有关劳动争议等问题,教职工可以通过申述、工会组织等多种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五、教学质量信息
(一)在校学生
截止2019年8月31日,我校共有全日制在校生17858人。其中,本科生16263人,专科生1099人,留学生399人,硕士研究生97人。全日制本科生中,师范类3199人,占19.2%;非师范类13043人,占78.4%。
(二)专业设置
学校共设69个本科专业。其中,师范类专业15个,非师范类专业54个。覆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等11个学科门类。2019年,招生本科专业63个。
(三)课程设置
2018~2019学年,本科课程开设5238门次,开课班级数平均规模45.40人。开设校公共选修课59门,选修人次6074人次;网络公选课202门,选修人次达11575人次。选修总人次达到17649人次。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34.64%,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28.58%。
(四)教授授课
2018~2019学年,教授讲授本科课程累计358门次,占总课程数的比例为5.82%,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为90.5%。
(五)学籍管理
(七)大学生就业创业
学校积极做好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近两年来,学校被评为“江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优秀单位”。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比赛多次获奖。2018年,学校大学生创业项目在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国家级铜奖一项,获得江西省优秀组织奖。2019年在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荣获国家级金奖一项、银奖一项、铜奖二项和江西省优秀组织奖。大学生孵化基地荣获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颁发的2019年第四批“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江西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授予的2019年江西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孵化示范基地等荣誉。
(八)毕业生就业信息
1.毕业生就业
2.毕业生就业信息
学校2019届毕业生总人数为4549人(其中:本科3989人,专科560人),总就业人数3894人,就业率为85.6%,其中,本科生就业人数3424人,就业率为85.8%;专科生就业人数470人,就业率为83.9%。在就业的本科毕业生中,升学405人,进入企业2385人,进入机关、事业单位579人;在就业的专科毕业生中,升学55人,进入企业290人,进入机关、事业单位122人。
(九)艺术教育情况
学校高度重视艺术教育工作。保证艺术教育经费投入,加强艺术师资队伍建设,加强艺术教育管理,注重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观念和审美能力,陶冶学生道德情操,促使大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2.设施设备。学校着力改进教学设施。音乐学、舞蹈学专业建有钢琴房150间,电钢教室2间,MIDI音乐教室1间,舞蹈房4间、古筝教室1间、声乐实训室1间,管乐排练室1间,合唱教室1间,音乐厅1个;舞蹈表演专业拥有功能设施齐全、技术条件先进的现代训练场馆,面积近2000平方米。北校区为美术设计专业办学的独立校区,正在打造赣西乃至江西和全国版画高地。书法艺术专业建有全国领先的实训中心,有书法专业教室、临摹室、装裱室及书艺茶艺室等各类教学实践设施。这些都为我校艺术教育教学、创作、实践、科研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3.教育成果。学校注重艺术实践。通过开展好青年教师示范音乐会,举办各类学生音乐会等方式,强化艺术实践。一年来,音乐舞蹈学院师生参加比赛获省级以上奖项5项。承办了“凝心聚力·共铸辉煌”宜春学院庆祝建校60周年师生汇报演出,师生参加首届“中国农民丰收节”江西系列活动开幕式文艺表演,承办了宜春月亮文化节闭幕式“明月颂,宜春美”合唱音乐会,张胜良教授出版《宜常来·春常在》声乐作品专辑1部,并为主旋律电影《红色圩场》进行音乐创作;承办了两次“清风颂”廉政主题文艺演出。音乐舞蹈学院与体育表演专业师生参加比赛获省级以上奖项164项,荣获2019年全国健美操锦标赛健美操“国家健将”运动员和一级运动员等级称号。美术与设计专业师生有28件作品在省级人以上(含省级)展览中获奖。书法艺术专业师生创作的作品在省级以上展赛中展出、获奖70余件。承办了“中国书法:观念与契机”国际书法论坛。承办了宜春市第十二届月亮文化旅游节闭幕式演出,社会反响强烈和受到好评。
(十)体育发展情况
学校高度重视学校体育工作。通过严格体育教学,积极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举办丰富多彩的校园文体活动等举措,落实各类体育工作文件精神,切实提高学生身体素养,促进体育与德育、智育、美育有机融合,造就全面发展的人才。
我校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学校面向学生开设了多种类型的体育课程,打破学生原有的系别、班级建制,以运动项目分班重新组合上课,以满足不同层次、不同水平、不同兴趣学生的需要;将原有的集体晨跑制度引入移动互联网思维,利用手机APP记录学生晨跑情况,并将情况直接与体育课成绩挂钩,更好的让学生走出宿舍,走向操场;同时学校通过以体育运动俱乐部的形式,作为体育课堂的补充,让更多的学生参与到体育锻炼中来。全面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时分析、整理、上报测试数据,2018~2019学年,我校毕业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率为93.25%。学校举办了首届体育文化节活动,使广大同学在享受运动之乐的同时,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终身体育的理念,学生反应效果非常好。
2018~2019学年,我校学生积极参加多项体育赛事。体育舞蹈、健美操、龙舟、跳绳、气排球等项目纷纷亮相国家级赛事。本学年在国家级比赛中获得第一名52项,前三名86项,前六名123项;在省级赛事上获得第一名41项,前三名34项。学生程灵芝入选皮划艇国家队队员,学生熊亚瑄入选2020年东京奥运会初步运动员队伍,5名学生获得健美操国家级健将和多名学生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称号。
(十一)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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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学生管理服务信息
(一)学籍管理办法
继续执行《宜春学院关于公布修订后的学生管理规章制度之(“1+4”制度)》(宜学院字〔2017〕97号)。
(二)学生管理办法
继续执行2017年9月修订的《宜春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宜春学院学生日常管理办法》《宜春学院学生处分管理规定》。
(三)学生奖助、减免、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
继续执行2017年学校修订的《宜春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宜春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宜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宜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宜春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宜春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宜春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宜春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宜春学院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2019年结合上级和学校实际对《宜春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宜春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宜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等制度进行了修订,并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执行。
(四)学生奖励处罚办法
继续执行2017年修订的《宜春学院学生处分管理规定》《宜春学院学生评优办法》《宜春学院文明寝室创建考核评比办法》《宜春学院关于解除学生纪律处分的规定》等规章制度。
(五)学生申诉办法
执行2018年修订的《宜春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办法》。
七、学风建设信息
1.学风建设机构
成立了宜春学院学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宜春院党办字〔2014〕10号)。由校领导、组织、人事、科研、宣传、研究生工作、学工处等职能部门和各教学院领导组成,下设宣传教育办公室,挂靠研究生工作处,负责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的具体实施。
2.学术规范制度和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构
七、学位、学科信息
3.2019年,学校加大学科建设经费投入,同时出台了《宜春学院一流学科建设考核办法》(宜学院字〔2018〕211号),对现有的6个优势型学科,5个成长型学科,4个培育型学科加强过程管理与考核,加强监督指导,形成动态调整机制,提高学科建设成效。
九、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
(一)招生考试信息
1.留学生招生章程、简章及招生计划
学校2018年留学生计划招生80人,其中临床医学专业(汉语授课)计划招生60人,实际招生63人;动物医学(汉语授课)计划招生10人,实际招生9人;动物科学(汉语授课)计划招生10人,实际招生8人。
(二)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
学校秉承开放性办学理念,加强了与国境外高校、机构的的交流与合作,积极为师生搭建海外合作交流平台,推进教师、学生赴国境外参与各类合作交流项目,取得了一定成效。
十、其它
学校修订了《关于预防和处置政治、治安、公共安全突发性事件应急工作预案》。2018~2019学年度,学校未发生安全责任死亡事件、政治性案件、群体性事件、重大刑事案件和灾害性事故,实现了“五无”目标,维护了学校安全稳定,确保了学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