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市卫生健康系统2020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普通)
序号
招聘单位
岗位等级
岗位性质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最低招聘比例
学历
学位
专业及相近专业名称
其他条件要求
招聘对象
备注
79
青州市王坟中心卫生院
初级
D
针灸推拿技师
1
3:1
大专及以上
针灸推拿、针灸推拿学
派遣期内毕业生
80
青州市东夏中心卫生院
中医康复医师
中医康复技术、针灸推拿、针灸推拿学
81
青州市黄楼卫生院
A
精神科医师
临床医学、精神医学
取得执业证书者执业范围要求为精神卫生专业
82
青州市谭坊中心卫生院
C
检验师
医学检验技术、临床检验诊断学、医学检验学
83
弥河中心卫生院
临床医师
临床医学
84
合并岗位一
5
弥河中心卫生院1人,庙子中心卫生院1人,高柳中心卫生院1人、东夏中心卫生院1人,经济开发区卫生院1人
85
合并岗位二
中医师
3
中医学
王坟中心卫生院1人,何官卫生院1人,王府卫生院1人
86
合并岗位三
B
药剂师
2
药学
益都卫生院1人,云门山卫生院1人
87
合并岗位四
公共卫生科医师
预防医学
邵庄卫生院1人,高柳中心卫生院1人,王府卫生院1人,益都卫生院1人,云门山卫生院1人
88
合并岗位五
影像科医师、技师
医学影像技术、医学影像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邵庄卫生院1人,谭坊中心卫生院1人
89
合并岗位六
F
护士
护理、护理学
1年内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黄楼卫生院1人,庙子中心卫生院1人
90
合并岗位七
E
会计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会计学、财务管理
计划生育协会1人,皮肤病防治站1人,结核病防治所1人,何官卫生院1人,经济开发区卫生院1人
说明:1.岗位性质一栏:A为医疗类、B为药学类、C为检验类、D为中医类、E为综合类、F为护理类。2.派遣期内毕业生指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3.应聘医疗岗位人员,如已完成医师执业注册,执业范围必须与应聘岗位一致。4.潍坊市益都中心医院、青州市人民医院、青州市中医院、青州市妇幼保健院四家公立医院招聘人员为控制总量内人员;其他市直单位及乡镇卫生院招聘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5.所有岗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青州市卫生健康系统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44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青州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25名,其中公立医院控制总量内人员190名,事业编制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应聘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9月9日以后出生)。其中,应聘中级岗位的可放宽至45周岁(1974年9月9日以后出生);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青州市卫生健康系统2020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7.部分岗位专项用于招聘“派遣期内毕业生”。“派遣期内毕业生”是指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8.应聘医疗岗位人员,如已完成医师执业注册,执业范围必须与应聘岗位相匹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岗位。已聘为青州市医疗卫生单位事业编、控制总量内人员的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见职位信息栏)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
2.单位初审
青州市卫生健康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3.网上缴费
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审核通过后,持有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于2020年9月9日11:00—9月13日16:00到青州市卫生健康局(青州市范公亭西路583号)人事科教科303室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4.计划调整
紧缺专业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其他岗位对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l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岗位要求的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
5.资格审查
进入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的应聘人员(含报考紧缺岗位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青州市卫生健康系统2020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青州市卫生健康系统2020年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承诺书》、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并如期毕业)、身份证以及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执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合格成绩单、工作经历证明、社保缴纳明细(所报岗位有要求者提供)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要提交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对出具同意报考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须在体检前提供。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与报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已聘任的予以解聘。其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考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各100分。报考紧缺专业岗位人员凭身份证只参加专业技能测试(面试)。
1.笔试
(2)笔试形式及内容:笔试形式为标准化试题,填涂答题卡,微机阅卷。笔试内容:①卫生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②综合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青州市卫生健康局依据笔试情况进行确定。
2.专业技能测试(面试)
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由青州市卫生健康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卫生类岗位进行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所报岗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综合类岗位进行结构化面试。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紧缺专业岗位人员可持身份证参加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其他岗位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相同岗位招聘计划在10人以下的,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人选按1:3比例;10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其中招聘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专业技能测试(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本场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考生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3.总成绩计算办法
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结束后,紧缺专业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即总成绩;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对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按成绩高低确定各岗位考试名次,对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者,可采取加试确定名次。紧缺专业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
五、体检考察
考试名次确定后,根据各岗位计划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青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卫生健康局板块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考试名次由本人依次选择岗位。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根据公立医院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潍坊市益都中心医院、青州市人民医院、青州市中医院、青州市妇幼保健院聘用人员为公立医院控制总量内人员。其他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所有岗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不低于5年的聘用合同,并落实有关待遇。受聘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
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