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青州市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育人才队伍结构,为兴办人民满意教育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青州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5名中小学事业编教师和73名人员控制总量备案制管理幼儿教师。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44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四)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29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取得的,经招考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延长。其他应聘人员须在2020年6月29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
(七)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就本人教师资格证提供承诺书,先报名参加考试,聘用后须在一年内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按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规定,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取消录用。其他应聘人员须在2020年6月29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八)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2.单位初审
青州市教育和体育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工作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
3.网上缴费
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减免考务费的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4.计划调整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笔试准考证》原件。
2.《青州市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内含青州市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诚信承诺书)原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所有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用学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代替,并承诺于2020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取消录用资格,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取得的,经招考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延长。
海外留学人员以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应聘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等有关证明材料。以在港澳台取得的学历、学位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等有关证明材料。
5.本人所有的毕业证、学位证网上验证结果。考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毕业证验证结果《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打印学位查询结果《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网上查询不到结果的,承诺于2020年7月31日前提供,届时无法提供的取消录用资格,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取得的,经招考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延长。
6.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用学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代替,并承诺于2020年7月31日前提供报到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取消录用资格,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取得的,经招考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延长。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考生必须提供报到证原件。
7.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就本人教师资格证提供承诺书,先报名参加考试,聘用后须在一年内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按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规定,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取消录用。
8.教师资格证网上验证结果。考生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打印证书验证结果。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同上处理。
9.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最晚可在总成绩公布后第三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2.笔试形式及内容:笔试形式为标准化试题,填涂答题卡,微机阅卷。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和专业知识,分别占20%和80%。教育理论包括教育学、心理学,专业知识为各科所学专业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青州市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相同岗位招聘计划在10人以下的,面试人选按1︰3比例;10人(含)以上的,按1︰2比例(其中招聘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采用讲课的形式,邀请外地评委现场打分。讲课内容为现行中小学和幼儿园教材中各学科一节课内容。讲课根据各学科人数,分组进行,抽签决定讲课顺序。备课30分钟,讲课10分钟。
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范围。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以该考生所在讲课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三)总成绩计算办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确定后,按成绩高低确定各岗位考试名次,对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五、考察、体检和聘用
1.确定入围人员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因考生放弃考察、体检、选岗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
3.考察
4.选岗
入围且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照岗位招聘计划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主选择就业岗位。
5.公示及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青州市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栏目教育和体育局板块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