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案》等文件规定,现将潍坊市第二人民医院2025年校园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国内外院校2025年毕业生,博士研究生报考不限毕业年限。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4年11月28日及以后出生)。
7.应聘医疗岗位人员,需取得医师资格证(2025年八年制毕业除外),如已完成医师执业注册,执业范围必须与应聘岗位相匹配;其他岗位有执业资格要求的,必须具备相应岗位资格证。
8.应聘医师岗位人员应在2025年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10.根据《关于转发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的通知》(鲁卫科教字〔2021〕2号)文件精神,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2025年潍坊市第二人民医院校园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本人签字的《2025年潍坊市第二人民医院校园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本人签字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3)身份证(正反面);
(4)本科及以上毕业证、学位证(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明);
(5)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培训基地盖章的在培证明或培训基地盖章的省级卫健部门公示合格人员名单;
(6)在校期间成绩单;
(7)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材料和获得的荣誉奖励(免笔试的考生提供);
(8)留学回国人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9)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供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10)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须用有效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及信息必须一致。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招聘岗位的要求。因提交信息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的信息、材料不实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审查
医院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与报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已聘任的予以解聘。其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考试
博士研究生岗位采取面谈交流、专家评议方式进行,免笔试,设置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者不列入考察体检范围;报考其他岗位人员,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均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
1.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等基本素质和专业理论、专业技能,衡量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方式为半结构化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综合应聘人员现实表现评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者不列入笔试范围。按照1:3的比例进入笔试,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参加笔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实有人数确定。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在考点公布。
2.笔试
面试结束后,进入笔试范围人员集中进行笔试。笔试只考一科,根据专业不同分设考试科目。主要考察从事岗位的专业知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医院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研究确定。
3.总成绩计算与排名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对笔试成绩不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各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岗位,进行加试排名。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实有人数确定。
四、考察和体检
考察合格的,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实有人数确定。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从应聘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两次。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潍坊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医院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医院提出聘用意见,经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报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有关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均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落实有关保障待遇。符合条件的享受《中共潍坊市委潍坊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和《中共潍坊市委办公室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人才安居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待遇。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招聘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要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程序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潍坊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0536-8214071
2.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
3.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附件:1.《2025年潍坊市第二人民医院校园招聘(第一批)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2.《2025年潍坊市第二人民医院校园招聘(第一批)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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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5年潍坊市第二人民医院校园招聘(第一批)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