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益都中心医院、青州市人民医院2023年校园招聘优秀人才公告(第二批)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有关规定,现将潍坊市益都中心医院、青州市人民医院2023年校园招聘(第二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见职位信息栏)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户籍不限,国内外院校硕士研究生(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2021、202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应聘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9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供学历学位证明,并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原件。非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6月9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
7.应聘医疗岗位人员,如已完成医师执业注册,执业范围必须与应聘岗位相匹配。报考要求“2023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合格成绩单”岗位的,如未按时取得相应合格证书或合格成绩单,已聘任的予以解聘。
8.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9.根据《关于转发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的通知》(鲁卫科教字〔2021〕2号)文件精神,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10.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潍坊市益都中心医院、青州市人民医院2023年校园招聘优秀人才(第二批)岗位计划一览表》。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或已就业人员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或就业单位同意。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已在青州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或控制总量内工作人员不能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二)报名方式
(三)报名要求
(1)本人签字的《2023年校园招聘优秀人才(第二批)报名登记表》(须附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纯色背景、面部清晰可辨);
(2)本人签字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籍证明,专升本的须提供专科毕业证书);
(5)报考医师岗位的如已取得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须一并提供;
(6)在校期间成绩单;
(7)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和获得的荣誉奖励;
(8)留学回国人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9)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供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10)适用于“两个同等对待”的考生,须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11)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须用居民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及信息必须一致。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招聘岗位的要求。因提交信息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的信息、材料不实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四)资格初审
青州市卫生健康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在网上报名时,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与报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已聘任的予以解聘。其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1)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等基本素质和专业理论、专业技能,衡量考生的综合素质,方式为半结构化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综合考生现实表现评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者不列入笔试范围。按照1:5的比例进入笔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实有人数确定。
(2)面试结束后,进入笔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环节。笔试只考一科,根据专业不同分设考试科目,主要考察从事岗位的专业知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青州市卫生健康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研究确定。
(3)笔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6:4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实有人数确定。
四、考察与体检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六、有关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均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6〕28号)等规定落实有关保障待遇。符合条件的享受《中共潍坊市委潍坊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和《中共潍坊市委办公室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人才安居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的待遇。
七、违纪处理
公开招聘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根据情节轻重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