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拥有床位261张,每年可接受住院病人2000余人次,医院配有脑电地形仪、心理CT、心理测评云平台系统、电休克治疗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大中型设备仪器。我院设有精神科(急诊室、心理咨询室)、外科、内科、中医科、工娱疗室、预防保健室、药房、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心脑电图室、消毒供应室、情报资料室、病案室等科室。
为进一步提升我院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满足辖区居民医疗保健服务需求,经昌邑市卫生健康局批准,昌邑市精神卫生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岗位
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2名,所有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及其他条件,具体招聘要求见附件1《岗位汇总表》。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身体健康,能胜任本工作岗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愿意为基层卫生事业发展作贡献。
(三)对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岗位安排、工作安排。
(四)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24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所需岗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有违法违纪记录的;
2.被吊销过医疗执业许可证、受吊销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报名止不足两年的;
3.发生过重大医疗事故的当事责任人;
4.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它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4.报名地点:昌邑市精神卫生中心门诊楼三楼人事科。
3.笔试地点:昌邑市精神卫生中心门诊楼四楼会议室。
4.笔试携带材料:准考证(附件3)、有效居民身份证。
5.笔试设定最低合格线,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1.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应变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述能力、服务意识、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打分,按规定计算平均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4.面试地点:昌邑市精神卫生中心门诊楼四楼会议室。
(四)总成绩
1.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