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市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简章
为适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昌邑市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见职位信息栏)
(一)基本要求: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忠于卫生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普通高中起点)
(三)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3月4日前取得。
(五)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5)被开除公职的人员;(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个人报名
2.资格初审
3.网上缴费
减免考务费的证明材料包括:应聘人员本人身份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供复印件。
4.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应试人员凭身份证及准考证参加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现场资格审查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提交如下材料:
2.高中毕业证、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推荐表》(限2024年应届毕业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各一份。
3.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最晚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第三个工作日的17:00前提交,逾期视为弃权。
(三)面试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面试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四、体检考察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
对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昌邑市政府网事业单位招录版块”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