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吸引急需紧缺高素质人才择昌留昌,助推昌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科学做好2023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昌邑区属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本次共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7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昌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对应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本科阶段须具有学历学位,博士研究生的本科阶段、硕士研究生阶段均须具有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二)岗位条件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服务期已满或无服务期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及所在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7.现役军人。
8.“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基层治理专干”“特岗教师”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的人员。
9.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2023年6月29日至7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7月2日上午8:30—11:00。
2.报名材料
(2)二代居民身份证、研究生阶段及本科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其他材料
报名前已取得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前,须持《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附件3)原件。在编在岗人员须持《在编在岗人员报考意见表》(附件4)原件。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可在现场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报名地点
昌邑区政府信访楼201室(吉林市昌邑区中兴街105号)。
2023年6月29日8:30至7月2日11:00。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考生务必坚守诚信报名原则,必须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全权负责。对恶意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考生个人诚信档案,5年内不得参加昌邑区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2.考生填写的手机号码,作为和考生联系或发送短信使用,必须是本人在用手机号码,请务必保持通信畅通。
(四)资格审查及资格复审
(五)开考比例及费用
本次招聘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报名及考试费用。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的所有岗位将采用面试方式进行。如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一定比例,将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笔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七)体检
(八)考察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所属招聘单位成立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业情况、工作实绩、拟聘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环节要突出政治素质考察,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
(十)聘用
四、聘用人员管理
本次公开招聘的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一般不得调离原招聘单位。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聘用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考生个人诚信档案,5年内不得参加昌邑区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二)报考人员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带有效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须及时到公安部门申领临时身份证,其他证件均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最低服务年限是指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现工作地、服务单位、岗位要求签订的服务协议或办理聘用通知书等开始至2023年6月19日服务期满整年。
(四)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或国有企业单位正式职工报考时,应主动将报考意向告知本人所在单位,并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因未经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而引起的所有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六、信息发布及咨询服务
(一)信息发布网站
(二)咨询服务
昌邑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432-62755688(仅限报名期间拨打)。
昌邑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19日
原标题:2023年吉林市昌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