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1年淄博市淄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2021年淄博市淄川区教体系统事业单位紧缺教师招聘》和《2021年淄博市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竞岗选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淄川区公开招聘教师、紧缺教师以及公费师范生考察、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2021年淄博市淄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规定,面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以上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
根据《2021年淄博市淄川区教体系统事业单位紧缺教师招聘》规定,面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以上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
二、考察、体检的岗位及人员
考察体检先按1:1的比例进行。未按时提交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等材料的视为放弃考察、体检资格。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和弃权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首批体检考察名单详见《2021年淄川区公开招聘教师首批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1:1)》(附件1)、《2021年淄川区紧缺教师招聘首批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1:1)》(附件2)、《2021年淄博市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省属公费师范生考察、体检人员名单》(附件3)
三、考察工作的组织
(一)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其中,学历、学位证书指本人已取得的专科及以上所有学历学位证书。
(二)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记录证明。(需要介绍信的可到区教体局人事科开具)
(三)现实表现材料(格式见附件4)
应届生由学校或学院党委出具,并加盖公章。
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单位出具,无工作单位的往届生由户口所在村(居)党组织出具。
(四)提交个人档案(调档函可到区教体局人事科开具)。
以上材料请于2021年8月12日前交区教体局人事科,统一进行审核。
四、体检工作的组织
(一)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人员于2021年8月10日(周二)上午7:00前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5)、450元体检费(如需复检,复检费用由本人承担)和健康管理采集信息表(附件6),到淄川中学(淄川区将军路205号)门前集合。
(三)体检要求
1.体检人员认真阅读体检须知(见附件7)并执行。
2.体检人员下载并打印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由本人逐项填写本人基本情况(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得遗漏。并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在集合时交工作人员。
4.凡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凡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此次聘用资格。
5.体检人员如需复检,复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26号)文件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将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防疫要求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8月6日
原标题:2021年淄川区公开招聘教师、紧缺教师招聘以及公费师范生考察、体检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