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财产可由男女双方自行协商分配,协商不成,共同财产由法院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个人财产,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不得分配。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的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男女离婚财产分配方法如下:
1、男女平等原则:在财产分割上,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分割,公平对待双方的财产权益;
2、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在财产分割上,夫妻双方应当优先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
3、个人专有财产依法归个人所有: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个人财产,应当归个人所有,不受分割;
4、共同财产可分原则: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可以分割;
5、婚姻期间收益原则: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益,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分割;
6、离婚时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夫妻关系已经解除,包括离婚、宣告无效或者死亡等;
2、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已经确定,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债务;
3、具体分割的标准和方式已经确定,包括按比例分割、协商分割或者司法裁决等;
综上所述,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具体程序和标准可能因地区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寻求专业律师或公证机构的帮助,以确保分割方案的合法性和权益的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法律分析:1、婚前的财产应该各自拿取各自婚前财产。2、夫妻共同财产的,应该平均分配,不因为收入多少而发生差别。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分析:具体情况需具体分析,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婚前财产的,归个人所有,婚后共同财产的,双方均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男女双方离婚财产分配有如下方式:1、男女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2、没有约定的,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3、婚前一方所取得的财产为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