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实务:五类同居情形中的财产分割同居同居关系婚姻关系法律

人们常提到的“同居”其实是一个内涵丰富、种类多样的概念。主体身份不同、生活情形不同,都会对权利义务造成不同的影响。同居关系不等同于婚姻关系,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不适用婚姻法有关财产分割的规定。笔者根据多年办案经验进行归纳,将同居关系分为以下五种情形:

02五类同居情形中的财产分割

一、未婚男女,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1.日常转账的性质

同居关系析产纠纷案件诉讼中,经常会有一方提出双方往来款项是对对方的赠与或者是借款。但是,在没有书面证据等直接有力证据的情况下,法院很难认可赠与或借贷的主张。

参考案例:(2021)渝0152民初3341号

法院认为:向某主张该费用系向某对周某的赠予,因该费用中存在多种费用混同,向某提交的证据不能区分出赠予的费用,也不能证明符合赠予应予返还的条件,故法院不予支持。

2.同居期间购置的房产

对于同居期间购买的房产,若经济发生混同,法院一般会认为涉案房产是同居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是同居双方的共有财产。

参考案例:(2021)渝0112民初11574号

法院认为:原、被告同居期间存在频繁且金额较大的经济往来,其存款已达到高度混同的程度,且双方均不能证明房屋源于其个人存款购买,故该房屋由双方平均分割为宜。

二、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民法典》第1042条规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民法典》第1079条第三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民法典》第1091条第二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二)与他人同居。

由此可知,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同居是违背公序良俗、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

参考案例:(2021)浙1121民初4066号

三、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因此,不能单独提起解除同居关系的诉讼,需要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

参考案例:(2022)吉0192民初454号

四、婚姻被认定无效或者可撤销的,此前存在共同生活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二条: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按共同共有处理。

针对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同居期间所得财产,首先应当明确权属,除非有证据证明为一方所有的,一般都按照共同共有处理;其次可以协商处理分配方式;最后,协商不成通过诉讼解决,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参考案例:(2021)川1521民初529号

五、离婚后再共同生活引起的同居关系

不管怎样,离婚后再共同生活的,共同生活属于同居关系,不同于离婚前的婚姻关系,其共同生活期间的财产亦不完全适用婚姻夫妻共同财产。

上述案例展示了不同类型的同居情形在法院裁判时的不同处理结果,同居关系期间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看似复杂,实则有迹可循。笔者依照不同类型总结如下要点:

2.未办理结婚证而以夫妻名义同居:不能单独提起解除同居关系的诉讼,需要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

3.婚姻无效或可撤销:按共同共有处理,照顾无过错方;无过错方可以提起损害赔偿。

4.同居所生子女的抚养:我国对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给予同等保护,“非婚同居”所生子女的抚养权处理与合法婚姻关系解除时的子女抚养权处理方法大体无异,皆在尊重子女意愿的情况下,由有利于子女成长的一方抚养。

03同居期间财产面临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一)同居财产的混同

同居期间产生财产混同,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财产也可能被分割,建议在同居期间签订《同居财产约定》,保留证据证明对该财产的出资与贡献。

(二)家务补偿制度的缺失

《民法典》第1088条赋予了婚姻关系中承担更多家务一方请求补偿的权利,但并非同居关系中对家务付出更多的一方请求补偿的法律依据。同居关系中家务补偿制度的缺失,对同居关系中为家务付出更多者较不公平。

(三)经济帮助制度的缺失

《民法典》1090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但是,同居关系并不适用于该规定,因此,同居关系终止后可能对弱势方生活水平有影响。

(四)继承制度的缺失

同居双方之间不具有配偶身份,因此同居一方不具有配偶所享有的法定继承权。对此,同居双方之间可以利用契约,通过赠予、遗赠、意定监护等方式合理处分财产。

(五)同性同居的制度缺失

同性婚姻合法化近年来受到激烈讨论,但是现行法律并未规定。因此,同性同居关系解除时的财产关系以及子女抚养关系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理想的解决措施是通过事前约定或事后协商化解矛盾。

(六)事实婚姻的承认与补正

以1994年2月1日为界,对于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在诉讼离婚时将被区别对待。具体规则如下: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条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处理。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六条的规定,补办婚姻登记的婚姻效力具有追溯力,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时起算。

04结语

同居关系已然成为了一种重要的家庭形态,法律对其态度也经历了由否定到包容的转变。我们在以开放的心态拥抱同居关系的同时,也应当理性地认识到其中所蕴含的风险,合理运用法律工具既能保护自身利益也能避免纷争与矛盾。

THE END
1.同居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一、同居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有明确规定,该《意见》第10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https://www.64365.com/zs/757924.aspx
2.同居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有哪些随着社会的开放与发展,可能有的人没有经过婚姻登记就同居在一起,同居期间的财产是一种共有财产,之后可能双方当事人感情不和想要解除同居关系,这就涉及到财产的分割问题,那么,同居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华律网小编马上为您答疑解惑。 如何认定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 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必须为同https://m.66law.cn/laws/229788.aspx
3.法律对同居财产分割是怎么规定的?同居关系不是家庭关系。所以,同居双方有约定为共同共有的就为共同共有,如果没有约定,法律推定为按份共有。 按份共有的财产怎么分割呢? 根据《民法典》第309条的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https://m.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21938625
4.同居析产的法律规定合集一、同居财产分割法律规定有什么内容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 件的若干意见》 8、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 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 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 妥善分割。 10、解除非法同居关系https://wenku.baidu.com/aggs/fa9a373a580216fc700afd19.html
5.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是如何规定的律师普法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规定如下: 1、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所得财产,按共同共有财产处理,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https://www.110ask.com/tuwen/8877428743147253310.html
6.民法典施行后,同居期间财产怎么分割,有哪些相关规定同居关系的解除问题人民法院不再受理,当事人对于同居关系导致的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的争议,按一般普通民事案件审理即可,相关的纠纷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从法律规定看,《民法典》仅就婚姻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后,之前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处理进行了规定,即"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https://weibo.com/ttarticle/p/show?id=2309404843291903656348
7.浅析非婚同居引发财产纠纷的法律规制非婚同居合法或非法,应据具体情况而定。单婚型同居和双婚型同居属于有配偶者同他人同居,为法律所绝对禁止。而现行法律对未婚型同居并无禁止之规定,所以这类同居不违法,同时也是构成非婚同居关系子女抚养以及财产分割案件的主要类型。 (一)基本问题的提出 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4/08/id/1365294.shtml
8.贵州省司法厅贵州12348律师说法:同居关系的法律问题你必须知道 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带来了人格和人权的更加独立,越来越多的人可能在选择缔结婚姻关系之前,先以共同生活的方式同居,随之也衍生了相关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法律纠纷,贵州12348律师来给您说说同居关系的法律问题。https://sft.guizhou.gov.cn/hdjl_97/yasf/202012/t20201203_654804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