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师范大学(学校代码:11658)位于美丽的滨海旅游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海口市,现有龙昆南、桂林洋两个校区,是海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海南省重点大学,海南省卓越师资、高级专门人才重要培养基地和科学研究基地,被誉为“琼岛名校,教师摇篮”。
学校是全国首批部校共建新闻学院单位、教育部首批三全育人试点单位、获批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获批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2个。获批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
学校现有省级重点学科12个,建成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部委
级国别与区域研究基地3个,海南省重点实验室8个、工程中心9个、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3个、国际联合研究中心2个、重点新型智库1个、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4个、自然科学科普基地2个。2023年7月,学校召开第二次党代会,提出建设特色鲜明、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师范大学的宏伟目标,强调坚持“1343”发展思路,系统实施“五力锻造工程”,以高质量党建为引领,全力推进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和海南自贸港建设需要的高等教育!
其他内容详见海南师范大学官网简介:
★请考生报名前务必仔细阅读本简章及专业目录内报考条件说明★凡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均视为已认真阅读本简章及专业目录内容二、招生专业、招生计划、自命题主要参考书目及其考试大纲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按类别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2025年我校拟招生专业、拟招生人数详见《海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含全日制、非全日制)》[附件1、2,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自命题科目主要参考书目(附件3)及考试大纲详见文末。1.拟招生专业、可接收推免生专业、专业报考要求、考试科目、学习方式、招生学院咨询方式等信息均可在《专业目录》中查询。2.《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方向)拟招生计划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需根据教育部及海南省教育厅在复试前正式下达的计划数、已录取推免硕士生人数及各专业上线情况等综合确定。
3.2025年我校非全日制专业共11个,包括045101教育管理、045102学科教学(思政)、045103学科教学(语文)、045104学科教学(数学)、045108学科教学(英语)、045109学科教学(历史)、045111学科教学(音乐)、045113学科教学(美术)、045115小学教育、045118学前教育、125100工商管理(MBA)。推荐免试生接收。我校接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可在我校研究生学院官网查阅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及目录。
三、报考类别、学习方式、学制与收费标准(一)报考类别
按照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定向培养协议)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二)学习方式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根据修业年限、学业成绩、培养环节完成情况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
业证书;学业水平达到国家及我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
(一)基本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含推免生)
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要求,考生应选择学习、工作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考生应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以及报考点的网上公告的要求选择。(二)网上报名
5.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6.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
(3)往届生和同等学力考生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已获国(境)外学历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网上确认要求
(一)初试
2.初试地点:由考生本人选定的报考点负责安排,详见《准考证》或咨询所选报考点。
4.初试科目:初试科目详见《海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全日制、非全日制)》。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共19个,包括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1教育学专业基础、312心理学专业基础、313历史学专业基础、333教育综合、396经济类综合能力、397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398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497法律硕士综合(法学)、498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自命题考试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组织,考试大纲等信息详见研究生学院官网。(二)复试
1.复试科目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及其考试大纲详见研究生学院官网。
7.我校不接收破格复试。
1.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各招生学院根据本学院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统一公示。
2.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考生,须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提交考生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定向合同(定向培养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七、奖助体系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我校部分专业按研究方向招收研究生,该研究方向仅在招生环节体现,按教育部规定,学籍系统注册信息、学信网证书信息均只体现研究方向归属的一级学科(专业类别)或二级学科(专业领域)专业信息,具体以我校当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上的信息为准。(二)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计划为拟招人数,在录取阶段,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及各专业实际接收的推免生人数,结合上线生源情况及学校发展需要,对各专业(研究方向)招生计划做适当调整。
(三)考生报考资格审核与复查贯穿整个招生环节,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以及有任何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录取要求的,任何阶段(环节)一经确认属实,取消其初试、复试或录取资格。
(五)考生所填写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主要用于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寄送,必须保证于2025年9月前有效。
(六)郑重提醒广大考生,我校不对外提供历年考试真题、不提供任何形式培训,请大家注意甄别非正式官方消息,勿轻信相应言论。对于其他网站发布或转载的研究生招生信息,我校均不予认可。九、咨询与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人:陈老师、冯老师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571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