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有效防止病毒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更好地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保障司法审判工作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降低感染风险,请优先选择在线方式办理立案、阅卷、案件查询、提交材料、申请调解、执行等诉讼服务事项。
·在线办理平台如下:
01
宁夏法院诉讼服务网
02
03
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
04
人民法院调解平台
05
12368诉讼服务热线
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可提供诉讼咨询、查询案件进展等诉讼服务。
06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预约法官小程序
二、确需线下提交立案诉讼材料的,可选择邮寄方式提交。
邮寄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639号(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东区立案庭)。
四、疫情防控期间,到本院诉讼服务中心办理诉讼服务事项的,请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和诉讼秩序规定,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主动出示身份证、健康码、行程码,配合安检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人员信息登记。为了您和他人的身体健康,有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或健康码为红码、黄码的,请勿进入本院区域。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