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上午,在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全国唯一一家“公安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查控中心”揭牌。据了解,目前“查控中心”已冻结全国涉案账户40余万个,冻结资金11亿余元。公安部、银监会、北京市公安局联合颁布实施《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明确了公安机关、银行业金融机构返还的工作职责,返还条件、程序等。根据规定,擅自返还或违反协助公安机关资金返还义务的单位和人员,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查控中心冻结资金11亿余元
9月20日上午,公安部副部长李伟,公安部副部长、北京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王小洪在北京市公安局为“公安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查控中心”揭牌。
目前,“查控中心”已冻结全国涉案账户40余万个,冻结资金11亿余元;通过工作减少群众损失18亿余元;关停涉案手机号码13万余个、400号码近3万个,处理伪基站假链接1万余个。
截至今年8月31日,北京全市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案同比下降21.65%,群众损失同比下降18.76%;其中境外实施的电信诈骗案件发案同比下降47.49%;群众损失同比下降42.38%。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000余起,同比上升2.49%;抓获犯罪嫌疑人近千名,同比上升3.8倍。
涉案账号在5分钟内即可止付
据民警介绍,当老百姓遭遇电信诈骗拨打110后,涉案账号被推送到常务中心,5分钟之内就可以止付,一般情况下不会超过20分钟。
公安部和银监会联合颁新规
在昨天的发布现场,700余万元的电信诈骗冻结资金被返还给12名被骗事主。多位事主介绍,钱是在去年年底被骗走的,其中一位女士被骗100多万元。被骗后,事主对钱找回来没有抱多大希望,但几个月过去后,竟然收到了钱被找回来的好消息。据了解,此次共冻结追回电信诈骗被骗资金5000余万元,警方将陆续按照规定将冻结款发还给事主。
新规解读
电信诈骗冻结资金如何“原路返还”
诈骗账户被冻结后分三种情况返还资金返还必须在公安机关内进行
银行不协助资金返还将追责
《规定》明确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等概念的内涵定义,以及公安机关、银行业金融机构返还的工作原则、职责,返还条件、程序方法和被害人应尽的义务。同时,公安部和银监会还将依法对公安机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冻结资金返还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内容,擅自返还或违反协助公安机关资金返还义务的单位和人员,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被冻结资金按三种情况返还
此外,被害人以现金通过自动柜员机或者柜台存入涉案账户内的,涉案账户交易明细账中的存款记录与被害人笔录核对相符的,可以依照以上规定,予以返还。
返还资金在公安机关内进行
《规定》要求,公安机关负责查清被害人资金流向,及时通知被害人,并对权属明确的被害人财产作出资金返还决定,实施返还。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及时协助公安机关实施涉案冻结资金返还工作。能够现场办理完毕的,应当现场办理;现场无法办理完毕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文/本报记者程婕
63名电信网络诈骗嫌犯
昨从柬埔寨被押解回国
9月20日20时许,随着一架中国民航包机降落在江苏省南京市禄口机场,63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大陆50人、台湾13人)被我公安机关从柬埔寨押解回国。
由于受害人是大陆民众,且此案是团伙作案,为便于整案侦办、追缴赃款,依法惩处犯罪,切实维护受害人合法权益,我方将63名犯罪嫌疑人全部带回中国大陆依法处理,公安部指派江苏省南京市公安局负责案件侦办。
按照两岸协商达成的有关共识,本着有利于打击犯罪、有利于保护受害人利益、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的原则,大陆公安机关已通过两岸共同打击犯罪渠道,将有关情况通报台方。
据了解,自去年11月公安部部署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来,公安部已先后17次组织工作组赴肯尼亚、马来西亚、柬埔寨、老挝、印尼等地开展警务合作,共捣毁境外电信网络诈骗窝点6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168名(其中台湾居民347人),破案3300余起,涉案金额7.1亿元。
特别是将台湾犯罪嫌疑人从肯尼亚、马来西亚、柬埔寨等国押回中国大陆依法处理,对于有效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具有重要意义。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已经成为社会公害,广大群众深恶痛绝。公安机关将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追查源头,重拳打击,加强境外执法合作,始终保持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压严打态势,坚决把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打下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