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欠工作方案十篇

(一)加强领导,高度负责,成立专门清收小组。针对义堂支行不良贷款当前现状,支行组织信贷人员进行了一次全面清收,成立了以行长为组长,客户经理及信贷人员为成员的不良贷款清收小组,全职进行不良贷款清收,逐一落实,挨家到户,取得了理想的清收效果。八月底合计现金收回不良贷款27元,转贷盘活不良贷款87万元。

(二)先内后外,内外兼收,搞好“门前清”。对已经形成的不良贷款,进行分门别类,认真梳理。特别是内部职工贷款或者由内部人介绍形成的不良贷款,要从这部分贷款抓起,实行谁受理,谁负责,限期收回,否则,停岗清收,直至完全清收为止。以内带外,在做好自家清的基础上,再逐笔对外部贷款进行清收,从而起到很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三)“打蛇打七寸”,攻其要害,借力生力,巧收不良贷款。对于部分关系贷款,摊派贷款形成的'不良贷款,特别是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清收人员主动去所在部门交涉,并视借款人态度以及还款承诺等情况向其部门领导反映,借助所在单位领导的压力督促其还清不良贷款。比如临沂市兰山区政府房产科的借款人王某20xx年2月18日在我支行借款29万元一笔,于20xx年8月18日到期后,多次清收无果,总是应付从事。经清收小组登门催收,很快于20xx年8月30日还清了该笔贷款。

(五)通过法院,检察院等权力部门,依法扣划、查封等措施清收不良贷款。在清收过程中,对于多次催收不积极主动配合偿还不良贷款的贷户,可与其说明情况,采取诉讼、执行、逮人等手段强制收回贷款,借款人许某某20xx年3月13日在我支行贷款27万元,于20xx年9月13日到期,该笔贷款到期后,一直处于欠息收款。经支行研究决定直接将该笔贷款进行了诉讼,通过法庭从担保人吴某帐户上扣划了借款本金及所有欠息,保全了该笔贷款。

(六)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协议分期还款是良策。对于有些不良贷款户,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为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一次性偿还所有贷款不现实,根据借款人的信誉状况,与其签订分期还款协议,也不失为不良贷款清收的一个良策。借款人王某某在我支行借款万元一笔,考虑到借款人实际情况,与其签订了分期还款协议,每月还款1500元,到现在借款余额尚欠万元。

温馨提示:贷款是一种按照利率和归还条件而出借货币的信用形式,出借机构分为银行和各信用机构,贷款类型分为个人贷款,汽车贷款,住房贷款,公积金贷款,消费贷款,信用贷款,无抵押贷款。20xx年最新的贷款利率具体定位:

一、半年至一年的短期贷款为:

1、180天以内(含180天)%;

2、180天至365天(含365天)6%。

二、一年至五年以上的中长期贷款利率为:

1、一至三年(含)%;

2、三至五年(含)%;

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的承包人而言,其核心利益在于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欠款。

基于不同的请求权基础,承包人可能主张多种清欠方案。

诉讼请求是当事人诉权的核心所在,是法官进行审判的最原始起点,是所有诉讼行为展开的基本依据。

同一类型的案件,依据不同的请求权基础,当事人亦可主张不同的诉讼请求,而不同的诉讼请求会产生不同的利益、内容、风险,引起的利益的差距极大。

因此,承包人的诉讼请求应当尽可能地全面、具体并具有可执行性。

一主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法释[20xx]16号)之规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建筑工程价款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的费用,不包括承包人因发包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根据以上规定,承包人在建设工程竣工之日起六个月内可以主张对于建设工程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二主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确定发、承包方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

基于建设工程的特殊性,法律、行政法规甚至规章中都有大量的强制性规定。

实践中,除了适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认定合同无效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主要情形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建工解释》)第一、四条规定的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签订的合同、借用资质签订的合同、必须招投标而未招投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合同、违法分包或转包合同,未取得建设审批手续签订的合同、违反招标投标法低于成本价签订的中标合同等。

根据《建工解释》第二条之规定,建设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也就是说,当合同无效时,对于承包人而言,并无实质上的不利。

因此,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关于工期、变更、索赔、违约责任等约定明显对于承包人存在不利,而合同又存在《建工解释》中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的,承包人可主张合同无效,从而规避合同中不利的约定。

三主张给付工程款

在建设工程完工后,承包人除可以依据或者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主张合同约定的工程款之外,还可以主张以下权利:

1、调增合同价款

根据《合同法解释二》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此条规定就是学理上所称的“情势变更制度”。

实践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因其履行期限相对较长,不确定性因素相对较多等特点,发生超出双方订立合同时的'预期风险的可能性更大。

而大部分的"建设工程都是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承包人,而价款是承包人得以中标的重要指标,故承包人大多是以定额为基础并结合企业自身情况进行一定的调整后确定投标报价。

通常情况下,承包人报价是不会考虑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价格非正常波动、社会突发事件的影响等因素。

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了情势变更事件而导致合同的继续履行对于承包人明显不公平的,承包人可依据情势变更制度而主张调增合同价款。

2、工程增项款项

根据《建工解释》第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

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的,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根据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

施工过程中,因发包人的要求,或者因自然条件的影响,超出施工图或施工合同确定的工程范围的工程增项在所难免。

在承包人能够证明存在工程增项以及增项的工程量的情况下,其可以向发包人主张增项部分的工程款。

3、工程索赔款项

实践中,当施工过程中出现下列事项时,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主张索赔:不利的自然条件与人为障碍引起的施工难度增加、工期延长和延误、加速施工、非因承包人原因引起施工短期中断或效率降低、物价超越正常幅度上涨、拖欠支付工程进度款等。

承包人可因此而主张措施费增加的损失、窝工损失、材料差价损失、利息损失等相应的款项。

4、工程款利息

根据《建工解释》第十七条之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因此,当发包人未按约定给付工程款时,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主张欠付工程款的利息。

5、逾期付款违约金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因此,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存在关于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款应当给付违约金的约定时,承包人可以依据该约定向发包人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责任。

但需要说明的是,对于同一笔工程款的利息和逾期付款违约金两种责任承担方式,当事人原则上仅得主张一种责任,如同时主张,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

四主张变更或撤销结算协议

结算协议是指发、承包双方在工程完工后,就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包括工程款争议在内的所有争议的一揽子解决的协议。

一般认为,当事人在诉讼前已经就工程价款的结算达成协议的,一方在诉讼中要求重新结算的,法院不应支持其主张。

在结算协议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发包人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或逾期竣工为由要求拒付、减付工程款或者赔偿损失的,承包人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延期为由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的,法院均不应支持。

但是,如果承包人有证据证明结算协议系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或者在订立时显失公平的,又或者是发包人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承包人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订立的,承包人可依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主张变更或者撤销结算协议。

当然,撤销权应当在承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五向发包人的债务人主张代位权

根据《合同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为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根据该规定,当发包人无力支付或拒绝支付工程价款但其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承包人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代位权之诉,请求发包人的债务人直接向自己履行给付义务。

需要注意的是,代位权的行使范围应当以承包人自身的债权为限。

六实际施工人的权利

根据《建工解释》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

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根据该规定,实际施工人是指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即违法的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合同的承包人、转承包人、借用资质的施工人(挂靠施工人);建设工程数次转包的,实际施工人应当是指最终实际投入资金、材料和劳动力进行工程施工的法人、自然人等民事主体。

对于实际施工人而言,其较好的诉讼策略是以业主为被告,要求其支付相应的工程款。

诉讼过程中,由法院决定是否追加总承包人、转包人等人参加诉讼。

打赢清收清欠“攻坚战”

俗话说,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清收清欠工作是摆在全体领导干部面前必须打赢的攻坚战,如果没有足够的准备和完善的计划,是难以取得最后胜利的。当前,企业清收清欠工作情况复杂,任务艰巨,要想确保全面完成清欠工作任务目标,做到“四个注重”是坚实基础。

要注重领导责任。领导干部要自觉承担起清收清欠的“主体责任”,这既是提升企业发展质量的内在要求,也是改善经营环境、适应市场竞争的客观需要,我们必须稳下心、沉下身来亲自抓清收清欠工作,为上级领导分忧,为企业发展解难,撑起“一片天”;项目经理要有强烈的使命感和坚定的事业心,踏下心来抓好具体清收清欠任务开展,选好用好工作人员,自觉担负起清收清欠的“终身责任”。

要注重能力提升。领导干部要加强学习,注重培养超前战略思维,正确把握清收清欠工作的现象与本质、必然与偶然、可能性与现实性的差异,学会善于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由远看近、未雨绸缪;要善于全面把握大局,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站在企业科学发展的制高点,审时度势,趋利避害,驾驭清收清欠工作全局;要注重培育善于分析解决清收清欠复杂局面的能力,要有敏锐鉴别力、局面控制力、快速反应力、组织协调力,努力把清收清欠工作保持在稳定可控状态。

要注重转变作风。各级领导干部要履行好清收清欠工作职责,必须要有强烈的责任感,重任在肩,实干兴企;要有切中要害的敏锐感,学会借“力”借“势”;要有乐在其中

的兴奋感,保持工作热情;要对清收清欠工作人员有亲切感,知人善任,激发积极性;要对清收清欠工作有使命感,忠于企业,正人正心,杜绝损公肥私;要对筑牢思想防线有紧迫感,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为政之德,绷紧廉洁自律弦;要保持高度的安全感,注重方式,合理合法,利己利企;要有提升企业发展质量的.荣誉感,指标在手,时不我待。

要注重团结协作。清收清欠不是某个人、某个部门单一独立的工作,正所谓单丝不成线,独木不成林,要充分调动各级领导干部、各级组织的清收清欠积极性,有效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全员推动,全力推动,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塑造合力,形成一个和谐互动、齐心协力的工作局面。

任务目标有定数,清收清欠无尽时,作为企业的每一名员工,我们只有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做好清收清欠“打持久战”的准备,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更加良好的精神状态,落实责任,强化执行,扎实工作,攻坚克难,才能顺利完成清收清欠工作的各项任务目标。

根据公司《关于资产盘活提升租金及水电卫生等费用结算清欠工作方案的通知》),为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增加经营业务收入,确保年度经营指标任务顺利完成,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司资产盘活物业出租、清理应收账款工作。生产管理中心特成立资产盘活小组和清欠小组,现将工作小组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工作内容规定如下:

一、资产盘活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一)工作职责:

1、贯彻公司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组织开展资产、土地出租、租金收取及水电费清理应收账款的清查、统计、汇总等日常工作;

2、按审批程序组织开展资产出租土地、供电、供水等洽谈、招标、结算与租金收缴工作;

(二)工作内容:

1、梳理清理公司及子公司可盘活出租的房屋、构筑物和土地等资产(含厂房、办公用房、门面、停车场地、供水供电及各项维修服务等)。

2、列出可盘活出租的房屋、构筑物和土地等资产清单及编制资产档案台账。

3、对于清单上的资产开展出租土地、供电、供水等洽谈、招标、结算等工作。

6、每月按时将出租台账和租金收缴情况报送财务部汇总核对。

二、清欠小组

组长:(兼)

清理并收缴公司及子公司所有资产出租租金、水电费、物业服务费、卫生费、停车费等各类服务费用。

1、组织开展资产、土地出租的租金和水电费、卫生费、管理等费用的`清欠应收账款在规定期限内的催收工作;

2、清理物业欠款情况,并在6月30日前完成清欠催收。

3、指定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资产出租的租金、水费、电费清欠应收账款的收缴工作

5、编制每月出租台账和租金收缴的工作总结。

各小组成员要将思想与公司统一决策部署高度统一,全力攻坚,各司其职,

切实安排落实各项工作,做到全面彻底、不重不漏、账实相符,保证工作质量和工作成效,确保公司年度经营指标任务顺利完成。

一、任务指标下达情况:

全年XX公司下达X年度清欠指标为X万元,占我公司欠款总额的%;交由清欠办负责清收的项目项,欠款总额万元

二、具体工作安排: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管理是企业永恒的主题,向管理要效益已成为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的一个很重要的观念,聚财,理财,有效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减少资金沉淀,清理欠款作为企业理财工作的重要手段,越来越得到重视。

巨额工程款被拖欠,使企业资金紧张状况加剧,制约了企业的发展。

辛勤汗水换来的微薄利润在慢慢耗费,令人心疼。

一些长期拖欠的工程款,有的已经形成呆帐、坏帐,造成了无法清收的事实。

面对严峻的现实,使我们清醒认识到,只有做好清欠工作,减少资金沉积,缓急资金压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企业才能更好、更快的实现经济发展。

所以只有提高了广大干部、员工对开展清欠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才能为清欠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因此,公司各级主管领导要高度重视清欠工作,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人力、物力、财力上提供有力的支持。

(二)清理债权、建立基础资料

为了完成年内任务指标,有计划的开展工作,两级清欠组织要根据清欠项目的实际现状,分项目制定清欠计划、对清欠指标进行分解量化、清欠任务指标落实到责任人头上。

要整理完善清欠资料,查找并收集施工合同、结算资料、交竣工资料,各种单据凭证,弄清每一笔债权形成的背景原因和现状,进一步确认债权债务关系和拖欠的金额,分项目建立清欠资料档案。

在此基础上,按照施工合同(协议)约定,将上年度已竣工决算、竣工未决算、已验工计价但未按合同约定尚未支付的工程款和到期的各类保证金进行逐项统计,准确界定清欠范围。

确有清收难度,需交由清欠办清收的项目移交时必须附上述清欠资料档案移交。

(三)、量化指标、规范管理

结合清欠工作实际,公司将制定20__年度《清欠管理办法》、《清欠目标责任书》,明确两级清欠单位兼专职清欠员的职责,为任务指标的完成,保证清欠工作的落实,让每个清欠人员身上有压力,要实行“四定”工作原则,即定人员,定指标,定任务,定奖惩。

制定清欠回访记录,清欠人员在每一次清欠过程中把对方说过的话、作出的承诺作简要的记录后,请求债务单位接待人员签字确认。

这样做,一方面是得到债务单位的高度重视,二是对清欠人员作到动态管理,三是从债权的法律诉讼时效上始终得到延续。

要定期召开清欠例会制度、各级领导要对清欠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听取汇报,因事应时做出研究调整。

各单位每月要将收回欠款的笔数、项数、金额和清欠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统计上报公司财务科和清欠办公室,把债权管理和清欠催收逐步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

(四)、突出工作重点

根据债权形成的原因以及债务方的资信情况,对每项债权进行分析研究,确定重点清收对象。

一、是把债权构成情况复杂、债权底数不清的项目作为清理重点;

三、是我们把政府投资项目和房地产开发项目拖欠的工程款作为工作重点。

对重点、难点项目针对不同情况,制定具体的清欠计划和措施,专人负责,充分运用多手段、多渠道千方百计达到清欠目的。

(五)具体措施。

健全制度,摸清项目,完善资料,建立档案,制定计划,划出重点,量化任务指标,才能使年内的工作得到了有序开展。

采取的主要清欠措施有:

1、运用法律手段推动清欠,对有钱不还,故意拖欠且态度非常蛮横的债务方,在完善债权手续的基础上,运用法律手段进行清欠,以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利用网络平台开展上网清欠。

以国家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为契机,在建设部“中国建设工程信息网”上申报清欠项目,利用网络公开的优势进行清欠。

我们清欠办全体人员以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精神,面对债务方的种种刁难和推诿,冒严寒顶酷暑奋战在清欠一线,年内,平均每个清欠点催讨次数均在二、三百次之多,他们从不叫苦叫累,硬是凭借两条腿一张嘴啃下了一个又一个“硬骨头”。

有的清欠人员顾不上照顾病重住院的.老人,连续几个月在外奔波讨债,看惯了债务方的“冷眼”,坐暖了债务方的“冷板凳”;有的被不讲理的债务方谩骂,依然毫不畏缩,债务人走到哪里,跟到那里,钱收不回人不走,表现出了强烈的责任感和忘我的敬业精神,就是这种精神,今年在所有被清欠单位都或多或少的拿回了钱,没有一家空白。

我们的清欠人员为了要钱,给人打扫办公室卫生,沏茶倒水。

有的清欠人员被骂哭后,委屈的搽干眼泪再次走进债务人的办公室,所作所为让人感动,就是这样一个个早出晚归的身影打开了清欠工作的局面。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年来,借助公司大力治理拖欠工程款的机遇期,催收清欠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清欠人员整体综合能力还较弱,有待在工作实践中提高,有待在以后的培训活动中加强学习。

还要提高广大干部、员工对开展清欠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有效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把清欠工作做好。

四、下一步清欠工作的计划和建议

经过一年的共同努力,拖欠工程款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今后,清欠工作仍将是企业健康快速发展过程中所必须解决好的大事之一。

针对今后的工作要继续进一步解决思想认识问题。

要充分认识清欠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继续保持强力推进势头,持续抓好催收清欠工作,战略上做好长期努力的思想准备,战术上抓好组织策划和深入推进工作。

紧紧围绕企业发展、思想意识不放松、组织措施不削弱、催收清欠不松劲,以强化催收清欠为己任,深入实践,进一步提高清欠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继续进一步加强组织管理工作。

1、“企业债权清收”法律服务方案的律师工作内容

(1)尽职财产调查;

(2)代为申请诉前、诉中财产保全;

(3)代理参加诉讼;

(4)代为申请强制执行、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协助法院执行。

2、“企业债权清收”法律服务方案的具体操作步骤

(2)律师审慎调查。包括调查债务人的主体资格、社会背景、生产经营及资产现状、动产、不动产、无形资产、其他债权等状况,收集掌握债务企业目前的第一手材料,为清欠工作奠定基础。在审慎调查的基础上,制定有效的清欠方案。

(3)协商谈判阶段。在前期调查准备工作充分、全面地完成之后,我们向债务人发出《法律意见书》或《律师函》,促使债务人主动履行债务,或促成还款谈判。律师参加谈判,并制定谈判方案,解决谈判中的法律事务,争取和债务人达成《还款协议》,促使债务人诉前主动履行债务,减少和避免诉讼成本,维护双方和睦关系,最大限度地争取以和解的方式收回欠款。

(4)诉讼准备阶段。在与债务人协商谈判的同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及时冻结查封债务人的财产,争取诉讼的主动权。

我方律师在办理清欠业务时,将定期向委托人通报清欠工作的进展,及时听取客户的建议和意见。

3、贵企业方(委托方)的工作

(1)指派专门人员保持与我律师团队联系,全面配合我方工作。

4、服务方案收费标准

根据案件的难易和可能耗费的律师劳动,律师费由双方协商确定为(选择):

(1)固定收费方式:按照货款总数的5%收取律师费用,出差车旅开支按照实际支出报销。

(2)固定收费+风险代理方式:先按照货款总数收取2%—5%的开支,等回收成功再收取10%的律师费用。

1、企业债权清收法律服务方案的律师工作内容

⑴尽职财产调查;

⑵代为申请诉前、诉中财产保全;

⑶代理参加仲裁、诉讼;

⑷代为申请执行、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协助法院执行。

2、企业债权清收法律服务方案的具体操作步骤

⑵律师审慎调查,包括调查债务人的主体资格、生活背景、生产经营及资产现状、动产、不动产、无形资产、其他投资、其他债权等状况,收集掌握债务企业目前的第一手资料,为清欠工作奠定基础。在审慎调查后,制订有效的.清欠方案。

⑶协商谈判阶段。在前期调查准备工作充分、全面地完成之后,我们向债务人发出法律意见书或律师函,促使债务人主动履行债务,或促成还款谈判。律师参加谈判,并制订谈判方案,解决谈判中的法律事务,争取和债务人达成还款协议,促使债务人诉前主动履行债务,减少或避免诉讼成本,维护双方和睦关系,最大限度地争取以和解的方式收回欠款。

⑷诉讼准备阶段。在与债务人协商谈判的同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及时冻结查封债务人的财产,争取诉讼中的主动权。

我方律师在办理清欠业务时,将定期向委托人通报清欠工作的进程,及时听取客户的建议和意见。

3、贵企业(委托人)的工作

⑴指派专门工作人员保持与我所律师的联系,全面配合我方工作。

⑷准备诉讼材料,包括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有关证据、委托陕西弘业律师事务所

我们在为企业进行法律服务过程中,发现许多企业在多年的经营活动中,由于各种原因,逐渐形成了大量未及时清理的应收帐款,致使大量流动资金被他人占用,严重制约了的正常经营活动。

我所多年以来致力于企业商账清收的研究,并接受了大量的企业清欠委托,为客户成功地清收了大量的在外欠款,在企业债权清欠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同时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清欠方案。

一.“企业债权清收”法律服务方案的律师工作内容:

(4)代为申请强制执行、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协助法律执行;

二.“企业债权清收”法律服务方案的具体操作步骤:

(2)律师审慎调查。包括调查债务人的主体资格、社会背景、生产经营及资产现状、动产、不动产、无形资产、其他投资、其他债权等状况,收集掌握债务企业目前的'第一手材料,为清欠工作奠定基础。在审慎调查的基础上,制订有效的清欠方案。

(3)协商谈判阶段。在前期调查准备工作充分、全面地完成之后,我们向债务人发出《法律意见书》或《律师函》,促使债务人主动履行债务,或促成还款谈判。律师参加谈判,并制订谈判方案,解决谈判中的法律事务,争取和债务人达成《还款协议》,促使债务人诉前主动履行债务,减少和避免诉讼成本,维护双方和睦关系,最大限度地争取以和解的方式收回欠款。

(6)代理参加执行程序。对有能力、有条件的债务企业,应力争一次性收回全部欠款;

暂时无力清偿全部欠款的企业,应力争在确

一、不良贷款清收范围

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范围主要包括:

(一)全市各部门、各镇党政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自贷或提供担保形成的不良贷款。

(二)各村干部自贷或他人承贷村干部使用形成的不良贷款。

(三)市政府、各镇政府部门自贷、自办实体或提供担保形成的不良贷款。

(四)各村级集体自贷或自然人承贷村集体使用形成的不良贷款。

(五)其他与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关的不良贷款。

(六)关停倒闭企业形成的不良贷款。

二、不良贷款清收原则

(一)谁借款、谁用款,谁还款;谁担保、谁负连带责任。实际借款人、用款人是还款主要责任人。

(三)现金还款与以物抵贷相结合。以现金还款为主,不能全额现金偿还贷款本息的.,不足部分可以物抵贷。

(四)落实债务与明确债权相结合。对手续不健全的,要完善手续,明确债权债务关系,保全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

此次集中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工作从20xx年9月20日开始至20xx年12月31日结束,全过程分为四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20xx年9月20日至20xx年9月31日。市政府成立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清收方案。召开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党委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和各镇政府参加的动员大会,对清收工作进行部署。

(三)清收阶段。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2月20日。对催收阶段不能主动还款的借款人或实际使用人,要依法采取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进行清收。

1、公告清收。催收阶段结束后,对不能主动还款的借款人或实际使用人,通过电视等媒体以及在借款人所在单位张贴公告等方式,告知借款人或实际使用人限期偿还贷款本息。

2、行政督促清收。对公告清收后,仍然不偿还贷款本息的部门、单位和村集体,由清收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督促其偿还贷款本息,或落实还款计划。对不偿还贷款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村干部,由单位负责同志采取约见谈话等方式督促限期偿还贷款本息。

3、依法清收。对于公告清收和行政督促清收后,仍然不偿还贷款或不落实还款计划的,农村信用社集中统一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依法清收借款人或实际使用人的贷款本息。

4、总结阶段。20xx年12月20日至20xx年12月31日。清收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要组织专人进行认真总结,于20xx年12月31日前,上报吉林省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一名联络员,在下设办公室的统一协调下开展工作。

(二)落实责任。按照农村信用社提供的不良贷款清单,清收工作实行领导分级负责制。市政府负责各镇政府及部门;各镇政府负责村委会;单位负责涉及本单位的工作人员。

(三)鼓励清收。对于清收措施落实到位,清收效果明显的镇,农村信用社在信贷投放上给予倾斜;对于清收效果明显的村(屯),农村信用社优先进行信用村(屯)评选,并在信贷额度和利率等方面予以支持。

为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合作框架协议》,推动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落实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推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和乡村建设行动,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中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以下简称共同缔造活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建引领。各级党委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共同缔造活动全过程、各方面,各级组织部门切实加强党建引领,有效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基层党组织建成领导社区建设治理的坚强战斗堡垒。

——坚持群众主体。践行“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尊重群众意愿,从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激发群众内生动力,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坚持社区为基础。把城乡社区作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基本空间单元,着力完善社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打造宜居的社区空间环境,营造持久稳定的社区归属感、认同感,增强社区凝聚力。

——坚持共建共治共享。通过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调动各方力量,组织多方参与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打造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三)工作目标。

到20xx年,共同缔造活动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城乡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社区干净整洁,生态环境优美,生活便捷宜居,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基本实现城乡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目标。

二、深入理解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理念方法

(一)系统把握共同缔造活动方法。共同缔造活动的基本做法是以城乡社区为基本单元,以改善群众身边、房前屋后人居环境的实事、小事为切入点,以建立和完善全覆盖的社区基层党组织为核心,以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治理体系为路径,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改善人居环境,凝聚社区共识,塑造共同精神,共建美好家园。

(二)推动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系。发挥基层党建引领作用,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领导作用落实到社区,将政府的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的资源和平台下沉到城乡社区,实现把社会管理寓于为群众服务之中。培育和建立社区治理类、公益慈善类、文体活动类、专业服务类等社会组织,把每个公民都纳入一个或多个社区社会组织,调动社会成员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

(三)推行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工作机制。坚持决策共谋,共同确定社区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并共同研究解决方案。推动发展共建,坚持以居民为主体,汇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社区建设。实行建设共管,发动居民参与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过程及成果管理。推行效果共评,组织群众和社会力量对项目建设、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价和反馈。注重成果共享,实现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使成果最大限度地惠及社区全体居民。

三、在城市更新行动和乡村建设行动中广泛开展共同缔造活动

在城市更新行动和乡村建设行动中充分运用共同缔造的理念和方法,结合城市更新试点、完整居住社区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绿色社区创建、城市治理、县城和小城镇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等工作,深入广泛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发挥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组织社区居民全过程参与城乡建设和管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一)在推动城市更新工作中充分发挥政府、社会、市民三大主体作用。结合关中、陕北、陕南城市资源禀赋、发展阶段、经济实力和实际需求,推进国家和省级城市更新试点。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始终做到城市发展为了人民、城市发展依靠人民、城市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统筹政府、社会、市民三大主体,动员各方力量,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探索城市更新共同缔造的实施模式、政策措施、技术方法和管理制度,加强城市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牵头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指导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城市建设司

责任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体育局

(二)组织居民群众参与建设完整居住社区。在城市居住社区深入开展共同缔造活动,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组织、业主参与、企业服务”的居住社区管理机制。强化基层党建引领,街道、社区组织搭建沟通议事平台,充分发挥居民主体作用,发动居民积极参与,引导各类专业机构和人员进社区,共同开展完整居住社区建设。落实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因地制宜补齐既有居住社区建设短板,配建完善社区文化、体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制定发布社区居民公约,引导群众自觉维护公共设施和环境。到20xx年,陕西省基本补齐既有居住社区设施短板,全省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完整居住社区覆盖率显著提升,基本实现居住社区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

指导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城市建设司

责任部门: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体育局

(三)动员各方力量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居民自治机制建设、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有机结合,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作用,统筹协调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产权单位、小区居民等,共同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健全沟通议事平台,主动了解居民诉求,促进居民形成共识,发动居民积极参与改造方案制定、配合施工、过程监督、后续管理、改造效果评价等。建立改造资金合理共担机制,充分调动小区关联单位和社会力量以及居民支持参与改造。引导居民协商确定改造后小区的管理模式、管理规约及业主议事规则,共同维护改造成果。力争到“十四五”末,陕西省基本完成20__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城镇老旧小区居住条件显著改善,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指导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责任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体育局

(四)推动形成人人动手参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局面。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共同缔造活动的重要载体,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体制机制。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统筹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单位、居民群众等力量,共同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宣传和知识普及,充分听取居民意见,开展“小手拉大手”等社会实践活动,将居民分类意识转化为自觉行动。引导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社区居民公约,形成全社会人人动手的良好氛围。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文明城市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到20xx年,陕西省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责任部门:省委文明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生态环境厅、团省委

(五)建立健全共同创建绿色社区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作用,统筹协调业主委员会、社区内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居民等共同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利用“互联网+共建共治共享”等线上线下手段,开展多种形式基层协商,组织居民谋划创建方案,有效参与绿色社区创建工作。推进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营造社区宜居环境,提高社区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培育社区绿色文化,使生态文明理念扎根社区。到20xx年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实现社区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目标。

责任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

(六)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治理体系。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筹协调、各部门协同合作、指挥顺畅、运行高效的城市管理机制,创新城市治理方式,加快推进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推行城市治理“一网统管”。建立完善城市体检评估和城市管理评价机制,持续扩大城市体检和城市管理评价覆盖面。推动城市管理进社区,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从群众身边小事抓起,以绣花功夫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组织动员群众共同创造“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城市环境。

指导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监督局、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责任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文物局

(七)统筹推进县域城乡建设。组织动员群众参与县城规划建设管理,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提升县城承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推行以街区为单元的统筹建设方式,推动公共服务、商业服务、文化体育等设施共建共享。开展县城绿色低碳建设试点,抓好县城建设示范,到20xx年,实现基础设施完善,文化、体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功能齐备。推动建立以县域为单元统筹城乡的发展体系、服务体系、治理体系,合理布局县城、中心镇、行政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政府、社会、村民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系,将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十四五”期间打造100个乡村振兴示范镇。

指导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城市建设司

责任部门: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文物局、省乡村振兴局

(八)组织农民群众共同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坚持基层党建引领,发挥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等自治组织作用,组织发动农民群众积极参与乡村规划编制、农房和村庄建设、人居环境整治、村容村貌提升等工作。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确保乡村各项建设真正符合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需要。加快推进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提升农房设计建造水平,提高农房品质,因地制宜推动水冲式厕所入室,推广装配式钢结构等新型建造方式,推进供水入农房,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倡导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源头减量,推动农村用能革新,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加强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保护利用,塑造乡村特色风貌。开展乡村建设评价,深入了解农民对乡村建设的满意度和实际需求,补齐乡村建设短板,提升乡村建设水平。“十四五”期间,创建1000个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改造10000户宜居型示范农房。

指导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

责任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

四、完善共同缔造活动推进机制和举措

(一)建立完善共同缔造活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部省成立推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全面推进共同缔造活动的工作格局。各地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共同缔造活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责任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

(二)加强共同缔造活动机制创新和保障。积极探索开展涉农项目招投标改革,依法规范涉农项目招投标范围。简化农村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和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使农民更多积极参与乡村建设项目并从中获益。加大涉农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通过以奖代补等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责任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

责任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

责任部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县(市、区)人民政府

责任部门: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

五、加强组织保障

(三)加强督促指导。各市(区)推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各县(市、区)活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级有关部门以活动覆盖面、各方参与度、群众满意度、人居环境建设效果等为重点,对各县(市、区)开展共同缔造活动情况进行评估评价。

(四)做好宣传引导。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对共同缔造活动的宣传力度,及时发现、总结和宣传共同缔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鲜活经验以及社区党组织、党员干部和带头人的典型,让共同缔造活动的理念思路深入人心,形成全民关心、支持和参与的良好氛围。

会计一个月的工作可能会有几天特别的繁忙。因此会计应将每月的工作进行归类,区分轻重缓急,不要盲目的工作。以下为大家列举每月会计应该注意的工作重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

一、做账的资料准备工作

(一)现金、银行存款明细核对

货币资金是企业最容易出现问题的资产,因此企业每月都应认真核对每笔款项的进出记录。月底打出银行对账单同企业银行明细账认真核对往来,对存在出入的地方及时处理,确保银行账务明确。

在工作实务中,多数企业的银行账务都存在出入,不能与实际业务相吻合,有时因为处理不当导致月底银行账面余额出现负数,所以每月结账前的银行核对是很必要的,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归集当月所有费用单据和费用项目,确定账面有足够现金能够支付,防止账面现金余额出现负数。

(二)业务往来核对

将本月入账进项和销项发票仔细核对,确定每张发票的结算方式,是现金结算的索要收据证明,是银行结算的应取得对应的银行结算凭据,是往来挂账的按号入座认真入账。

(三)存货成本核算

每月做账前最好将上月底账面库存商品的名称、单价、金额详细列出,结合当月销售发票和进项发票的开票信息,计算入账后账面存货成本变动对利润的影响,不要盲目的认证发票和领用存货,导致账面库存出现负数或成本变动浮动太大,影响当期利润。

根据当月销售情况,及时收集存货出入库单据,计算产品成本或销售成本,估算当月利润。

二、如何编制凭证

同一企业日常业务内容比较固定,所以凭证编制内容变化不大,会计只要按照固定模式逐一编制凭证即可。企业通常业务凭证类别有以下几类:

(一)完税凭证

每月月初企业成功申报后,可去银行打印完税凭证,不能在银行打印完税凭证的应去税务机关打印。取得凭证后及时入账,冲减上月计提税金或直接记入当月费用(如印花税等不需要预先计提的税金,在取得时直接记入费用)。

(二)业务发票处理

将当月填开和取得发票分类入账,按照发票的性质分别通过存货、现金、银行存款、往来账户、应交税费以及费用科目进行核算。将全部专用发票入账后,查看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明细账的金额合计,是否与当月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统计的金额以及网上认证返回的认证金额是否一致,然后计算当月缴纳税金金额。

(三)费用类发票处理

(四)成本计算及入账处理

对生产性企业,应做好内部单据传递规定,将公司发生的所有与生产有关的内部单据及时有效的传递到财务手中,进行成本核算,确保成本计算的准确。及时编制制造费用归集、分配凭证;生产成本归集、分配凭证;产品入库凭证以及销售成本结转凭证。

(五)做好费用计提及摊销

做好每月固定发生的计提业务,如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水电费计提、工资计提以及以工资为基数计提的福利费、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等,做到不漏提也不多提;对存在需要摊销的费用如开办费、材料成本差异等每月摊销的费用,及时做好摊销分配凭证。

(六)归集损益类科目,结转本年利润

将所有单据入账后应认真归集当月损益类科目发生金额,将其分类转入"本年利润"科目,查看当月利润实现情况。

三、应纳增值税税额计算

(一)积极核对销售业务,尽快填开销项发票,确定当月销项税额。

销售是企业日常工作的重点,是企业经营的核心。销售发票是财务记账,确定业务发生的合法凭据,因此企业在发生销售业务时应尽快给对方开具发票,确定当月销售情况。

做为企业的财务人员,特别是负责税务工作的人员,必须对企业日常销售业务的处理相当明确,熟悉主要客户的开票要求,能够在满足客户要求的同时,又不耽误本公司正常的工作处理。为了很好的协调双方的工作,会计人员应当在每月20号左右就开始核实当月开票税额,将应该开具发票的业务尽早完成,通常企业在每月结束前3天就会停止填开发票。因此企业若是需要对方给其开具发票应尽快联系,不要拖到月底再同对方交涉。

(二)认真核对当月进项发票,保证发票及时认证,确定当月进项税额。

一个企业每月进项发票较多时,通常不会在一个月全部认证,而是有选择的认证部分发票。发票认证时主要考虑三个因素:

第一,当月缴纳税金金额。在税务机关规定税负范围上下计算当月税金;

第二,考虑会计存货和成本处理。有些商品当月购入当月销售,这些发票应该在当月认证,否则将导致账面库存为负数;生产企业成本计算需要原材料,若当月生产领用材料发票未进行认证处理,将会降低产品成本;

第三,发票是否将要到期。按照税法要求,发票自填开之日起90日内(不同类别的发票有效期限略有不同,详细介绍参见前面"进项税额抵扣时限的规定")进行认证。因为多数企业特别是商业零售企业存在销售不开发票现象,导致进项发票盈余,迟迟无法认证。因此企业在认证发票时应认真查看当月进项发票情况,先将快要到期发票进行认证。

(三)控制销项开票税额,调控进项发票税额,做好税款计算与缴纳。

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缴纳的主要税种就是增值税,增值税的通常计算是用当月销项税额减去当月进项税额和上月留存的未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计算较为简单,但是控制起来非常复杂,企业要同时考虑到当月销项开票情况和进项发票到达、认证情况,还要考虑税务机关对企业的税负要求。

税务机关为了控制企业增值税的缴纳情况,根据不同类型的企业制定了相应的税负,即全年应该缴纳的增值税金额(计算方法可参见前面介绍)。防止企业通过非法操作少缴纳增值税。企业通常是将缴纳的增值税金额控制在税负标准线附近,有时还会略微低于税负标准。各地税负标准不一,执行力度也存在差异,企业应根据当地情况认真执行。

税务机关的税负标准是指全年企业完成的税务要求,企业个别月份缴纳税金金额低于或高于税负标准都是正常的。但是个别企业负责人在处理时往往比较"认真",通过多种途径将每月增值税的缴纳金额都控制在税负标准线上,这样处理是没必要的。

四、计提地税税金

按照税法要求,企业在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同时,还应计提缴纳部分地税税金,主要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多数地区已开始计提地方教育费附加。企业应在月末计提,月初申报缴纳,取得完税凭证冲销计提金额。

这些计提的税金属于企业费用,因此企业在估算当月利润时,也应考虑这些数据。

五、其他税种计算及缴纳

正常月份,企业只需考虑计算增值税及计提的地税税金,但个别月份如季度、年末结束应计算缴纳所得税;根据税务机关要求按季度或半年缴纳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

(一)所得税

所得税一般是按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详细介绍可看前面内容)。会计在季度结束月份进行账务处理时应全面考虑该季度各月份的经营情况,在做账之前估算该季度应缴纳所得税金额,不足之处及时调整。

所得税征收和计算方法较多,会计应根据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处理企业的收入与费用单据的比例。所得税也应在季度结束月份计提,次月纳税申报取得完税凭证后冲减计提金额。

(二)按季度或半年缴纳的税种处理

(三)特殊税种单独处理

有些税种如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契税、土地增值税,平时一般不会遇到,因此也不要特别在意,只要在实际发生时,确定缴纳和申报方法认真处理即可。

六、纳税申报

前面所做的工作基本是为纳税申报准备的,因为企业只有进行了纳税申报,税务机关才能对企业进行税款征收,而传统意义上的会计报表只是记录企业经营状况的报表,不是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的依据,企业应根据申报的不同税种填制和申报对应的纳税申报表。

企业应根据自身的经营性质确定纳税税种,并根据当地税务机关要求的申报方式按时进行申报。纳税申报成功后应及时打印完税凭证,取得完税凭证后,一个月的会计工作才算结束。

THE END
1.劳动仲裁如何记账1.记录仲裁申请费用,包括受理费等,通常在“管理费用”科目中列支。2.若涉及律师费等支出,应明确其用途并计入“管理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相关科目。3.对于仲裁裁决后获得的赔偿或补偿款,应作为“营业外收入”入账。同时,要保留好所有与劳动仲裁相关的票据和文件,以便日后审计和查询。在记账过程中,需确保账目准确、https://www.66law.cn/question/answer/73666060.html
2.咨询服务费属于什么科目?网友(匿名用户)职场问答编制咨询服务费会计分录时,需按具体情况计入不同科目核算。如果咨询服务费是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那就https://zq.zhaopin.com/question/8957212/
3.民事纠纷律师费费用由谁承担一般来说,民事纠纷的律师费由聘请律师的一方自行承担。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https://www.64365.com/question/26334761.aspx
4.律师代理费计入什么科目如果律师代理费是为了解决企业的法律纠纷或者处理法律事务而产生的,可以计入其他费用中;如果律师代理费是为了企业的日常管理和运营所需而产生的,可以计入管理费用中。律师费用一般情况下由当事人自行承担,但当事人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向被告主张,如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中,律师费可计入权利人为制止侵权所支出的合理https://www.lawtime.cn/tuwen/744014.html
5.玲珑轮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股票频道下:保荐及承销费 7,595.85 万元;审计及验资费 1,963.08 万元;律师费 318.21 万元;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384.91 万元;发行手续费用 257.94 万元。 二、本次发行股票的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 名称: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锋 住所:招远市金龙路 777 号 电话:0535-8242369 传真:0535-36https://stock.stockstar.com/notice/JC2016062100001897_87.shtml
6.公司员工死亡赔偿金应计入什么科目王晓冬律师 劳动纠纷领域推荐律师 咨询我 律师解答: 公司员工死亡赔偿金应计入管理费用的福利费科目。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及供养亲属抚恤金将由用人单位支付,应当将工亡补偿计入管理费用。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https://mip.findlaw.cn/ask/question_jx_826129.html
7.律师费和诉讼费计入什么会计科目企业支付诉讼费,应当计入“其他应收款”借方科目以及“银行存款”贷方科目;如果企业败诉,收到法院开具的结算票时,则计入“管理费用”科目。管理费用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种费用。 以上就是关于律师费和诉讼费计入什么会计科目的详细介绍,更多有关的内容,请继续关注考呀呀会计网校,希望https://www.kaoyaya.com/info/shicao/151229.html
8.案件受理费计入什么科目?律师普法管理费用。加诉讼的诉讼费应该计入“管理费用”科目核算,诉讼败诉支付给对方的赔款,是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支出,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https://www.110ask.com/tuwen/15537325154931138324.html
9.委托律师打官司,律师的差旅费等计入什么科目实务公司聘请律师打官司,支付给律师的差旅费(火车票、飞机票和滴滴打车票),应该计入什么科目,能否进项https://www.chinaacc.com/wenda/detail/xt/2410368
10.律师费计入哪个科目律师费计入哪个科目 东奥注册会计师 2024-09-12 00:07:24 管理费用。 律师费通常计入“管理费用”科目中的“咨询费”或“法律服务费”二级科目。 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是指企业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以及应由企业统一https://www.dongao.com/zckjs/kj/202405284440277.html
11.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网2022年11月28日,某某公司16与某某律师事务所2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约定:某某公司16与某某公司1、某某公司3、绍兴某某公司1的委托贷款合同纠纷,某某公司16委托某某律师事务所2进行追偿;双方共同确认,同意按照以下方案收取律师费:一般诉讼:系争债权由XXX徐汇支行73,000,000元委托贷款和XX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30,660,https://www.hshfy.sh.cn/shfy/web/flws_view.jsp?pa=adGFoPaOoMjAyM6Opu6Y3NMPx1tUyMTg5usUmd3N4aD0yz
12.家教协议书(通用21篇)第五条本协议第三条第(1)-(11)项,聘请方不必另办委托手续,除按本协议书第五条支付个人律师费用外,不再另交付费用;超出上述服务范围的法律事务或聘用合同期满正在办理续约手续,须另行办理委托,律师费按照本律师事务所规定的标准内给予聘请方___%的优惠。 双方的权利义务https://www.jy135.com/xieyishu/1043518.html
13.老师,公司请律师给律师报销的差费记入什么科目?可以和律师费记一可以具体记入住宿费、会议费等费用科目中,也可以统一记入律师费科目中。可以和律师费一起记入,但是差https://www.kuaizhang.com/ask/question_7465131.html
14.土地出让预付款?预付土地出让金该进的科目是什么:今日在线房屋预付土地出让金该进的科目是什么,预付土地出让金该进的科目是什么预付土地出让金通常应计入“其他应收款”或“无形资产”科目。具体来说,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同情况下的土地出让金会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式:新建办公楼等非房地产开发项目:如 http://m.bjsheng.com/html/tdzs/07/411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