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近期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日前,“改变de力量”组织了主题为“政企发生纠纷后,民营企业如何摆脱刑事犯罪困境”的法律线下沙龙活动。活动顶着北京下大暴雨的风险成功举行,律师、企业代表等20余人参加,讨论热烈。
企业家自述
“我是山东潍坊民营企业家张建宁的合作股东戴志杰。2009年起,冲着政府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我和张建宁到他的家乡山东省潍坊市的县级市昌邑市,投资兴业。却万万没想到,企业经历多年亏损后刚刚盈利,就开始遭遇政府公然违约,企业陷入绝境,张建宁也被抓捕判刑,至今已经在看守所关押1330多天了,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0年半。现在,我把我们噩梦般的投资经历讲出来。在国家出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的大背景下,和各位交流研讨。
我们的经历是这样的:
2009年3月,我们与昌邑市当地政府签订协议,注册成立昌邑市新源热力有限公司,建设柳疃工业园集中供热项目。2011年12月,我们又与当地政府签订协议,注册成立昌邑市龙之源热力有限公司,建设下营化工产业园集中供热项目。
在上述协议中,政府方均承诺“该项目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作为园区唯一的供热站”,“保证乙方供热区域(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不再审批同类供热企业和不再审批供热锅炉(余热锅炉除外)”。在项目运营前期,由于园区需求少,我们的两家企业一直亏损,到2016年后才逐步扭亏为盈。
2018年,有个投资商,多次提出低价收购我们两家供热企业。据我们私下了解,这家企业与昌邑有的领导关系密切。我们拒绝贱卖。
2019年,山东省要求到2021年10月底全面取缔淘汰35吨以下燃煤锅炉。我们企业立即自筹资金向政府部门申请锅炉升级,却屡屡被拒绝。
2019年11月5日,由于园区用汽需求不断增加,锅炉升级迟迟得不到批准,燃煤指标和排放指标都不够用,我们企业继续生产就超排罚款,因此被迫减产减排,园区用热企业因此无法正常生产。两天后,昌邑市政府约谈我们企业,一方面答应解决指标不足问题,要求企业立即增产恢复供应;一方面答应办理锅炉升级环评审批手续。
2019年11月14日,因锅炉升级环评审批仍被推拖不办,我们企业准备向进驻昌邑的山东省委巡视组投诉。结果第二天,企业的董事长张建宁等人被昌邑市公安机关抓捕关押,随后以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刑事拘留、被逮捕,至今已在看守所关押1330多天了。
2019年以来,昌邑市政府一方面对我们企业的设备改造不予审批;另一方面又违反招商引资协议中的承诺,在2019年启动建设昌邑市昌盛循环经济能源岛项目,在2020年启动建设昌邑锦盛环保能源(下营)热源中心项目。后来,因为上述项目未批先建、高污染、高能耗,被山东省有关部门叫停。
2021年11月1日,因设备升级仍未获批,我们企业的集中供热锅炉被环保部门关停,整个园区的企业因此停产停工,企业纷纷投诉。4天后,昌邑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有关领导,代表政府要求我们企业开炉生产,并问有什么要求。我们企业没有提任何过分要求,只是提出政府要对责令我们恢复生产承担责任,同时尽快批准锅炉升级手续,参照周边县市的市场价调整蒸汽价格。当晚,昌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发过来书面承诺,承诺一切责任由其全部承担。我们企业因此被迫按照政府要求恢复生产。此后,昌邑市有关部门批准了我们企业3台30吨/小时的锅炉改造成3台40吨/小时的临时性过渡性升级改造项目。
2022年4月13日,我们企业再次向政府申请建设2台150吨每小时的燃煤供热锅炉,但政府答复没有煤炭指标,不予受理。后来,我们企业按照市领导的要求写申请,表示自己解决煤炭指标,恳请批准,但锅炉升级申请仍然没有获批。而声称没有煤炭指标的昌邑市政府,却在2022年6月将38.82万吨煤炭指标批给了昌邑市城投集团的全资公司昌邑锦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并且公然违反合同约定,批准该公司在我们公司隔壁建设合同总价3.579亿元的热源项目。该项目一旦建成投产,我们的市场将直接被抢占,损失不可估量!
曾经的座上宾,变成了阶下囚。如今因企业发展没能获批遗留诸多问题,旧设备得不到升级更新,总在修修补补,还要维持正常供热,各方被迫遭殃,企业错失良好发展时机。
从2009年到昌邑投资至今,我们企业先后投资2亿元,提供就业岗位数百个,缴纳利税近1亿元。但是,企业如今却面临这样的绝境,被压的透不过气!在国家多名知名专家论证认为企业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情况下,潍坊市中级法院在2023年6月21日做出一审判决,判决我们两家企业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张建宁作为企业负责人被判刑10年半。”
以该企业代表的讲述作为引子,参会人员围绕“与政府发生纠纷后民营企业获罪,如何摆脱刑事困境”的沙龙主题展开交流研讨。
司法实践当中,类似案件并非孤例。多位律师结合自身办案实践,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以及策略建议,供所有遇到类似问题的民营企业参考——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石宇辰
民营企业面临的刑事犯罪困境就在于被定罪追究时,“总有一款适合你”。
对于这个案例,我认为应该政治问题法律化解决。从防守策略上进行有效辩护,需要注意对方是不是严格的依照法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进攻的策略主要是针对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举报和控告,对违反行政法上的信赖利益保护原则的行为,积极推进行政诉讼。通过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借助媒体等力量,多种方式结合起来去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罗龙平
很赞同石大律师的观点和方法,这些方式方法一看就是建立在丰富的实践经验之下的。此外,向上反映控告时,一定简明扼要,把核心事实和法律依据写明白,最终还是回归到这个案子本身,回归案子证据和事实上来,把不构成犯罪的事实和法律依据详细阐述。
民营企业的保护,最终还得靠自己,因为在一些地方,选择性执法的问题还是比较严重的。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企业合规和刑事合规应当放在第一位,这是从根源上保护民营企业自己的方法。
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黄开国
企业运营的不规范是政商纠纷中企业处于劣势的一个重要原因。
在行政方面,政府让当地国企重新建设,这样重复建设对于一个小县城来说,在有限的社会资源下,是不是牵扯到地方政府对公共利益的某种程度上的漠视呢?或者说是打着公共利益的名义,损害公共利益。污染企业,高能耗的企业,是需要经过审批的,这就牵扯到审批行政许可,高能耗企业的审批权。
另外,从这次“意见”的出台,我们得看到中央对于保护民营企业的决心。这个东风要借。
北京普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晓梅
法院判你们行政诉讼败诉的理由是公共利益,但是现在这上面给我们的信息只是公共利益这四个字。而公共利益的信息量是相当相当大的,它最后的认定也应当是从各个方面不同角度的。这个法院所说的公共利益,如果细化的话,可能会有一些细节存在突破的地方。
北京联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师红伟
我认为从刑事辩护的角度,如果从事实和法律上经过论证,不构成犯罪问题,没有任何问题,那么一定要做无罪辩护。你只有坚持无罪辩护,一级级往上走才有翻身的希望。如果你要是简单的从少判两年,判个缓,早点出来的角度上,糊里糊涂把这个这个认罪认罚给签掉。你再往上走,百分之九十九是没戏的。
我做行政类的比较多。所以说这里面很多就是这些案件中常常有说这个行政权力的影子,他要达到目的,通过一个法律的手段,然后实施他的一个行为,给你扣顶帽子。行政诉讼还是要走,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
北京龙啸城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城
我介绍一起民营企业家因为一起刑事案件,最终几十亿的煤矿以八千万的超低价格卖掉的真实案件。这是我代理的一个成功的辩护案件。当事人是一个煤矿的老板。案件的突破是在现场检查笔录,现场扣押清单上发现了问题。在2010年,公安机关突然到现场检查,出警的时候会带打印机、复印机?后来以此向法院申请非法证据排除,最终当事人仅获刑六年。
北京市春林律师事务所主任庞九林
现在出台了对民营企业家的支持政策,咱们这个研讨会也恰如其时。
我办过一个案子,有个工业园区,里面有三百多家企业,因为附近其他地区有几家发生了爆炸,当地政府就把所有企业全部关停。把企业全都弄走,换来土地和环保指标,当事人找到我们后,我们开研讨会,论证政府的违法行为。然后媒体做出报道,成为国务院督办案件,之后给了三百多家企业赔偿补偿,效果非常好,有两家企业获赔三个亿。
北京凯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张海东
企业的前期市场尽调应充分,后期维权及时,不要抱着侥幸心理,做好证据留存和信息固定。
前法官、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梁延昊
这类案件可能更多发生在偏远的地方,尤其是在县域层面上。
只有你自身很干净,很有底气的时候,你才可以坚定的去做无罪掩护,才可以坚持到底。从我做审判法官的经验来讲。一个无罪案件,尤其是有在地方上有影响力的,什么情况下才能取得效果呢?那就是在案件确实在事实和法律上不构成犯罪的基础上,找到痛点,让办案机关不敢、不能做出有罪判决,真判了有罪,社会效果非常不好。
具体到你们这个案件,想要无罪结果,第一位的是当事人和家属,你们在无罪辩护方面的意志和投入。如果当事人和家属认罪认罚了,只有律师进行无罪辩护,取得无罪的结果几乎是不可能的。
第二点才是我们律师的专业辩护,经过对全案的分析研判,认为案件确实不构成犯罪,然后制定具体的辩护方案,去一步步扎实的展开辩护。
第三点才是其他方面的加持,比如通过媒体、人大等进行舆论监督和法律监督,促进办案机关依法办案。
我做法官的时候,我也判过无罪案件。我深深的知道一个法官,他判一个无罪案件要承受多少压力,难度非常大。所以变换角度来讲,一个案件要在审判阶段取得无罪辩护结果就更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