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安衡(上海)律师事务所闸北事业部
2014-03-14下午5时48分46秒星期五
孙奎律师现任北京安衡(上海)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安衡华东事业部首席律师
孙奎律师,法学理论功底扎实,知识全面,工作责任心强,认真负责。法庭上冷静沉着,能言善辩,谈判中亲切、灵活,具有十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在诉讼实务和非诉讼实务方面都卓有建树,先后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同时,孙奎律师致力于诉讼实务的钻研,在刑事诉讼实务方面取得不凡的成绩,代理的民事、经济、行政案件,胜诉率达八成以上。
刑事诉讼实务方面的部分典型案例:
1、原xx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涉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案;
2、2011年全国大的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案为张海明辩护;
3、原xx县委书记罗××涉嫌受贿罪案;
4、xx县交警大队指导员唐××等5人侵占xx县华兴大理矿国有资产案;
5、蒲××等8名川籍民工山东寿光涉嫌聚众斗殴罪案;
6、高x雷涉嫌合同诈骗罪案;
民事诉讼实务方面的部分典型案例:
1、成功代理谢××与xx省xx旅游有限责任公司竟业限制纠纷案,法院均采纳律师意见,判决谢××不承担竟业限制违约责任;
2、成功代理张海东与梁爽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梁爽履行房屋买卖合同;
3、成功代理李××与攀钢集团成都无缝钢管公司医院人身损害纠纷案,攀钢集团成都无缝钢管公司医院赔偿李××19万元。4、成功代理王某某与谢某离婚财产分割案,法院判决谢某的婚前财产归王某某所有;
5、成功代理王xx与藏xx分家析产纠纷案,法院判决37万拆迁款归王xx所有;
6、成功代理北京市丰台区宛平敬老院与吴如心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
合同、公司、知识产权诉讼实务方面的部分典型案例:
1、成功代理成都市市政开发总公司与冯××居间合同纠纷案,法院判决成都市市政开发总公司无须支付工程佣金费;
2、成功代理辽宁营口鑫源金属套管有限公司与成都普利卡金属套管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案;
4、成功代理北京华慧龙翔无腐节能烟囱科技有限公司与杨志中股东知情权纠纷案,杨志中撤诉。
已婚男子隐瞒婚史与女子同居并导致其怀孕,女子得知真实情况后双方关系破裂,男子写下了支付5万元“安胎费”的保证书后却赖账不付,女子遂诉请法院支持该项费用。近日,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5万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被告阿兵与原告阿芸经人介绍认识后相恋,并于2012年11月底开始以男女朋友名义同居。2013年1月,原告在厦门市妇幼保健院确诊怀孕。在得知喜讯之后,阿芸便与阿兵商量尽快办理结婚登记事宜,然而阿兵却以各种理由不断推诿。
阿芸在法庭审理中陈述,其尚未结婚,此前也没有生育,在得知阿兵已有配偶的事实之后十分痛苦,但却很无奈。由于已经怀孕四个月,错过了做流产手术的佳时期,何况此时的胎儿已经成形,其初为人母更是割舍不下自己的亲骨肉。阿兵坦白已结婚的事实后,双方发生矛盾分居,阿芸在家待产,打算把孩子生下来。
被告阿兵本人签收了法院的应诉材料,但未到庭参加诉讼,也未书面答辩。法院在审理中查明,被告阿兵于2012年之前已与其妻子登记结婚,其配偶为案外人谢某。
经审理,海沧法院作出判决,判令被告阿兵支付原告阿芸5万元。
■连线法官■
“安胎待产费”被告无法逃避
非法同居的一方在被隐瞒真相的情况下,是否可以得到另一方承托支付的钱款?就此案中的焦点问题,记者采访了本案承办法官陈基周。
陈基周向记者分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法律所明令禁止,在道德上亦应受到谴责。被告阿兵的行为既违反了法律规定,也违背了公序良俗。但是,其承诺支付原告安胎待产费用乃是一种设定个人未来债务的负担行为,判断该负担行为之效力,判断的对象是负担行为本身,不是非法同居行为,二者是不同的行为。因此,虽然被告与原告同居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但不能因此就认定被告承诺支付安胎待产费用的负担行为也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
在法理上,根据法律行为的效果,可以将法律行为分为负担行为和处分行为。负担行为产生一项或多项请求权,主要包括债务合同,如买卖、租赁等。而处分行为并不是以产生某种请求权的形式来为将来作用于某项既存的权利作准备,而是直接完成该种作用行为。
那么,在非法同居的背景下,有关负担行为或处分行为是不是有效呢?对此,相应行为既不是纯系处理私权利而全部有效,也不是都违背公序良俗原则而一概无效,应结合具体案情区分情况予以认定。非法同居有违配偶相互扶养义务,如果是为了开始或者维持这种不道德性关系,或者作为该种性关系的对价或酬劳而设定债务负担,这明显有悖于公序良俗。此外,若设定债务负担明显有害于债务人的法定扶养义务则违法。于此情形设定的债务属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