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一封从广州市番禺区看守所寄出的信放到了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何雄伟的桌上,寄信的,是一起贩毒案件中的罪犯刘有娣,她在信中写到,“恳请面见何雄伟检察官,现在我愿意认罪,认错,如实交代案情”。就在一个月前,刘有娣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在法庭上,她始终没有认罪,那么现在是什么原因让她的思想有如此巨大的转变?这起毒品案件背后,又有着怎样的波澜?2015年12月21日,广州市番禺区公安局接到举报,说有人在番禺区一座大厦附近进行毒品交易,掌握线索后,警方立刻前往抓捕。抓捕地点在一条小巷子里,经过摸排,民警很快就发现了目标车辆,在勘查完周围的地形后,他们制定了详细的计划,展开抓捕行动。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民警:一走过去我就敲那个女的窗口。她就开窗,一开窗的时候我看到她好像双手也离开了方向盘,就还是在玩手机,我就觉得时机到了,我马上把两个手伸进去,把她两个手控制住。
当时车内的这名女子并没有过多的反抗,抓捕人员很快控制住了她,其他民警也马上围了上来,并对车辆进行搜查。很快,他们在副驾驶位的地垫上发现了一个袋子。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民警:我都没打开,她就说那包东西不是我的,她自己都知道那包东西肯定是违法的东西了,她就说那包东西不是我的。车内搜出毒品女子辩称遭陷害经过化验,当天警方从女子车内提取的塑料袋里装的物品被证实是冰毒,重量为1000.06克。于是,番禺警方将这名女性对象刘有娣刑拘,但是在随后审讯中,她却一直否认这袋冰毒是自己的。刘有娣说,自己是一名做燕窝生意的微商,那天她拿了一些燕窝给自己的朋友周某帮忙销售,而这个袋子,就是当时周某离开时放在车上的。刘有娣说,她和周某之间存在经济纠纷,所以她怀疑这袋毒品是周某用来陷害自己的。
很快,在各级公安部门的配合下,犯罪嫌疑人陈某在汕尾被抓获,经过调查,陈某与刘有娣交易毒品的犯罪证据也浮出了水面。这样一来,本案的关键证据终于找到了。在二审开庭中,这一证据也成为了指证刘有娣贩卖毒品的核心证据。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庭审中,检察员出示了多组证据证明刘有娣有贩卖毒品的事实,但是面对这些证据,刘有娣再次以各种理由辩称自己无罪。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沈丙友:有错必纠,这个错既包括我们不应该判有罪的人判有罪,当然也包括应该判有罪的人没有被判有罪。这个有错必纠是双向的,而不能单纯单向片面的理解。因为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这是检察机关的两重职责,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