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福阵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律所职务:党支部书记、企业重大事务部主任
专业领域:投融资、交通、建筑房地产、文创、教育
1、民事(公司、合同、投融资、文创、土地房产、侵权赔偿、征地拆迁);
2、刑事(经济犯罪、职务犯罪);
3、金融(投融资、多层次资本市场)、交通运输、建筑房地产、文化创意、教育培训。
教育经历
福建师大法学学士;
厦门大学法律硕士;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EDP(资本运营班投融资专业);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王亚南研究院EDP(文化创意与投融资班);
EMBA(在读);
全国律协、特许经营公会培训班。
其他资格证:
高级律师职称、中级经济师职称,二级心理咨询师执业资格
工作经历
曾任或现任厦门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厦门人事争议仲裁员、厦门市国资委国有企业重大投资项目评审专家、厦门市对外商务交流协会副会长、厦门市集美区台商法律咨询中心首席顾问、厦门大学法律硕士联合会副会长、厦门市公安交管局事故救助基金专家、厦门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导师、厦门律协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厦门医调委法学专家、厦门市人才工作咨询专家、厦门市思明区招商顾问等。
1991-1994,集美航海学院法律教师;
1994-2000,厦门市交通医院、厦门市交通局(委)公务员(96-97兼职实习律师);
2000-2004,福建今朝律师所主任助理、福建启和律师所主任助理;
2004-2012,福建兴世通律师所合伙人、党支部书记;
2013-至今,党支部书记、企业重大事务部主任
从业经历
法律教师、政府公务员、执业律师的工作经历,扎根厦门本土深耕40多年。从大学讲堂、政府办公室到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企业公司车间田地,作为一名追求法律价值的升斗小民,在身份、角色和职业、空间的转换过程中,一路走来,不断积累的是对“先学做人后学做事”的感悟、对精确服务的学习、对专业知识的钻研,持续收获的是友人的鼓励和支持、客户的肯定和信赖。
“冷心思理”是一贯奉行的准则,“全心全意为客户服务”是做事的规范,“当事人的满意”是最大的心愿,“片刻间感受真诚,细节处体现专业”是工作的标准。自从走入律师队伍,带着一颗感恩的心,走过上万个民事、经济、刑事案件的诉讼历程,全权代理上万个客户直面纠纷的风风雨雨,携手上千家次顾问单位共同成长。从诉讼到非诉讼,从企业到企业家,从初始创业到投融资乃至并购重组上市发展,从风险管控到升级转型创新,从危机化解到交易设计商业模式架构,服务的领域和内容在不断延伸拓展。法理的逻辑推论,辅以商业的灵活创新,是处理企业遭遇棘手难题的两大“法宝”。
主攻方向--整合专业团队和各路资源,立足企业的实际发展环境,融通政策和法律,跨界法律、经济、财税、金融和管理、心理,把脉企业现实和战略意图,识别各种或有风险,设计风险防范和危机干预方案,为企业和企业家的基业长青提供比较综合系统的贴心服务。
成功案例
(一)民事、行政诉讼
1、许某某与蔡某某因某娱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涉外,3亿多元标的);
2、中闽大厦地下工程款纠纷(2001年商事仲裁,500多万元标的);
3、郝某某诉开发商的联丰商城购销合同纠纷案(厦门首例商品房重大质量纠纷);
4、杜某某等七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刑、民案(2003年厦门市最大一起交通事故);
5、林某某与唐某某等七人的长途客运合伙纠纷案(闽皖两地,一审二审再一审二审);
6、辰远拆迁公司拆迁纠纷案;
7、仙岳仓储公司仓储合同纠纷案;
8、长泰人张某某诉泉州交警支队行政诉讼案(交警系统经典案例)
9、杏滨街道办担保纠纷案;
11、井城村委会、兑山村委会等50多个土地款纠纷案;
12、梁某某诉厦门人民保险公司保险合同纠份案;
13、厦门市公路局的水灾侵权案、厦大女生过废旧斑马线被撞案;
14、解放前厦门四大地主之一“水湓嫂”的家族侨房系列纠纷案;
15、鸿运大厦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二)非诉
1、厦门市公路局、绿化管理中心、交通运输协会等累计数百家次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2、交通口岸工会法人股上市投资纠份案;
3、大量的风险管控、危机处理:如某科技公司遭遇恶意收购案;某建安公司重大税务案;某设计公司投标作假被举报案;某集团公司企业主涉黑案;某企业主婚姻家庭变故案;数百位客运业主与被挂靠公司经营权纠纷案;某公交公司股东严重内讧对立案等;
4、跨国集团公司(KUWAN)鼓浪屿著名侨房申退案;
5、厦门某区福利中心的投标、签约全程代理案;
6、厦门某投资公司与天津某集团公司合作的养老地产投资案(50亿标的);
7、某集团公司的土耳其矿产投资、境外上市案;
8、长年处理众多涉及出租车、长途客车的经营者与被挂靠公司的经营权纠纷(涉众、巨额标的、历史遗留);
9、厦门某某投资公司收购泉州洛江某园林公司案;
10、某某光学公司(台资企业)的破产、债务清算案;
11、南平最大型商贸企业与夏商集团的并购重组案(8亿多标的);
(三)刑事
1、“四二O”远华走私案辩护(东方集团公司系列);
2、“森多利”涉黑案件;
3、夏商集团收购“南平好当家”公司案件;
4、陈景和与叶炳华、陈建煌等的炒股配资纠纷系列案;
5、琪顺汽车运输公司的破产管理人案件;
6、厦门农龙种子公司的危机处理案件;
7、厦门解放以来最大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辩护(二号被告人林某典);
8、丁某受贿案辩护(被告人为国有企业副总);
9、龚某某渎职案辩护(被告人为机关公务员);
10、李某某征地补偿诈骗案辩护(被告人为村集体组织干部)。
11、李某某杀人毁尸案
12、林某某抢劫杀人案
13、张某某走私货物案
14、厦门某公司涉嫌销售假种子案
15、台湾人李某某涉嫌诈骗案
主要荣誉:
1、福建省“先行工程”先进个人、厦门市新长征青年突击手;
2、厦门市律师协会第一届、第三届律师论文研讨优秀奖;
3、全国交通系统优秀法律顾问;
4、盈科系统“优秀律师”。
1、《亟需完善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发表于《福建交通》2003年第6期。
2、《对“撞了白撞”的法律思考》发表于《人民论坛》2003年第10期。
3、《人文化管理与服刑罪犯的权利问题初探》发表于《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报》2005年第3期。
4、《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发表于《发展研究》2005年第10期。
5、《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三种权利主体问题初探》发表于《消费导刊》2009年六月(二)期。
服务理念
积极、热情且具亲和力,擅长沟通,谈判、与协调,能够切实为客户提供既专业又符合情理的法律解决方案,深得客户信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