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要求,进一步优化招生入学信息管理,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原则简化材料提供,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等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报名时或开学后提供;按照“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简化信息采集,主要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等信息。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不得使用境外教材。严厉查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行为,确保义务教育规范健康发展。
各校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依托学籍管理系统,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工作台账,采用联控联保机制,健全控辍保学责任体系,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劝返复学工作,确保义务教育入学“一个不少”。
三、招生政策
(一)公办学校
1.施教区划分
2.小学入学年龄
小学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即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
各校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中关于小学入学年龄为六周岁的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招收不足龄的儿童入学。根据学籍管理规定,不足龄的儿童无法取得学籍。
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提供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批准,年龄可视不同情况放宽到7周岁或8周岁。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已入学取得学籍的儿童无法再次以新生报名取得学籍。
3.入学条件
(1)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①适龄儿童少年应在施教区学校报名,儿童户口应随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原则上应在2023年5月28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户籍与实际居住地的产权证明相一致。“同一户籍”指儿童和监护人户口同簿。“产权证明”是指监护人的实际房屋所有权证,持证人应为儿童的监护人,而不是与他人共有权证。“实际居住”指非空挂,确实居住在产权证所在处。
(2)户口随监护人一方在施教区的儿童少年入学
(3)户口挂靠他人处的儿童少年入学
②如果儿童的监护人没有产权房,监护人要配合学校及有关部门做好审核工作,并与学校签署《住房信息查询委托书》,经核实监护人所述情况属实的,可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4)持“四老”房屋产权证的儿童少年入学
持“四老”(“四老”特指儿童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房屋产权证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才可以在该产权房所属施教区学校报名:一是儿童的监护人双方都未购房或未分配住房;二是儿童出生后的户口一直都与老人在同一户籍上,且从未迁移过;三是监护人、儿童与“四老”实际常住一起。
(5)购买二手房家庭的儿童少年入学
①每套二手房的实际住户和曾经住户,当年只能有一个家庭的儿童在施教区内小学或初中报名。
(6)家庭有多套住房的儿童少年入学
家庭有多套住房的,应以监护人和儿童在同一户籍并且与实际居住的产权证一致的房产为准。报名时,凭该居住地的产权证明及户口簿到所属施教区小学或初中报名。
(7)拆迁户家庭的儿童少年入学
②已安置到位但未取得房产证的,凭拆迁安置协议等证明材料在安置房所属施教区小学或初中报名入学。
(8)共有住房、小产权房家庭的儿童少年入学
(9)电脑派位入学
根据市教育局2023年招生入学工作通知的要求,今年继续推行热点公办学校空余学额电脑派位。我区实行电脑派位的热点公办学校名单及电脑派位计划,待公办学校符合招生入学条件的学生报名登记结束后,研究确定并于5月31日公布。
有参加电脑摇号需求的六合户籍学生,符合电脑派位报名条件的小学一年级新生在区内热点公办小学或民办小学(含励志学校小学部和面向我区招生的其他区外民办小学)志愿中选择2所学校填报电脑派位志愿;符合电脑派位报名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在规定招生范围内的民办初中(含励志学校初中部和面向我区招生的区外民办初中)、南京外国语学校中选择2所学校填报电脑派位志愿。如果被2所学校同时派中,则需明确选择其中1所学校,逾期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时,家长可自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派位,绑定电脑派位,双胞胎将作为一个号,同时派中或同时不派中;若家长不申请,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将与其他普通学生一样,可分别参加电脑派位。选择参加区内热点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电脑派位摇号录取后的学生不得被其他学校再次录取,也不得回施教区公办学校就读;没有摇上的学生,可以回原施教区学校就读;如果电脑派位摇号派中而主动放弃的,则不能回原学区学校就读,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有参加电脑摇号需求的非六合户籍新生,需回户籍所在区教育局填报电脑派位志愿。
(10)特殊儿童少年入学
义务教育普通学校应按规定积极接纳区域内轻度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及多重残疾等特殊儿童少年入学,严格做到“零拒绝”。各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经教育诊断与评估认定、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特殊儿童少年入学或休学康复后复学。中、重度残障儿童少年可向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就读。对年龄在6-15周岁、需专人护理、无法到校(含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以到康复机构、残疾人之家集中送教为主,如选择在家康复的,所在施教区学校要创造性地开展“一生一案”送教上门工作,努力使每一位特殊儿童少年都能接受义务教育。
(11)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2)跨区域儿童少年入学
(13)政策照顾对象子女入学
在义务教育入学招生过程中,对以下对象子女给予适当照顾:烈士;因公牺牲的军人,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全国劳模、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和优秀归国留学人员及对六合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等。符合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的子女入学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照顾政策对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同样适用。
华侨子女、港澳台胞子女由区教育局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安排有关公办学校就读。
(14)中途转学政策
4.招生计划
(1)区教育局根据主城学校办学条件、办学规模和施教区生源数量与分布的摸底情况,科学安排2023年招生计划,各校要严格执行。具体如下:
学段
学校
班级(个数)
招生(人数)
小学
实验小学
13
585
双语小学
北京东路小学棠城分校
22
990
金陵中学龙湖分校小学
16
720
广益小学
6
270
双语小学雄州分校
南师附小方州分校
4
180
六合区蒋湾小学
8
360
合计
88
3960
初中
江苏省六合高级中学附属初级中学
棠城路校区
10
500
旭光路校区
科利华中学棠城分校
14
700
金陵中学龙湖分校
44
2200
注:
1.金陵中学龙湖分校小学在鹭岛校区统筹龙湖校区和鹭岛校区资源,自2022年一年级开始,一至三年级安排在鹭岛校区,四至六年级安排在龙湖校区办学。
2.北京东路小学棠城分校自2023年一年级开始,一至二年级安排在老校区(六合区文晖路54号)就读,三至六年级安排在新校区(六合区茉湖西路1号)就读。
3.新建成使用的旭光路初中由六高附中全面托管,招生范围包括实验小学施教区及广益小学部分施教区(文昌街至北外街沿线以西)区域。
(2)各街镇中心学校及所属中小学应根据办学条件、办学规模和施教区生源数量与分布的摸底情况,合理安排各校2023年招生计划,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
(二)民办学校
民办励志学校要依据南京市招生政策规定,认真研制学校招生办法,于5月17日前将招生简章(含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经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备案,5月19日向社会公布。学校在市、区教育局指导监督下,具体负责实施招生工作。民办励志学校(含小学和初中部)录取名册于7月7日报区教育局审批。录取名册一式两份,区教育局和学校各留存一份。
1.民办小学
(1)入学年龄:年满6周岁(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
(2)招生计划:励志学校小学部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审核并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发布。
(3)招生方式:实行免试按计划招生,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选拔生源。
(5)招生录取:报名后,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时,报名的学生全部录取。报名人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按市局规定6月24日全市同步进行电脑派位,6月25日可网上查询电脑派位结果。学生被电脑随机派位派中,需在6月25日-7月5日期间到学校现场确认,7月5日17:00前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派位录取后的学生不得被其他学校再次录取,也不得回施教区公办学校就读。
2.民办初中
(1)招生计划:励志学校初中部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审核并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发布。
(三)南京外国语学校
2023年南京外国语学校初中部招生,根据规定只进行语言能力测评,测评内容严格依据小学课程标准进行。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可于6月3-4日在现就读小学填报南外志愿。如果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8倍以上,通过电脑派位确定参加英语能力测试的学生名单。7月1日南京外国语学校组织语言能力测评。
有意愿参加区外民办中、小学电脑派位的学生,小学须于6月10-11日,到六合区励志学校报名,中学于6月3-4日在现就读小学报名。在区外小学就读毕业的本区户籍小学生选择参加区内或区外民办初中电脑派位,到励志学校报名,派位流程和录取要求全市统一。
四、入学办法
(一)报名方式
3.新建成使用的旭光路初中由六合高级中学附属初中全面托管,招生范围包括实验小学施教区及广益小学部分施教区(沿文昌街至北外街沿线以西)区域;实验小学施教区符合初中入学条件的学生原则上填报六合高级中学附属初中旭光路校区,广益小学部分施教区(文昌街至北外街沿线以西)区域符合初中入学条件的学生原则上填报六合高级中学附属初中旭光路校区。
(二)初次审核
1.全区义务教育学校依据市、区有关招生政策和施教区方案,对儿童少年监护人在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初次审核。
(三)现场审核
(四)联动审核
(五)分批录取
(六)录取发布
各义务教育学校于8月10日前向监护人发放入学通知书,或将新生录取名单在学校网站、学校门口张榜公布。
电脑派位招生学校于电脑派位当天下午在学校门口张榜公布电脑派位录取学生名单,参加电脑派位招生的儿童少年监护人可于6月25日通过网络查询电脑派位结果。
(七)均衡分班
(八)新生建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教育局成立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街镇中心学校、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新生招生工作由各街镇中心学校及所属中小学、直属小学及初中和民办学校具体实施。各校要认真学习、准确把握、严格执行上级招生政策要求;要深入调研,科学制定招生工作方案,要进一步强化招生期间防疫要求,确保校园防控工作安全有序。各校招生方案应明确招生政策、招生条件、招生计划、招生对象、招生范围、招生类别批次、操作流程及具体责任人、招生时序安排、证明材料审核及工作要求等具体内容,各校招生工作方案经校长签字、学校盖章后连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街镇中心学校审核汇总,于5月18日前上报区教育局核准后组织实施(直属学校及民办学校直接上报区教育局);民办学校招生方案(含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疫情防控要求等)须报区教育局审核(同时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发布。各学校要按区教育局工作要求统一步调,积极妥善地处理好有关招生矛盾和适龄儿童入学问题,规范、平稳、有序地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二)严格计划管理
(三)加强政策宣传
(四)健全监管机制
1.主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局指导、监管,各小学、初中学校具体负责。其余小学、初中招生工作由各街镇中心学校指导、监管,各小学、初中具体负责。
3.区教育局对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行为实行全程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区教育局将依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南京市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意见》,严格落实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零拒绝”和“一生一案”送教上门工作,对拒收、推诿施教区内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入学的行为将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