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将“加强涉外法治建设”作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方面进行战略部署,对协同推进涉外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法治人才培养、国际司法合作、国际民商事诉讼及仲裁程序等多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为深入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建设,加强涉外法治基本理论和实践前沿课题研究,探索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路径,南京师范大学定于2024年10月14日举办“新征程上以实践为导向推进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和培养机制创新研讨会暨南京师范大学涉外法治学院、域外法律查明服务中心的成立大会”。
现将会议有关事宜汇报如下:
一、会议主题
新征程上以实践为导向推进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和培养机制创新
2024年10月13日报到,10月14日开会,会期1天。
三、会议地点
南京紫金山庄钟山楼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环陵路18号
四、参考选题
根据论坛研讨主题,拟提出以下(但不限于)参考选题:
1.一体推进涉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服务、法治人才培养的工作机制研究;
2.涉外法律法规体系和法治实施体系完善研究;
3.加快推进涉外法治能力建设研究;
4.加强涉外执法司法的国际合作研究;
5.涉外民事诉讼的管辖制度完善研究;
6.涉外民事诉讼中外国法的查明与适用研究;
7.国际商事调解仲裁制度完善研究;
8.涉外法律服务问题研究;
9.中国法的域外适用问题研究;
10.反干涉、反制裁和反“长臂管辖”问题研究;
11.构建中国特色、融通中外的涉外法治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研究;
12.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涉外法治保障问题研究
13.我国海外利益保护中的法律问题研究;
14.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问题研究。
五、其他
1.参会论文应符合学术规范,包括中文摘要、关键词和脚注,具体格式请参见《中国法学》注释规范;
2.与会专家学者往返交通费用一般自理,食宿费用由会议承办单位负责。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
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中心
2024年9月10日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邮编:210023
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地址:南京市鼓楼区灵隐路6号邮编:21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