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承担辖区内一审刑事,民事,经济,行政等案件的审判任务,通过办案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民排忧解难,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法律服务,得到社会各界好评,多次荣获市“文明单位”称号.
杨浦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52年9月,目前下设立案庭、刑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一、二庭、执行局、审监庭、诉调对接中心、劳动争议审判庭等审判庭,并设有政治部、办公室、监察室、研究室、法警大队等综合行政部门。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位于铜川路1433号。多年来,在区委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我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区党代会的要求,围绕“平安普陀”建设,从规范审判管理、创新工作思路、确保审判效果等方面入手,切实提高刑事司法能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发挥刑事审判的职能作用,为确保普陀区社会稳定和谐,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法院积极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将受理案由扩大到婚姻家庭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物业房产纠纷、侵权纠纷等方面。加强刑事自诉案件的人民调解工作,使受害人及时获得民事赔偿。二是做到人民调解全程介入诉讼。健全立案阶段先行调解制度,立案前由人民调解工作室先行调解,缓解审判压力。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位于市中心人民广场区域,素有“南京路上好法院”的美誉。曾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一等功及全国优秀法院的荣誉称号。2000年7月,原黄浦、南市两区“撤二建一”,组建了新的黄浦区,新的黄浦区法院随即成立。
上海市宝山区上海市宝山区
上海市金山区上海市金山区金一东路391号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海基六路218弄23号楼1楼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哈尔滨市道里区西十六道街23号
上海市崇明县上海市崇明县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碧波路690号4号楼701-1室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710号1301
上海市黄浦区金陵西路28号7楼
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3楼
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地处上海市松江区文诚路100号。松江区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长宁区人民检察院地处上海市长宁区安顺路160号。长宁区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上海市铁路运输检察院地处上海市虬江路1158号。上海市铁路运输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嘉定区人民检察院地处上海市嘉定区博乐路76号。嘉定区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地处上海市浦东新区丁香路633号。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地处上海市徐汇区南丹路40号。徐汇区人民检察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案件管理科、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反贪局侦查一科、反贪局侦查二科、反贪局预防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等部门。
主要职责(一)贯彻实施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编制本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二)制定本区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推进本区依法治理工作;
上海市闵行区司法局的内设机构有行政监察室、基层指导科、法制科、法制宣传教育科、矫正工作科、律师公证工作科。司法所的主要工作职责是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会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助处理“110”公安司法联动接处警、“12348”法律咨询专线有关工作;指导开展市政府实事项目“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亭林司法所自2005年7月成立,是金山区司法局的派出机构,位于金山区的东北角,辖区面积为79.09平方公里,户籍人口约7.2万,外来人口约4.9万,辖15个行政村,6个居委会。司法所现有司法行政专项编制3人,办公用房200m2,办公及交通设施齐备。2005年以来,亭林司法所在区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亭林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法律宣传和法律保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金山区司法局枫泾司法所地处上海西南,位于素有“吴越古镇”之称的枫泾镇,曾先后获得“金山区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金山区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金山区政法系统第五届十佳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作为金山区司法行政系统参与基层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成员单位之一,枫泾司法所始终坚持处在化解人民内部矛盾、预防和减少犯罪的第一线。尤其是通过法制故事开展法宣教育是该所的一大亮点,每年的法制故事巡回演讲对于提升公民的法律意识,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朱泾镇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地理位置得天独厚,自然环境舒适怡人,区位优势独特。镇内名胜古迹繁多,民间艺术丰富,农民画远近驰名。朱泾镇在过去的230年间为金山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有较完备的基础设施,更有较高水平的人才以及管理经验。近年来,朱泾镇的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蓬勃发展。2004年5月,朱泾镇被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列为全国重点镇,2006年被全国爱卫会命名为国家卫生镇。朱泾司法所紧紧围绕创建和谐社会的工作目标,先后被授予“2006年度司法行政工作考核先进单位”、“2006-2007年度金山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2006年度金山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优胜单位”、“2007年法制摄影作品和农民画法制作品创作征集大赛优秀组织奖”、“2008年度金山区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单位”、“2008年度金山区司法行政系统档案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