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遴选面向所有在我市行政区划范围内设立且符合要求的律师事务所(含分所)。经公开流程遴选后,按综合评分选出5家律师事务所及其符合条件的专业律师加入江北新区知识产权法庭律师调解工作事务所名册和律师调解员名册。
二、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基本申报条件
(一)律师事务所基本申报条件(不符合该条件中任一项的律师事务所不具备申报资格)
1、拥有江苏省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执业许可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会计年报表清晰完整,审计单位无保留意见。
3、参加此次遴选前3年内,没有因法律服务被投诉而被司法机关(律师协会)处惩处的记录。
4、在南京市行政区划范围内设立律师事务所(含分所)。其中入驻南京江北新区法律服务产业园的律师事务所应与其本所作为单一联合体申报。
5、独立于遴选机构,且无任何利害关系。
6、律所负责人于申报时出具承诺书,保证无任何不实信息和陈述,承诺入册后督促与监督本所入册律师全面履行职责,接受联合遴选单位监管。
(二)律师基本申报条件(不符合该条件中任一项的律师不具备申报资格)
1、由申报律所推荐的本所专(兼)职律师,拥有江苏省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执业证,截止到2018年9月30日,连续执业年限已超过三年。
2、参加此次遴选前3年内,没有因法律服务被投诉而被司法机关(律师协会)处惩处的记录。
3、独立于遴选机构,且无任何利害关系。
4、律师个人承诺入册后将按照派驻协议的约定,及时、全面、积极响应江北新区知识产权法庭的律师调解需求,不因自身的懈怠、疏忽而影响所提供律师调解的质量、效率和效果,接受联合遴选单位监管。
三、遴选流程
1.公开发布遴选工作方案及评分标准。在南京市铁路运输法院、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南京市律师协会官方网站上向全市公开发布遴选工作方案,并公开对申报律师事务所、律师的既有业绩、业务水平、服务质量等要求所设定的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
2.资格审查、评分及入围。在申报期内由南京市律师协会负责核实申报律所及其律师的参选资格,接收符合条件的律所各项证明资料,并依据公开的标准评分、统计汇总后,公示评分排名前10的入围律所及其推荐律师(该项评分满分为60分)。
3.专家组评审。组织前10家入围的律师事务所代表现场陈述及答疑,由江北新区知识产权法庭、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综治局、南京市律师协会委派部门资深领导专家并邀请外部专家学者组成评审组开展现场评审工作(该项评分满分为40分)。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南京铁路运输法院江北新区知识产权法庭:
王磊6981696718994116840
2.江北新区综合治理局:
王宦晛5862718315951701620
3.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陈杰6856788513809002643
申报地点:南京市律师协会(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9号南大苏富特科技创新园2号楼6楼)
附件:1.江北新区知识产权法庭律师调解工作候选律师事务所评分表
2.遴选活动流程说明
3.申报表(含律所承诺书模板、申报所需附件及材料制作说明)
4.江北新区知识产权法庭律所名册入册协议模板
南京铁路运输法院江北新区知识产权法庭
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综合治理局
南京市律师协会
2018年12月12日
主办单位: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支持单位:南京市城市数字治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