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9年度职称评审条件和推荐程序要求,结合我区目前具有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数按规定设置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比例,在市级司法局、人社局初审推荐的基础上,经司法厅律师、公证职称系列专家委员会对今年申报职称评审人员的品德、业绩、工作能力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议,现同意推荐李卫军等165名同志申报参加2019年度律师公证员职称评审,现予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将上报自治区人社厅审核。参加2019年度律师公证员申报职称评审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拟申报高级公证员职称人员(2人)
李卫军,男,回族,宁夏回族自治区海原县公证处主任,拟申报一级公证员。
胡雅娟,女,蒙古族,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国信公证处公证员,拟申报一级公证员。
拟申报中级律师职称人员(7人)
高凤江,男,汉族,北京大成(银川)律师事务所主任,拟申报三级律师。
郝运清,男,汉族,宁夏兴业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拟申报三级律师。
孙伟溧,女,汉族,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公司公司律师事务部执业律师,拟申报三级律师。
宋淑琴,女,汉族,北京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拟申报三级律师。
陈琛,男,汉族,中卫市海原县法律援助中心执业律师,拟申报三级律师。
张婷,女,汉族,宁夏律师服务中心,拟申报三级律师。
王应文,男,汉族,吴忠市红寺堡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执业律师,拟申报三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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