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伦”)创立于1993年,是中国司法部最早批准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经过数年快速、稳健的发展壮大,中伦律师事务所在破产与重组、资本市场、诉讼仲裁、房地产建筑工程、跨境投资等七大法律服务领域十九个专业服务方向均赢得极高的美誉度,跻身中国顶尖律所行列。中伦自成立以来无任何不良执业记录,并且多次受到主管部门的嘉奖,相继于1998年被中国司法部评为“部级文明律师事务所”(首批)、2005年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评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首批),2011年获得2008-2010年度“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中伦拥有广泛的客户群体,其中既包括世界五百强这样的大型跨国公司,也包括业绩良好的大型国有企业和成长型企业;既包括传统的制造业企业,也包括国内外著名的投资银行、保险公司、私募基金、地产商、通讯、信息技术、旅游等服务型企业;中伦同时也为政府机构、国际组织、外国驻华使(领)馆、商会等提供中国法律服务。
连续第6年成为获得最多第一级别推荐和最多律师重点推荐的中国律师事务所,其中17个业务领域获得第一级别推荐,6个业务领域获得第二级别推荐,1个业务领域获得第三级别推荐,3个业务领域获得认可,52位律师获得重点推荐(钱伯斯亚太,2017)
年度争议解决中国律师事务所(钱伯斯,2017)
年度公司与融资中国律师事务所(钱伯斯,2015)
年度最佳中国律师事务所(钱伯斯,2011&2014)
资本市场、能源与基础设施、并购、私募股权、银行与金融、竞争法、投资基金7个业务领域受到重点推荐(IFLR1000,2017)
反垄断与竞争法,银行与金融,公司并购,争议解决,劳动法,知识产权,项目和能源,房地产与建设工程,信息技术、电信、传媒与娱乐,WTO/国际贸易10个业务领域获得第一级别推荐(亚太法律500强Legal500,2017)
《2016年客户情报报告》之亚太区顶级律所20强(亚太法律500强TheLegal500,2016)
年度亚洲律师事务所(TheLawyer,2016)
律师平均收入最高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TheLawyer,2015)
中国最具影响力律所之一(亚洲法律杂志ALB,2015-2016)
亚洲最大50家律所(亚洲法律杂志ALB,2015-2016)
中国最佳雇主(亚洲法律杂志ALB,2013&2014&2016)
中国十佳成长律所(亚洲法律杂志ALB,2015)
年度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亚洲法律杂志ALB,2015)
年度中国律师事务所(中国法律商务ChinaLaw&Practice,2016)
年度公益项目中国律师事务所(中国法律商务ChinaLaw&Practice,2016)
中国卓越综合实力律所(商法ChinaBusinessLawJournal,2013-2016)
年度北京卓越律所(商法ChinaBusinessLawJournal,2014-2016)
中国律所20强榜单第一名(凤凰国际智库PhoenixGlobalAffairsUnit,2016)
国际化法律先锋(凤凰国际智库PhoenixGlobalAffairsUnit,2016)
年度客户及时反馈最佳国内律师事务所(亚洲法律顾问ASIAN-MENACOUNSEL,2013-2014)
中国最佳律师事务所(国际法律联盟ILASA,2014)
年度最佳综合性中国律师事务所(CorporateIntl杂志,2014)
年度最佳中国律师事务所(LawyersWorld,2014)
年度最佳中国律师事务所(Dealmakers,2014-2015)
中国最佳法律顾问(AcquisitionInternational,2014-2015)
中国中小企业首选服务商(中国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协会,2015)
业界好评
“我们很欣赏该团队的专业性、奉献精神和深厚的专业知识。团队中的所有律师相互之间均有密切的协作,整个工作流程极为顺畅。”
“中伦的每一位合伙人不仅仅在各自领域具备优秀的专业素养,同时对整体流程有着出色的理解与把握。”
——《钱伯斯亚太》
中伦作为最早涉足破产重整与清算领域的中国律师事务所之一,破产重整与清算是其重点业务板块。
早在2007年9月,中伦即已名列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公布北京市企业破产案件社会中介机构管理人名册(第一批)的公告》中,此后,深圳、上海、广州、青岛、成都、武汉等地的办公室陆续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编入当地破产管理人名册,并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评定为第一级别管理人。中伦先后还被甘肃、河南、福建等地的多家法院指定为重大破产案件的管理人。
中伦成功承办了大量的企业破产案件,包括在全国具有重大影响力的汉唐证券、闽发证券等金融机构破产清算案件,*ST钛白、*ST科健、*ST中华、*ST创智、福建诺奇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重整案件,以及*ST商务、*ST雅砻等上市公司重组案件。作为企业重整的法律顾问,中伦为*ST盛润、万基药业等多家企业重整提供全程法律服务,近年来还为数家跨境破产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作为中国最有影响力的律师事务所之一,中伦在政治、法律及商业领域中均具有深厚的根基。不仅在各个层面上与政府部门、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保持有良好的工作关系和有效的沟通渠道,而且与国内一些知名的破产法专家学者保持有良好的合作关系。2016-2017年,中伦协办了第七届中国破产法论坛、第二届山东破产法论坛、国际破产协会中国会议。这使得中伦能够随时了解破产法律制度理论的前沿问题,并可就实践中的一些疑难问题及时与破产法领域顶级专家学者进行有效的沟通。
近年来,中伦在破产重整与清算业务领域广受社会各界好评,并获得了诸多社会荣誉:
中伦的破产重整与清算业务长期受到国际权威法律评价机构钱伯斯亚太的重点推荐,持续位于第一级别;
中伦继2015年度被知名法律杂志《商法》评为破产及重组业务领域卓越律所后,2016年度再次被《商法》评为破产及重组业务领域卓越律所;
中伦被亚洲法律概况(AsialawProfiles)评为2016年度破产重组杰出律所;
中伦被亚洲法律顾问ASIAN-MENACOUNSEL评为2014年度最佳破产重组与清算中国律师事务所。
中伦分别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编入破产管理人名册,并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评为第一级别管理人。
李强合伙人、律师
专业资格
中国律师资格
执业经历
北京市中伦(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江苏高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代表领域
李强律师现为中华全国律协破产与重组专业委员会委员、江苏省直律协公司法业务委员会主任、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入册管理人、江苏省国有产权交易评审委员会专家、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法律顾问、宜兴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江苏省工商联(商会)法律顾问。
李强律师在破产重整、房地产、资本与证券等业务领域拥有很深的造诣,承办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英荷壳牌集团下属壳牌中国控股私有有限公司、壳牌(中国)有限公司投资15亿人民币组建中石化壳牌(江苏)石油销售有限公司项目;新加坡ARA房地产基金以17.5亿元人民币收购南京富城项目、新加坡ARA房地产基金以26亿元人民币出售南京国际金融中心项目;中电熊猫集团“301地块双子楼”向某银行出售其中一幢楼宇项目;华飞彩色显示系统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等重大项目;成功代理了具有影响力的汪美娟1001人诉江苏清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纠纷案。同时李强律师还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新加坡ARA基金在中国的多个商业地产项目等多家大型国有、企事业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
主要破产与重组案例
扬州大洋造船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专项法律顾问(债权总额50亿元,债权人450家,职工人数3000余名)
江苏瑞桓建设有限公司、淮安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瑞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枫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世电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新农村经济发展科技股份公司、江苏悦达盐拖机械楼王有限公司、江苏瑞佳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等八家关联公司合并破产重整案件管理人组长(债权总额43亿元,债权人180家,职工人数300余名)
华飞彩色显示系统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组长(债权总额20亿元,债权人100余家,职工人数2000余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