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实习培训心得体会(通用5篇)

本人非常荣幸参加了自治区律师协会举办的实习律师岗前培训班,首先感谢自治区律师协会提供求知的平台和贴心的服务,良好的组织安排赢得了学员的一致好评。其次,感谢众多在百忙之中前来授课的司法厅领导、律协领导、资深律师等,你们丰富的学识、广博的阅历、深厚的法学涵养、活泼的教学方式不仅为学员们提供了营养丰富的法学知识大餐,更让我们深刻的感悟到了法律共同体坚守的法治精神与秉承的济世情怀,你们的努力,不仅让学员们汲取了知识与技能,而且感悟到了做人做事的道理。对于你们卓有成效的管理与服务,深表感激。

此次培训,让我获益匪浅、感触良多,总结如下:

一、恪守律师执业纪律与执业道德。对于律师执业纪律与执业道德,不仅要认真学习,还要深刻体会,它是每一位执业律师必须遵从的职业操守,是执业律师的底线要求。遵守律师执业纪律与执业道德,既是律师协会的告诫,也是律师法的要求。破坏执业纪律,无视执业道德,不仅要受到行业处罚,还有可能受到法律的追究。对于律师执业纪律与执业道德,我们必须始终铭刻在心。

三、坚定执业信心。坚持“律师梦”就是坚持“中国梦”,律师是法治中国的重要参与者,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维护者,律师业的兴旺发达,将成为依法治国的重要推动力量。作为一名即将开始执业的实习律师,我们更要信守依法治国的法治理念,始终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作为执业的立足点与出发点。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市场经济理念深入人心,律师的业务领域不断扩大,律师服务市场也前景广阔。同时,国家的民主法治不断改善,律师的执业环境得到优化,执业权益更有保障。我们要坚定信心,律师行业的未来将会更加美好。

我相信,只要我们坚持不懈、脚踏实地,每一位实习律师都会拥有属于自己的华丽篇章。

然而,律师是一个法治社会应有的权益保障,按照西方法治国家的律师与人口数相比,我们的律师数量还远远低于法治国家的要求。但也正如我所言,我并不倾向于仅仅是以数量和西方法治国家相比,比这些更为深切的原由是我们的司法需要和他们不可相提并论。还因我们的司法本土资源和他们的制度基因有着天壤之别。世人那样去说律师的价值是以他们固有或是以他们所片面的了解信息得知的,而在实践中亲身接触了律师的生存景况后却是那般的思索万千。

再者,律师对于案件胜诉决定权的掌握并不是如他们当初向当事人承诺的那般坚定。有的律师总是在接到案件后向当事人承诺,此案一定赢,要是赢不了我可以少受或是不受律师费。这样的承诺于当事人看来是大有好处,而最后真正的结果当事人不愿看到时,律师与当事人关于承诺的纠纷就此生起。我认为,在当事人向律师阐述案件事实时,总是侥幸的假想或是因为对法律的不了解而认为,案件是他方有错,自己一点错也没有。而且当事人也总是倾向于只说自己对的地方,不说自己错的地方,这样建立起的事实当然的在律师看来是对自己的当事人有利的,而假使律师仅仅是以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定性案件。那么,案件到了法院审理时,由对方所阐释的另一种事实与自己掌握的自己当事人的事实不一致时,由于本身对案件的了解不充分,败诉的几率大那是很有可能的,当败诉的结果已定局时原先的承诺在此即才成为导致律师与当事人纠纷生起的诱因。所以,我认为,在律师受理案件后哪怕自己深信当事人的陈述是正确的,也万不可给当事人做打赢官司的承诺,由于案件单方面的不全面性,到时出现了以外情况,那么这样的承诺就变成纠纷的诱因并进可能导致律师与当事人间的官司发生。

我想,应该做和必须做的就是按照法律的职业规划培养法律人才,更重要的应是让他们以这样的知识找准自己的职业方向并把职业方向的定位与社会的紧缺人才结合起来,我们社会需要的不是学习法学之人,而是学习法学后所被塑造成的高精尖法律人才。这样的法学人才组成的律师队伍才是未来中国法治进程崛起和加快的最好保障和最佳依托。

今年春节过后我到常鸿所实习,三月取得北京律协颁发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成为一名首都实习律师。经过半年多的实习,深感陷入一个个具体案件的办理中,不能全面系统地了解广泛的律师业务,也不能静下心来及时总结办案过程中的得失。

迷茫困惑之际,第二十九期北京市申请律师职业人员培训在我学习生活了三年的法大研究生院开班了。经过一个月的资深律师培训授课、海淀法院和北京仲裁委员会庭审观摩,结合半年多的实习经历,我增强了对律师业的认识,受益颇多。

一、关于中国律师的历史。

作为新世纪的首都准律师,我深感律师制度创设不易,决心从现在和自身做起,珍惜律师声誉,爱护律师形象,为中国法治建设和律师业发展做好自己的工作。

二、关于律师职业形象。

根据《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和《公证法》,从事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公证员工作需要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构成法律职业的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公证员四个行业中,我们在同样的课堂上经过了法学本科以及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习,共享同样的宪政信仰和法治理念,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从不同的角度致力于法治国家的建设。法官出庭必身着法袍手持法槌,检察官和公证员也属于国家机构从业人员,有着行业共同的制服,只有律师分布于大大小小的律师事务所,出庭是否穿着律师袍也并无强行性规定。在法庭上,律师的形象如何同庄严的国徽相映衬,同法庭的氛围相符合,在社会活动中,律师如何与社会其他职业的形象明显区分,这是我们需要高度重视的一个问题。

三、关于律师与委托人的关系。

实践中,委托人往往是通过亲友或之前客户介绍找到我们的,有的委托人是政府机构或大型企业,有的委托人则文化水平不高或情绪控制意思表达能力较弱。在一些偏远落后地区,很多基层民众一生中几乎没和律师打过交道,甚至没有见过一个律师,思想观念中却存在“打官司”就是“打关系”、“律师就是那个和法官混得熟帮当事人疏通关系的人”的愚昧观念,见到律师的第一句话往往是“你和法官熟吗”同时,紧接着的第二句话则是“这官司能打赢吗”

一些律师由于生计所迫或者商业逐利心理驱使,为了能签下合同揽到业务,将《律师法》和律师执业规范职业道德置之脑后,对潜在的委托人大肆吹嘘、大包大揽,不恰当地提高了委托人对律师的期望值,接下案子后发现委托人不能提供必要的证据,或者法律适用中存在重大障碍,不得不教唆委托人伪造证据材料,甚至对法官等司法工作人员行贿,严重破坏了律师在法官和社会公众心目中的形象。

我认为,作为中国社会中一个年轻的职业,律师应当在同潜在委托人进行业务洽谈时,引导公众对法律、司法和律师形成全面正确的认识,帮助公众树立法治意识从而参与到法治建设中。如果律师一味迎合委托人,放弃法律立场和律师职业的专业性独立性定位,将会使越来越多的公众“信访”不“信法”。法律没有了权威和地位,一切靠金钱和权力说话,那么律师业以致法律职业也就迎来了灭顶之灾。

年初,我为北京市某区政府一起行政复议案件做论证,当时申请人对多年前的一个“请示”提起行政复议,区政府已经受理了该行政复议申请。我提出,“请示”不属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区政府依法应当不予受理,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即可。当时区政府法制办刚刚来了一个分管行政复议的负责人,该负责人觉得承认当初受理错误面子上不好看,要求我改变论证意见。从专业角度反复思量,我对论证意见向法制办进行解释,顶住负责人的压力坚持自己的专业意见。后来,区法制办向北京市法制办进行了咨询,最终采纳了我的意见。

我坚持认为,律师是依法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服务的底线是依法,如果违反法律为委托人提供服务,那么他提供的不再是法律服务,他也就不再是律师了。通过听各位资深律师授课,我更加坚信,律师应当坚持在依法的前提下为委托人出具独立专业的法律意见。

四、关于律师与法官、仲裁员的关系。

资深律师们这样描述律师与法官的关系,那就是“君子之交淡如水”。我们从法学院毕业时,有的同学会去做法官,有的同学会去做律师。同窗学习四年以致七年、十年后,法学院毕业生会奔向法官、检察官、政府法务、企业法务、律师、公证员等不同的法律工作岗位。在不同的工作岗位做久了,难免会形成特定的思维习惯,比如检察官一般倾向于认为刑事被告人是有罪的。

在法庭上,法官是高高在上的,他端坐于等腰三角形的最高处,控辩双方的律师相向而坐,同时面向法官陈述自己的意见。控辩双方都希望自己的意见更多地为法官采纳,从而维护委托人的权益,同时巩固委托人与自己的委托代理合同关系。那么,在日常生活和诉讼过程中,律师是否需要在法官面前低人一等,甚至请客送礼向法官行贿呢

我认为,在法庭、仲裁庭中,控方律师、辩方律师和法官、仲裁员是分工合作的关系。只有控辩双方律师充分展示单方的证据、陈述单方的法律意见,才能为法官认定查明案件事实,并最终正确适用法律作出判决提供参考。正所谓集思广益,法官承担着决策者的作用,双方律师就是从不同角度发表意见的谋士幕僚,三方分工合作的目标是,得出一个评判是非、赏善罚恶的公平结论。当然了,委托人难免存在趋利避害、讳疾忌医的情形,律师并不能保证委托人向自己陈述的事实、提交的证据材料都是准确的、全面的,这就需要律师、法官睁大自己的眼睛,努力做出专业而独立的判断。

五、关于律师职业风险防范。

事实上,作为高风险的法律职业,律师是最重视职业风险防范的行业群体。律师的日常工作就是,帮助政府、企业和个人等委托人发现、防范、治理和应对法律风险。为此,律师给公众留下了不近人情、斤斤计较的职业形象。试想,如果购物不索要和保存发票,那么一旦出现了食品安全、产品质量问题,就缺失了维护自身权益的核心证据。如果商事交易不订立书面合同,不把条款拟订的周密完备,一旦合同履行中出现了争议,空口无凭如何能说清合同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同理,在律师的执业活动中,律师也必须高度重视自身的职业风险防范问题。

除了避免向委托人大包大揽,最后不能实现委托人意图,引发律协行业处分或司法局行政处罚外,我们需要做好同委托人的接谈笔录,把每一次同委托人就事实陈述、证据提交、风险提示进行沟通的情况记录在案,一方面是制作案卷检索备忘,另外可以明确律师为委托人所做的工作,完整呈现委托代理合同履行的状况和过程。

综上,一个月的集中培训,使我能够结合半年多的实习律师工作,总结得失,明确方向,非常感谢律协资深律师为即将入行的准律师阐明执业规范和职业道德,展现和传授刑事、民事、商事、行政四大领域及法律顾问、合同、劳动法、著作权、商标、公司、房地产等律师业务的基本技能。我相信,在律协、律所和资深律师的指导下,我会早日成为一名合格律师。

第二部分的培训,就是这次集中面授。三位老师授课都非常精彩。

纳麒老师讲的课题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令我们从更广阔的视野,更高的角度,来认识法律工作者的定位问题,也深刻认识到是国家的进步、文明、民主、富强,催进了法治的进程,反过来法律工作也在不断促进着国家的发展。因此,对自己所从事的这份职业有一种自豪感。

著名的马军律师精彩的演讲,大堂内多次响起掌声。我深深感到,作为一名老律师,马军先生的人品、风范都是值得我们好好学习的,同时马军先生对我们这些新入行的实习律师的真诚忠告,以及殷切希望也给我们的莫大的鼓励。

资深律师苏建明来给大家授课,重点谈到了律师业务的开拓与创新,让大家开阔了眼界,对今后的美好未来有了具体、明确的最后目标。

总之,这次培训活动,让我更深入地了解了自己的执业,既看到法律工作的艰辛、风险与挑战又看到这一职业的价值与荣耀,所有这些收获,必将对我今后的工作产生深远的影响,令我受益匪浅。

光阴似箭,时光如梭,一转眼我的实习生活就快结束了,还记得刚来参加实习的时候只是个很迷茫的大学生,懂得的也只是书本上的理论知识,而如今,经过短短的护士实习,我已经能够运用理论知识来完成实际操作了,各方面能力都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为毕业后踏上工作岗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这次的护士实习让我受益匪浅,在此,我要特别感谢学校和医院给我的这次实习锻炼机会,还要感谢指导医师和同事们对我的悉心指导和帮助,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我将更加积极努力,刻苦专研,让自己的理论知识更加扎实,临床护理能力更加完善,我明白了作为一名白衣天使是必须付出努力的,有付出才会有回报。有了这次的实习经验,我相信我的未来将会更加美好。

春浅晨寒。x月的一个早上,我和我的几名校友,就这样来到了这里xx镇一个熟悉而又陌生的地方,开始了我们半年的实习之旅。领导老师们的热情接待,把这个小镇上的寒冷挡在了校园之外,熟悉的乡音,孩子们充满对知识渴求的神情,使我一下子爱上了这里,我决定要用自己半年的热血践行一名实习教师的使命认真工作,服务师生,提升自我。但是,谈何容易!应试教育理论与实践严重脱节的弊端,很快在我的教学活动中体现出来,对学生情况分析理解得不透彻、课堂气氛调动不起来、课时节奏把握不好、任务完不成等等一系列问题接踵而至,一度使我步履维艰。正在这时,王安镇中学组织了针对实习生的岗前培训,数名学校骨干教师就八个问题向我们实习生进行了耐心而详细的讲解。这对我来说无疑是久旱逢甘露,各位老师们春风化雨般的谆谆教诲,带给我们的是经验与思维的饕餮盛宴,这使我茅塞顿开,受益匪浅!

为期四天的培训结束了,我惊讶地发现,这之前困扰我的那些问题全都烟消云散了,课本理论和教学实践的距离大大缩短了,我重新燃起了登上这三尺讲台的信心!这短短几天的培训,是王安镇中学领导对我们的重视和关爱,我们感谢并保证不会辜负领导和老师的厚爱,把全部的心血和精力倾注在这半年的顶岗实习生涯之中!

THE END
1.雅安市律师协会组织开展全市律师执业技能培训活动5月18日,雅安市律师协会开展律师执业技能培训活动,全市社会律师、法律援助律师、公职公司律师、实习律师及眉山市部分律师共计190余人参加。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羊平,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王兴,市律协会长陈浩出席本次活动。 https://sfj.yaan.gov.cn/xinwen/show/dfee3b15cfa191c7daead038f5975a4f.html
2.广西律师协会关于举办2024年涉外律师法律实务培训班的通知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执业机构: 为增强涉外律师人才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加强我区涉外法律服务律师人才培养及储备,提升律师涉外法律服务专业化水平及实务能力,广西律师协会定于2024年12月举办2024年涉外律师法律实务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https://www.gxlawyer.org.cn/info/92731b43046245fd8697ed7e05d97a24
3.关于组织申请律师执业人员机考的通知考核公告全市律师事务所、实习人员:根据《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珠海市律师协会章程》有关规定,市律协定于2024年12月5日至6日组织已取得集中培训结业的实习人员参加机考,请参考人员扫描下列二维码填报参考确认表,并于考前注册http://www.zhlawyers.cn/index.php?m=home&c=View&a=index&aid=3859
4.律师实习培训总结6月16日,20XX年省律师协会组织的实习律师集中培训结束,今年共有一百五十多人参加实习律师培训, 律师实习培训总结 。本次培训授课的教员都来自法律实务部门的领导和南京地区律师行业在各个专业领域表现突出的律师。培训课程上,注重技能和实务,结合南京法律服务市场的特点和法律服务主要领域,对实习律师进行岗前培训。我作为https://www.unjs.com/fanwenwang/ziliao/299302.html
5.实习律师培训心得11篇实习律师培训心得2 20xx年6月下旬,作为一名实习律师,我有幸参加了由河北省律师协会组织的“20xx年度省直律师事务所实习人员培训班”,经过短暂而又充实的学习、培训,使自己对律师这个行业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也使自己对自己的律师执业生涯有了更清晰的定位。相信;这次培训也许不是自己最幸福的时光,但必定是自己最怀念https://www.yjbys.com/shixi/shixixinde/1225850.html
6.实用!实习律师集中培训经验贴!原创: 董天园 中银律师事务所 ?文 | 董天园 中银律师事务所 “ 实习律师集中培训,是实习律师申请执业绕不开的一个话题,只有经过为期一段时间的集中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才能申请执业。笔者已经参加了北京市律协组织的集中培训,现整理北京实习律师在集中培训过程中普遍关心的几个常见问题,供尚未参加集中培训的实习律https://maimai.cn/article/detail?fid=1166623494&efid=XYVZ3O-Uc5kjN_Gtrnb8oA
7.实习律师培训心得体会(精选9篇)实习律师培训心得体会 篇1 xx年10月31日,新疆律协组织的本年度第二期实习律师岗前培训班召开,我作为一名实习律师,有幸参加了本次学习。以下将从两部分来总结我的心得体会: 一、本次学习的主要内容: (一)10.31日:王勇主讲:律师制度和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的管理。 https://www.liuxue86.com/a/4698041.html
8.实习律师培训考试重点内容及题型1、考试重点内容及题型简答题: 一、四个底线全国律师工作会议上,孟建柱要求,律师执业必须坚守四条底线:1.要遵守宪法法律,从内心深处信仰法治,自觉拥护宪法确立的根本政治制度;2.要忠于事实真相,要坚持用事实说话,不能歪曲事实、伪造证据;3.要严守执业纪律,不能闹庭罢庭,妨碍诉讼、仲裁活动正常进行;4.要谨言慎行,https://www.renrendoc.com/paper/87520121.html
9.2015全省第2期实习律师集中培训人员.doc2015全省第2期实习律师集中培训人员.doc 24页VIP内容提供方:381697660 大小:549 KB 字数:约1.13万字 发布时间:2017-07-30发布于辽宁 浏览人气:169 下载次数:仅上传者可见 收藏次数:0 需要金币:*** 金币 (10金币=人民币1元)2015全省第2期实习律师集中培训人员.doc 关闭预览 想预览更多内容,点击https://max.book118.com/html/2017/0730/125231630.shtm
10.自治区律协举办首期实习律师培训示范班日前,自治区律师协会实习律师培训示范班在锡林浩特市开班。 会议要求,全体实习律师要秉持严谨的专业精神,以严谨求实的态度处理和研究案件,注重实践积累与成长,保持谦逊态度,在团队合作中发挥优势、相互补位。 通过集中授课、微论坛、圆桌研讨、演讲分享等丰富多彩的课程活动,进一步强化实习律师人才培养,助力实习律师夯实法学https://m.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29520167
11.实习律师岗前培训结业典礼讲话8篇(全文)大家好!经过近一个月的紧张学习,2010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岗前培训工作即将落下帷幕。这次培训在律协的高度重视下,在培训讲师的精心准备下,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培训工作取得了圆满成功。现在,我想对这次培训工作回顾、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0我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岗前集中培训参加的实习律师共877人(最终人数略有变https://www.99xueshu.com/w/filenjgw73il.html
12.实习律师集中培训学习心得体会(精选13篇)实习律师集中培训学习心得体会(精选13篇) 当我们受到启发,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时,马上将其记录下来,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那么问题来了,应该如何写心得体会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实习律师集中培训学习心得体会(精选1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https://www.ruiwen.com/xindetihui/4885821.html
13.领取实习证通知(137期)李嘉铭等53人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已办理好,请各市律师协会到省律协统一领取,实习人员请到各市律师协会领取。 联系人:张高雅 联系电话:(029)87382620 附件:1、《第137批领取实习证人员名单》 2、《实习律师网络培训和集中培训使用指南》 陕西省律师协会 http://www.sxlawyer.org/newstyle/pub_newsshow.asp?id=29020450&chid=100200
14.唐山市律师协会2024年度实习律师培训(学院六期)第二天培训任务2024年10月17日,唐山市律师协会2024年度实习律师培训(学院六期)第二天的培训内容顺利完成。培训内容以专题授课和观看录像为主。 上午,张国胜、杨华两位优秀律师深入讲解了律师执业道德、执业纪律规范和律师应具备的基本素质等内容。 唐山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河北天壹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国胜律师为参训实习律师讲解了《律师执业http://www.tslawyer.com/html/2046.html
15.错过了律师实习培训,怎么办?求职实习如果错过了律师实习培训,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法:1.联系培训机构或者律师事务所,询问是否有其他时间的培训https://www.bkw.cn/qzsx/ask/4863401.html
16.“学以致用,功不唐捐”——金州所2023年度实习律师集中培训第3日2023年11月19日上午八点半,金州所2023年度实习律师集中培训第3日在湖南省全民国防教育基地会议室如期开展。 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 秦小阳 为全面提高实习律师队伍的道德水准,规范实习律师的执业行为,金州所党委委员、管委会委员秦小阳律师为大家带来了《青年律师执业风险防范》主题授课,秦小阳律师以长沙市律师惩戒案件的概https://www.hnjzlaw.net/news/1/1465.html
17.2019年度第一期实习律师律师助理培训财务部 行政部 人力部 客管部 *8. 律师个人账发邮对应负责部门为? 工薪部 财务部 人力部 风控部 *9. 案件冲突处理对应负责部门为? 财务部 客管部 工薪部 风控部 *10. 党员组织关系办理对应联系人为? 李嘉洁 金丹 金佳 邵帆 *11. 对于实习律师、律师助理培训,您还想了解的内容有: 问卷https://www.wjx.cn/jq/41967426.aspx
18.第二期实习律师培训会业内动态行业资讯为进一步增强实习律师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养,助力实习律师走好律师生涯第一步。8月26日,鞍山市律师协会实习管理与执业考核专门委员会(以下简称:实习考核委)在辽宁瀛如律师事务所举行2023年第二期实习律师培训会。鞍山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王懿、副会长梁玉辉,实习考核委主任张勇及实习考核委全体委员,2022、2023年度实习律师,青http://www.lnlawyers.net/info/b22c49aec347467bbc48ff93cc65453d
19.律师培训心得体会(通用11篇)律师培训心得体会 2 6月16日,20xx年省律师协会组织的实习律师集中培训结束,今年共有一百五十多人参加实习律师培训。本次培训授课的教员都来自法律实务部门的领导和南京地区律师行业在各个专业领域表现突出的律师。培训课程上,注重技能和实务,结合南京法律服务市场的特点和法律服务主要领域,对实习律师进行岗前培训。我作为https://www.fwsir.com/xinde/html/xinde_20200326013207_398145.html
20.关于举办2016年第2期全省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班的通知根据全国律协关于对首次申领律师执业证的律师,严格实行不参加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集中培训不予转正上岗的制度和省律协有关实施细则,经研究,决定于9月18日至9月28日在南昌举办2016年第2期全省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班。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http://www.jxlawyer.com/index.php?a=show&catid=259&id=2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