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人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人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部门负责人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主承销商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责。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六、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债券名称:2011年泰州华信药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二)债券简称:11泰医高债。
(三)发行总额:16亿元人民币。
(四)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五)票面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在存续期内前5年票面年利率为6.96%(该利率根据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2.16%确定,Shibor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前5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4.80%,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在存续期的前5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的第5年末,发行人可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上调票面利率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投资者可选择是否将其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如投资者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未被回售部分债券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5年票面年利率6.96%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六)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七)发行方式及对象: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
(九)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华信公司:指泰州华信药业投资有限公司。
泰州医药高新区:指泰州国家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本期债券:指总额为人民币16亿元的2011年泰州华信药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1泰医高债”。
本次发行:指本期债券的发行。
国家发改委: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主承销商/德邦证券:指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承销团:指由主承销商为本期债券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副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募集说明书:指2011年泰州华信药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指2011年泰州华信药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余额包销:指承销团按照承销团协议所规定的各自承销本期债券的份额,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的本期债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工作日:指北京市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元: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第一条本期债券发行依据
2011年泰州华信药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11]734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第二条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泰州华信药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泰州市富野路1号
法定代表人:周同山
联系人:周同山
联系地址:江苏省泰州市药城大道1号
传真:0523-86200588
邮政编码:225300
二、承销商
(一)主承销商: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联系人:董朝晖、王斌选、李茂文、金明
联系地址:上海市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26楼
传真:021-68767880
邮政编码:200122
(二)副主承销商: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联系人:吴筱菊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盈泰中心2号楼9层
传真:010-59312892
邮政编码:100140
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人:朱敏
联系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2号楼25层
传真:021-63326933
邮政编码:200010
(三)分销商:
住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罗东
联系地址:上海中山南路969号谷泰滨江大厦15A
传真:021-61356530
邮政编码:200011
2、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5-6楼
法定代表人:段文清
联系人:侯宇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10层
传真:010-88091796
3、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号A座8层
法定代表人:马金声
联系人:黄磊
传真:021-61019739
邮政编码:200120
4、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
法定代表人:鞠瑾
联系人:王颢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88号中心商务大厦22楼
传真:0755-82032850
邮政编码:518033
三、托管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法定代表人:刘成相
传真:010-66061875
邮政编码:100033
四、审计机构: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401室
法定代表人:杨剑涛
经办会计师:吴新民、熊靖
联系地址:北京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401室
传真:010-51120377
邮政编码:100039
五、信用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1555号A座103室K-22
法定代表人:潘洪萱
经办人:覃斌、刘晓华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埔区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14楼
传真:021-63610539
邮政编码:200001
六、发行人律师: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699-1号
负责人:谈臻
经办律师:沈华、耿仁文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湖南路1号凤凰广场B座19楼
传真:025-83657366
邮政编码:210042
第三条发行概要
一、发行人:泰州华信药业投资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2011年泰州华信药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1泰医高债”)。
三、发行总额:16亿元人民币。
四、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五、债券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在存续期内前5年票面年利率为6.96%(该利率根据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2.16%确定,Shibor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前5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4.80%,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在存续期的前5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的第5年末,发行人可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上调票面利率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投资者可选择是否将其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如投资者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未被回售部分债券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5年票面年利率6.96%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六、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的第5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调整幅度为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其中一个基点为0.01%。
七、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工作日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
八、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做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5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九、投资者回售登记期: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在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十、发行方式及对象: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
十一、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以1,000元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十二、债券形式:本期债券以实名制记账方式发行,并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立的一级托管账户托管。
十三、发行期限:5个工作日,自发行首日至2011年4月26日。
十四、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1日,即2011年4月20日。
十五、起息日: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4月20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六、计息期限:自2011年4月20日至2018年4月19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自2011年4月20日至2016年4月19日。
十七、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八、付息日:2012年至2018年每年的4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2年至2016年每年的4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九、兑付日:2018年4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6年4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二十一、承销方式:承销团余额包销。
二十二、承销团成员:本期债券主承销商为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主承销商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三、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二十四、信用级别: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级,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级。
二十五、流动性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二十六、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第四条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组成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进行承销。
第五条认购与托管
一、本期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方式发行,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
三、本期债券由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托管记载,具体手续按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的《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登记和托管业务规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查阅或在本期债券承销商发行网点索取。
四、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时,不需缴纳任何附加费用;在办理登记和托管手续时,须遵循债券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投资者可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债券的转让和质押。
第六条债券发行网点
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具体发行网点见附表。
第七条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被视为做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有关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四、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限内,若发行人将其在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给新债务人,则在下列各项条件全部满足的前提下,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以及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在此不可撤销地事先同意并接受这种债务转让:
(一)本期债券发行与上市交易(如已上市交易)的批准部门对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变更无异议;
(二)就新债务人承继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有资格的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出具不次于原债券信用级别的评级报告;
(四)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就债务转让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第八条债券本息兑付办法及选择权约定
一、利息的支付
(一)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1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12年至2018年每年的4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每年的付息日为2012年至2016年每年的4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三)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收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本金的兑付
(一)本期债券到期一次还本。本金兑付日为2018年4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6年4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二)未上市债券本金的兑付由债券托管人办理;上市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有关主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
(一)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实施办法
1、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第5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年利率,调整幅度为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其中一个基点为0.01%。
2、在本期债券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工作日,发行人在主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调整票面利率和回售实施办法。
3、投资者未选择回售的本期债券部分,后2年票面年利率为前5年票面年利率加上上调基点。
(二)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
1、发行人将在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公布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公告。
2、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在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4、投资者回售本期的债券,回售金额必须是人民币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5、发行人依照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的登记结果在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登记回售的投资者办理兑付。
第九条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中文名称:泰州华信药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8,851.1554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泰州市富野路1号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及销售。(一般经营项目)土地前期开发与整理;基础设施建设;医药技术开发服务;医药会展服务;疫苗、生物药、化学药、医疗器械的技术研发(不含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销售);对外投资,房屋、机械设备租赁;经济信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医药研发平台的运营与管理。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泰州华信药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2月28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下同),泰州市华泰工业控股经营有限公司出资9,267.7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2.7%,泰州海华工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出资732.27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3%。
2006年11月,公司收到泰州市华泰工业控股经营有限公司缴纳新增注册资本1,70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11,700万元。
2007年6月,公司收到泰州市华泰工业控股经营有限公司缴纳新增注册资本10,00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21,700万元。
2007年9月,经泰州市政府国资委以《关于同意受让海华公司持有的华信公司股权的批复》(泰国资[2007]23号文)批准,泰州市华泰工业控股经营有限公司受让泰州海华工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华信公司全部股权,至此,华信公司成为华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07年11月,经泰州市政府研究决定,根据《关于收回市华泰公司持有的华信公司的全部股权的通知》(泰政发[2007]229号文)规定,收回泰州华泰工业控股经营有限公司持有的泰州华信药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泰州华信药业投资有限公司变更为市政府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
2008年5月,泰州市人民政府增资57,151.1554万元,发行人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78,851.1554万元。
2008年12月,发行人收到泰州市人民政府新增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注册资本增至88,851.1554万元。
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为88,851.1554万元。
三、股东情况
泰州市人民政府持有发行人100%的股权,是公司唯一股东。泰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政府行使国有资产出资者的职权。
四、公司治理和组织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本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
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公司组织结构图如下:
■
五、发行人主要控股子公司情况:
截至2009年12月31日,纳入发行人合并范围的主要子公司如下:
第十条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所在行业现状和前景
(一)基础设施建设行业
1、我国基础设施行业现状及前景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的稳步发展对促进国民经济和区域经济的快速协调发展,提高城市化水平、改善投资环境、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具有重要意义,其发展一直受到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并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重点扶持。我国“十一五”规划中提出要大力发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市化健康发展。“十七大”报告也把“城镇人口显著增加”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和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举措。
中国是世界上城市化水平较低的国家,城市基础设施比较落后,主要表现在:大城市交通拥挤、居民居住条件差、环境和噪声污染严重、水资源短缺等;中小城市自来水天然气普及率低、硬化道路比重低、污水和废物处理设施缺乏等。提高城市化水平是长期而艰巨的任务。2001年中国城市化水平只有37%,2006年这一比率达到43.9%,但仍远远低于发达国家75%的水平。根据国务院研究发展中心的研究成果,预计2020年我国城市化水平将会提高到60%。随着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也将呈现出蓬勃发展的局面。
2、泰州市概况和泰州医药高新区园区建设现状及前景
泰州市地处江苏省中部、长江下游北岸,是具有2100多年历史的文化名城,自古以来,人杰地灵,名贤辈出。解放后,泰州市属扬州地区(市)管辖,1996年8月12日,经国务院批准,地级泰州市组建。泰州市现辖靖江、泰兴、姜堰、兴化四县级市和海陵、高港两区,总面积5793平方公里,总人口503.6万人。泰州市工业经济基础较雄厚,现有各类工业企业3.4万多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1083家。建市以来,泰州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就,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已经发展成为长江三角洲地区工业发达、交通便捷、商贸繁荣的中心城市之一。
近几年泰州市的国民经济保持平稳增长。工业总产值、固定资产投资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均保持快速增长。人民生活水平有较大的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民人均纯收入保持较快增长。2009年泰州市实现全市地区生产总值为1,651.02亿元,比上年增长13.8%;全市财政总收入343.84亿元,比上年增长31.1%;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38.62亿元,比上年增长37.1%。
泰州是全国最大的医药生产科研基地之一,医药产业各项经济指标已连续多年稳居江苏省第一,在全国同行业中具有一定影响力。截至2008年底,泰州市共有药品生产企业25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48家,其中扬子江药业、济川医药、江山制药、苏中药业和天际药业等5家企业连续多年位列全国医药百强企业;拥有符合GMP标准的制药厂房近25万平方米,已成为全国最大的中成药、麻醉药和维生素药生产基地。近几年泰州市以国家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核心,创建成国家火炬计划医药产业基地、国家科技兴贸出口创新基地和国家生物产业高技术产业基地。2009年3月18日,国务院批复泰州医药高新区为全国第56个国家级高新区。
(二)房地产行业
1、全国房地产行业现状及前景
虽然2008年末至2009年初房地产市场遭遇前所未有的寒流,但2009年我国房地产市场不仅迅速恢复且又出现了局部过热的苗头。尽管2009年末起国家开始加强对房地产行业的宏观调控,但从长期来看,未来我国房地产业仍将在国民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中长期发展前景较为乐观,理由如下:
(1)从宏观经济来看,中国经济仍将保持快速增长的势头,预计未来的10年,在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土地供应刚性及住房金融进一步发展的推动下,房地产仍将维持平稳的景气度。因此,我国房地产市场巨大的未来需求,不会发生根本性的改变。
(2)从产业政策来讲,房地产业是我国新的发展阶段的一个重要支柱产业,国家将利用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手段引导和促进其健康发展。2008年11月以来,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带来的不利影响,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决定,出台更加有力的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其中特别提到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明确指出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在宏观调控背景下,房地产企业规模结构调整进程将加快,运作规范、符合国家政策倾向的企业将获得更好的发展机遇。
因此,中长期内,由于城镇化进程加快、居民自住及改善性住房需求刚性等因素的推动,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前景依然良好。
2、泰州医药高新区房地产开发现状及前景
泰州是一座历史文化源远流长、名贤辈出的文化名城,也是快速崛起的新型工贸城市,近年来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城乡面貌发生了重大变化,成功创建成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江苏省园林城市和中国优秀旅游城市。
根据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远景规划,将在园区建设成人口规模达到20万,集研发、生产、商贸、康健、综合配套等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化、国际化城市新区,并成为泰州的新亮点。目前园区基础设施已初步完善、入园企业、人员已达到相当规模,发展商用及住宅等房地产项目,可以有效完善区域服务配套的条件,创造适宜人居的城市环境,从而为推动园区乃至泰州的城市化进程、统筹城乡发展增添动力。
医药行业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发展最快的行业之一,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和老龄化进程的发展,对于医药产品和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大,医药行业的发展前景广阔。
我国医药行业研发和生产领域存在“一小二多三低”的问题,即企业规模普遍小,企业数量多、产品重复多、企业产品技术含量低,新药研究开发能力低,管理能力及经济效益低。上述情况导致我国医药生产企业主要产品为仿药和化学药,存在知识产权潜在纠纷和药效不明显及毒副作用较大等问题。随着医药行业的发展,生物药取代化学药将成为药品发展的趋势。近年来,生物医药正快速由最具潜力的高技术产业向支柱性的高技术产业发展。其中,生物疫苗已成为医药行业中最尖端、最具高成长优势的细分领域。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医疗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国家对医药生产和研发的大力支持,未来我国生物药、疫苗市场空间巨大。
近年来,我国药品流通市场增长迅速。2004年至2007年,我国医药流通行业销售总额以平均15.05%的速度增长,大大超越了GDP的增速,但药品流通市场基础仍较薄弱,药品流通企业小、散、乱问题严重,组织化程度和现代化水平都还很低,市场秩序较混乱,中间环节较多,和世界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2009年《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以及新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方案先后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和引导我国药品流通市场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指导意义,此外我国居民药品消费水平仍然较低,药品流通市场发展潜力巨大,未来管理水平卓越、规模较大、运作规范的药品流通企业将成为我国药品流通市场的主导力量。
二、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和竞争优势
公司作为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区建设、投资和运营主体,承担基础设施投资,房屋开发,设备、厂房出租等工作,并按建设项目的投资计划负责委托设计、招标、施工。
(一)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板块
发行人于2006年9月18日开工建设泰州生物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出口创新基地一期工程,现已建成新药创制平台、中试实验平台、动物试验平台、药品检测平台,国际药品代加工平台。通过一期工程建设,产业园区已聚集了美国加州大学QB3(世界著名生物医药研究机构:加利福尼亚定量生物医药研究院)、哈佛大学、休斯敦医学中心、法国路易大学、日本神户医科大学、以色列理工大学以及中国科学院、复旦大学、南京大学、中国药科大学、沈阳药科大学等国内外知名医药研发机构46家。落地申报医药研发成果100多项,其中国际原创药6个、国家一类新药31个,一半以上药品成果取得了国家临床批件。已落户医药生产、服务型企业近80多家,其中生物芯片、模块化便携式多功能诊断仪、低功率超声治疗仪、荧光多功能酶标仪等药物和医疗器械项目已建成投产。病毒研究所、人群健康追踪研究、利用细胞改构技术治疗乙肝、利用干细胞治疗糖尿病等研发项目正式投入运营。
(二)房地产开发板块
1、园区医药企业投资
公司按照市场化运营的原则,通过多种方式直接或间接投资于科技含量较高、市场前景光明、经济效益良好的优秀企业,从而伴随上述企业的发展而获得投资收益。
2、医药物流
公司于2008年8月,经认真研究,按照园区整体规划,为改善园区乃至泰州医药流通市场环境,减少中间环节,规范医药流通市场,降低医疗单位及群众用药成本和园区药品生产企业的销售成本,决定设立华为医药物流有限公司。华为医药物流有限公司自建立伊始,便秉承低毛利、低风险、规范运作的经营理念,业务开展顺利,对于改善泰州医药流通市场秩序,引导泰州医药流通市场健康发展产生了重要的积极影响。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模式、状况及发展规划
(一)主营业务模式及状况
1、基础设施建设
公司的基础设施建设开发业务主要模式是受托开发,即接受政府委托,对政府征用、收购的土地进行以“九通一平”为主要内容。受托开发的土地在开发完成后,由管委会回购并负责转让,并按照转让进度和委托协议价格结算土地开发工程款。
目前,公司受泰州市政府委托,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正在进行泰州生物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出口创新基地二期工程等项目的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通过该项目的建设,将使园区核心功能区更加完善,提升公共服务平台,更好地为入园企业提供服务,促进园区科学、快速成长,为实现建设“中国第一、世界有名的医药城”的宏伟目标夯实基础。
(3)房地产开发
发行人的房地产开发及销售方面业务,主要由子公司江苏国信东方置业有限公司开展实施。目前正在进行东方小镇商业工程项目,总投资25,805万元,建设面积60,000平方米,该项目主要为满足园区企业人员居住需求,目标客户收入水平较高,自住和改善居住条件需求较强,销售前景乐观,且该项目可以有效改善园区生活娱乐条件相对落后的局面,作为园区整体规划的组成部分,对于园区的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发行人房屋租赁业务处于起步阶段,未来发展前景良好。由发行人承建的泰州生物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出口创新基地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将建成符合GMP认证的25万平方米标准医药生产厂房用于出租,目前入园及拟入园企业对于该厂房预约需求十分踊跃,建成后每年将实现房屋租赁收入8,313万元。
(1)医药企业投资
医药行业的特点为初始投入较大、从研发到达产的周期较长。为帮助园区企业建设项目顺利启动,公司自建立以来已直接或间接投资园区优秀企业20余家,帮助和引导优秀企业的健康成长,促进了园区的科学发展。被投资企业均为2007年以后新设,目前处于投资建设阶段,随着上述企业建设项目陆续建成投产并形成销售,未来公司将获得丰厚的投资收益。
(2)医药物流
公司子公司华为物流自2008年8月成立以来,业务规模发展迅猛,2009年度实现收入1.6亿元,对于规范本地医药流通领域、完善园区医药会展流通功能打下坚实的基础,在创造社会效益的同时,也对公司的持续发展产生积极影响,将成为公司新的业绩增长点。
(3)医药研发平台运营与管理
公司与专业团队合作,为入园企业及医药研发机构投资打造了新药创制实验平台、动物实验平台、中试研究平台、检验检测平台、生物技术平台等五大平台,提高了医药研发公共服务的水平,避免由企业或机构单独重复建设的浪费和不必要的成本支出,从而实现了集约式科学发展。同时,上述公共平台提供有偿服务,收费标准兼顾了降低企业成本和公司经济效益的双赢,公司的医药研发平台运营与管理业务将随着园区机构和企业的增加而迅速发展,为公司实现良好的收益。
(二)公司发展战略及规划
由于发行人承担了泰州国家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建设重要责任,因此通过市场化运营和管理实现开发区可持续较快发展是公司未来一段时期的主要目标。
根据园区规划,公司计划通过5至10年的建设,将园区建设成为产业特征明显、配套功能齐全、市场人气旺盛、投资环境优良的国际级特色产业园区,实现打造当今中国功能最完备的生物医药集聚区、亚洲最大的医药会展交易区、特色鲜明的康健医疗集聚区以及国内最大的医药CRO(医药行业研发外包服务)产业基地的目标,把产业园区建设成为“中国第一、世界有名的医药城”。
总体看,公司制定了较为明确的发展战略,并根据自身的特点进行了合理的战略布局,将有利于未来公司的长远发展。
第十一条发行人财务情况
一、发行人2007年、2008年、2009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发行人财务情况的分析
(一)2009年公司财务情况简介
截至2009年12月31日,发行人的总资产为88.42亿元,总负债为46.6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41.58亿元,资产负债率为52.81%。
2009年度,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为7.64亿元,实现净利润为1.83亿元,同比增长24.30%。
2009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净额为-0.79亿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净额为14.02亿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净额为18.57亿元。
(二)公司营运能力分析
注1:应收账款周转率=主营业务收入/应收帐款平均余额,2007、2008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为零,应收账款周转率无法计算,以NA标识。
注2:存货周转率=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平均余额,2007年使用当期期末余额
注3:净资产周转率=主营业务收入/净资产平均余额,2007年使用当期期末余额
注4:总资产周转率=主营业务收入/总资产平均余额,2007年使用当期期末余额
公司2007、2008、2009年末资产、负债规模快速增长,主要是由于泰州市国资委注入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公司扩大项目建设力度、合理运用财务杠杆提高融资规模所致。
2009年期末存货较2008年大幅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2009年末接受股权受让后,江苏国信东方置业有限公司并入本公司所致。江苏国信东方置业有限公司目前处于开发阶段,尚未形成销售。
2007-2009年净资产大幅增加主要原因是资本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增加。2008年,泰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其1,031,178.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划转给发行人,评估价为165,784.01万元,其中124,996.40万元作为增加对发行人的国有投入,计入其他资本公积。2009年泰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其2,445,232.0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划转给发行人,评估价为270,653.41万元,其中159,260.22万元作为增加对发行人的国有投入,计入其他资本公积。2007-2009年未分配利润分别为13,795.74万元、28,549.25万元、46,487.52万元。
公司应收款项中,其他应收款占主要部分,应收账款数额占比较小。截止2009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为158,404.33万元,主要为公司基础设施建设中土地开发业务产生的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对公司的土地出让补贴款及公司的预付拆迁款,鉴于公司为高新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主体及市政府和高新园区管委会对公司基础设施建设业务一贯的大力支持,上述款项无法回收的风险极低。应收账款主要为子公司华为医药物流公司与其他企业的货款,账龄均在1年以内,目前亦不存在减值迹象。
(三)盈利能力分析
注1:主营业务利润率=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100%
注2:净资产报酬率=净利润/净资产平均余额×100%,2007年使用当期期末余额
注3:总资产回报率=净利润/总资产平均余额×100%,2007年使用当年期末余额
公司2007-2009年主营业务收入持续增长,是由于公司业务的高速发展所致。
2009年主营业务成本上升较快,主要是因为当年征地拆迁成本大幅上升而增加了公司基础设施建设业务的成本,且由于子公司华为医药物流有限公司系低毛利的物流企业,2009年业务规模增长迅速,其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6,027.45万元,主营业务成本也达到14,312.05万元,上述原因使得公司2007-2009年主营业务利润率波动较大。随着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主营业务利润率将趋于稳定,并保持在合适的水平。
公司净利润2007-2009年持续增长,一方面是因为公司业务开展顺利,盈利能力持续增强,另一方面是公司承担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和土地开发业务而收到泰州市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对公司的补贴。
(四)偿债能力分析
注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注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注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1、短期偿债能力
公司流动资产中,存货所占比例不大,因此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相差不大,两项短期偿债能力指标均呈逐年向好趋势,且公司在业务迅速增长的同时注重了债务结构的合理配置,短期借款比例逐年降低,减小了短期偿债风险。截止2009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已上升至1.28,短期偿债能力较强。
2、长期偿债能力
公司资产负债率始终保持在较稳定水平,表明公司能够合理运用财务杠杆,财务结构稳健,具有较强的抗御风险能力。随着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和盈利能力的不断增强,公司有能力保障各项债务的及时偿还,长期偿债能力较强。
(五)现金流量分析
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近年来增长较快,主要归因于公司近年为扩大经营规模,从而增加资本开支所致。
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来自于银行及其他贷款增(减)量以及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续增加体现了发行人良好的资金筹措能力,可以较好的支持公司业务的开展。
第十二条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本期债券是发行人首次发行的债券,截至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无已发行尚未兑付的企业(公司)债券、中期票据或短期融资券。
第十三条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16亿元人民币,全部用于泰州生物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出口创新基地二期工程建设项目。
一、投资项目情况介绍
泰州生物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出口创新基地二期工程范围位于产业园区中部,包括会展区、生产区和科研配套区,总占地面积400.00公顷(合6,000亩)。
会展区呈南北矩形布置,地块东临陵南路、西邻泰高路、南依园南路、北靠姜高路,占地面积176.2公顷(合2,643亩)。生产区重点启动建设疫苗和生物药基地。疫苗基地位于一期工程西侧,东临口泰路、西邻南官河、南依园南路、北靠药城大道,占地面积87.0公顷(合1,305亩);生物药基地位于疫苗基地北侧,东临口泰路、西邻南官河、南依药城大道、北靠鸭子河,占地面积70.5公顷(合1,058亩)。科研配套区位于生物药基地东侧,东临泰高路、西邻口泰路、南依药城大道、北靠鸭子河,占地面积66.3公顷(合994亩)。
项目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征地拆迁及场地平整、道路桥梁、给排水、供电、通信、燃气、供热等基础设施建设(即“九通一平”),以及绿化工程、河道整治工程,疫苗工程中心用房及疫苗生产区标准厂房等功能用房建设。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
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将严格按照本募集说明书承诺的投资项目安排使用,实行专款专用。
第十四条偿债保证措施
本期债券无担保。发行人在充分评估公司业务增长潜力和现金流量情况的基础上,制定了严密的偿债计划和切实可行的偿债保障措施。
一、具体偿债计划
(一)偿债计划概况
(二)偿债计划的人员安排
(三)偿债计划的财务安排
针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本期债券的特点、具体募集资金使用,公司将建立一个多层次、高水平、互为补充的财务安排,以提供充足、可靠的资金来用于还本付息,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一)发行人稳定的经营状况和良好的盈利能力是本期债券按时足额偿还本息的基础
公司的医药物流和房屋租赁等业务处于起步阶段且发展态势良好,物业服务和房地产开发业务也将在2010年起实现销售,随着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的盈利能力还将进一步提升。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直接和间接收益是对提升本期债券还本付息能力的重要支持
泰州生物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出口创新基地二期工程项目本身具有稳定的经营性收入,盈利能力强,偿债风险可控。此外,华信公司还享有国家、省、市及高新区的重大扶持政策,包括贷款贴息,重大项目专项补助,地方留成财力补助等,这对于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保障能力提升起到重要的支持作用。
(三)公司良好的资信状况是本期债券还本付息的有利补充
自公司成立至今,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稳健,与多家银行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到目前为止,公司历年到期贷款偿付率和到期利息偿付率均为100%,无任何逾期贷款。若公司出现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公司现金流量不足,公司完全有能力凭借自身的良好信用及银行良好的合作关系,筹资必要的资金来保障偿还本期债券本息。
第十五条风险与对策
一、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和认购公司此次发行的债券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提供的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列各风险因素:
1、利率风险
鉴于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且期限较长,由于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在债券存续期内如果银行存款利率上调或发生通货膨胀,则本期债券投资者的实际收益水平将发生变化。
2、兑付风险
3、流动性风险
由于具体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上市或交易流通,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会在债券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
1、政策风险
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基础设施行业、房地产行业及医药行业等行业政策的变化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
2、经济周期风险
公司所属的基础设施和房地产行业的投资规模和收益水平都受到经济周期的影响,如果出现经济增长放缓或衰退,将可能使公司的经营效益下降。
3、财务风险
公司2007年、2008年和2009年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1.10%、52.25%和52.81%,主要是由于目前正处于高速发展时期,造成近几年资产负债率偏高,对公司长期偿债能力形成一定的压力。
(三)募集资金投向可能存在的风险
1、项目管理风险
由于本期债券所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属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巨大,建设周期较长,如果在项目施工和运营管理中出现重大问题,则有可能使项目实际投资超出投资预算,影响项目按期竣工及投入运营。同时项目投资回收期较长也会对项目收益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
2、监管风险
二、风险对策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拟采取以下对策:
1、利率风险对策
本期债券的利率水平和提前偿付安排已经适当考虑了对债券存续期内可能存在的利率风险的补偿。同时,本期债券拟在发行结束后,申请在国家规定的有关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流通,以提高本期债券的流动性,分散利率风险。
2、兑付风险对策
发行人建立偿债账户,以保障本期债券偿付,并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确保本期债券的本息足额、按期偿还。目前发行人经营状况良好,现金流量充裕,发行人将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率,不断提升自身的持续发展能力,通过加强经营管理、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盈利能力和财务的稳定性,保证本期债券按期、足额兑付。
3、流动性风险对策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推进本期债券的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工作,承销团成员也将促进本期债券交易的进行。随着债券市场的发展,企业债券流通和交易的环境将持续改善。发行人将努力促进主营业务的发展,提高盈利水平,保持经营性现金流的充裕,增强偿债能力,进一步提升在市场中的认可度,从而提高本期债券的流动性。
1、政策风险对策
2、经济周期风险对策
公司将依托其雄厚的综合经济实力,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从而有效抵御外部经济环境变化对公司经营业绩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并实现真正的可持续发展。
3、财务风险对策
2007年、2008年及2009年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指标逐年向好,主要数据显示短期债务支付能力较为良好,公司财务结构日趋稳健,公司自成立以来,成长迅速,经营情况良好,随着各项业务的逐步成长,公司将进入稳定发展阶段,抗御财务风险能力不断增强。
在项目的实施和运作过程中,发行人将继续通过内部费用控制和合理使用资金等手段有效地控制公司的运营成本;在项目管理上,公司将坚持投资项目业主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严格按基建程序完善建设手续,并按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规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使得工程如期按质竣工并投入运营。
第十六条信用评级
一、信用评级报告的基本观点
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世纪”)综合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级,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级。
二、发行人的主要优势
1、泰州市工业经济基础较雄厚,经济发展水平较高,有助于支撑当地财政收入的持续增长。较强的财政实力可为当地政府支持地方重点工程建设提供基础。
2、发行人及其部分下属子公司承担着国家级泰州医药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的建设投资和运营管理职能,受市财政支持的力度较大。
3、发行人拥有大量土地资产,可逐步通过高新区管委会回购变现,为公司履行偿债义务提供一定的支撑。
4、发行人主营业务发展态势较好,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可为到期债务偿付提供基本保障。
1、发行人的部分经营性业务尚处在经营初期,收入规模较小,盈利空间有限。
2、2009年发行人的刚性债务规模成倍扩张,且后续建设资金需求量大,融资渠道及成本易受信贷政策变动等因素影响。
3、发行人园区开发集中投入压力大,受托土地开发业务的资金回笼周期长,债务偿付受园区招商、土地价格变动等因素影响较大。投入的集中性与产出的长期性、波动性之间存在较显著的矛盾。
第十七条法律意见
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受发行人的委托,担任本期债券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为:
1、发行人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国有独资公司,具备发行本期债券的主体资格;
3、发行人发行本期债券符合《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有关企业债券发行的各项实质条件;
综上所述,该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期债券发行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的发行不存在法律障碍。
第十八条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一、税务说明: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流动性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第十九条备查文件
投资者在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的同时应参阅以下备查文件:
1、国家有关部门对本期债券的批准文件
2、2011年泰州华信药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3、2011年泰州华信药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5、发行人2007-200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2010年第三季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6、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
7、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为本期债券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地点或互联网网址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一、发行人
名称:泰州华信药业投资有限公司
二、主承销商: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26楼
网址:http://www.tebon.com.cn
此外,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互联网网址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
http://www.ndrc.gov.cn
http://www.chinabond.com.cn
http://www.tebon.com.cn
如对本募集说明书或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发行人或主承销商。(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