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教育教学方法的角度对培养和加强法律职业道德素养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加强法学专业大学生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必要性
(一)良好的职业道德是法律职业的必然要求
法学教育是法律职业的前提和基础,法律职业是法学教育的目的和归宿。脱离法律职业的引导,法学教育就会迷失方向。法学专业教育作为培养法律人才主要环节更应当积极地适应国家法律职业建设的需要,调适与完善人才培养机制,为国家培养德才兼备的法律职业者,实现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有效衔接。为此,在法学教育过程中不仅要重视法学专业知识的教育,也要重视法律职业道德素质的培养,二者不可偏废。以法官为例,早在2002年,最高法院就出台了《关于加强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意见》中指出:“法官职业化即法官以行使国家审判权为专门职业,并具备独特的职业意识、职业技能、职业道德和职业地位”。由此可见,提高法律职业者的法律职业道德是非常重要且必要的。
(二)从业者有良好的道德素养是社会的需求
孙晓楼曾经指出“有了法律学问,而没有法律道德,那是不合乎法律的本质上的意义,也不合乎法律教育的目的。”[4]170法学教育归根结底是对未来“法律职业者”的素质进行全面的教育,内容除了职业技能的培养外,还应该包括职业道德的塑造部分,并且应当将职业道德的塑造作为法学教育的首要价值目标,这是大学的责任。因为未来的法官、检察官、律师是掌握着社会公平价值判断标准的群体,他们如果没社会责任意识和道德标准,则会对社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因此,在法学教育中应将法律职业道德教育作为重要内容予以重视。
(三)加强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符合学生自身的要求
司法考试是法学专业学生从事法律职业的准入考试,即要从事法官、检察官、律师等职业,必须参加司法考试,司法考试中,除了十六门专业核心课程外,还将法律职业道德规范作为考试的重要内容。针对考试要求,在法学教育过程中就应当重视学生的需要,在抓好专业课教学的同时,注重法律职业道德的教育,为其法律职业做好资格准备。
二、法律职业道德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法学专业培养方案对职业道德教育重视不够
(二)教学过程中对法律职业道德的重视不够
(三)缺乏对法律职业道德的考核
目前,虽然国家已将法律职业道德的内容纳入司法资格考试,但在各大学校对法学专业毕业生的要求主要集中在十六门专业核心课的掌握,国家英语四级的通过与否,很少有学校将法律职业道德的内容作为毕业的一个条件进行要求,其他专业课程也很少涉及法律职业道德方面的内容。
三、加强和改进当前法学教育中职业道德缺失的措施
因此,法学专业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缺失的主要原因是重视不够,要改变现状,必须转变思维方式,调整课程设置,转变教学方法,同时将法律职业道德作为毕业的一个考核条件。
(一)增设法律职业道德课程
针对目前我国所面临的实际情况,在设置法学教育整体教学计划时,应当以法律职业技能掌握和法律职业道德塑造双重目的为指导;具体到课程设置上:一是应该增设一门法律职业道德或法律伦理课程,作为学生了解法律职业道德的知识、进行专门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必修课程。域外可借鉴的经验:美国绝大多数的法学院开设了法律职业伦理等课程,课程的主要内容都是向学生传授律师职业规范,主要包括法律职业规范与职业责任。二是开设必要的通识类选修课,如伦理学、社会学、哲学等课程。总之,在课程的设置上,应以学生全面接受法律知识和职业道德教育为主旨。
(二)教学过程中增加实践和情感体验环节
“道德本身所反映的是人与人的关系,人与人之间彼此理解对方的需要、愿望和观点是建立合乎道德的关系的根本,只有在这种理解的基础上,每个个体才能产生合乎他人、社会观点、期待、利益的道德意识、判断和行为。”[2]传统的法学教学方式主要是告诉学生“应该如”,而法律职业道德教育应归属于态度或情感教学之中,通过学习让学生不仅知道“应该如何或不得如何”,同时应该让学生体会到“应该如何或不得如何”的原因。学生在情感或态度上的认同感的形成需要诉诸学生在感知与应用中对于所学和所用的知识和技能价值进行亲身体验。为了增加学生的这种情感体验,可以模仿英国采用导师指导制度,也可以参加实践环节,让学生能在学习中体会社会生活关系,找到其做出判断的价值标准。
(三)毕业考核中应将法律职业素养作为考核的内容
虽然国家已经将法律职业道德作为司法考试的一项内容,但我国目前的法学专业教育毕业资格取得里面,并没有将职业道德作为一项内容纳入其中,因此,为了适应国家和学生的具体要求,检测学生理解和掌握法律职业道德掌握的情况,应将法律职业道德内容作为毕业考核的一项内容予以增加。因此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职业者在法律职业活动中应该建立良好的角色的伦理关系,即其行为应该符合道德要求。
域外经验:英国的法律职业道德教育非常成熟且颇具特色,近代英国的法律教育采用了英国传统的“言传身教”的方式,即学徒与资深导师共同学习、生活,过这种方式,学生不仅在法律知识上收到老师的启发,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导师的言传身教,学生能从人格上得到不断完善。美国则主要以法学院教育与律师行会自律相结合,来实现对法律职业者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养。
法律职业素质的培养,除了知识的积累和掌握外,更主要的是人格的养成,未来教学中加强未来法律从业者的法律职业道德(法律职业伦理)的教育和道德品格养成将是非常重要的内容,这将有利于法律职业群体素质的提高和法律公正、正义的形成。
参考文献:
关键词法律诊所;法律人;职业伦理
多年的实践让我们看到,作为舶来品的法律诊所式教学方法在我国的法学实践教学中取得了不菲的成绩。法律诊所式教育的引进从根本上改变了法学教育的教学模式,它改变了教师的观念,进一步激发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但是,诊所法律教育的实践让我们认识到职业伦理和职业道德教育的重要性,与法律知识和法律技能相比,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培养更为突出和重要。诚然,诊所式教育的实践及其实践教学中的法律诊所模式越来越发挥了理论联系实际,在法学实践中培养高素养法律人的价值和功能。尤其作为职业教育导向的法学教育,诊所法律教育在“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中的优势愈加明显,并且经过多年实践已然成为比较成熟的法学实践教学模式。在今后的法学教育与法学教学过程中,有必要进一步推广和推行法律诊所教学方式,同时应在实践人才培养中加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职业道德与职业素养教育。
1诊所式法律教育的兴起
2诊所法律教育的培养目标
3法律人职业伦理的塑造
就我们现有的法学教育而言,职业伦理道德教育是法学教育中的薄弱环节。尽管通过开设法律职业道德课程的办法,教学中注入伦理道德的课程内容,但法学专业毕业生面对具体问题时的态度与做法让我们看到职业伦理道德教育的捉襟见肘。“法学教育的功能就是:根据理性的和认知的需要传授严谨的道德作风。”[5]从法学教育早期的学徒制度到哈佛式教学方法,从法律职业道德教育发展不同历史时期的争论到最终达成通过实践(实验)找寻更多有效的办法来加强律师公共责任感之共识的努力,职业伦理道德教育成为法学教育无法回避且尚需深刻思考的重要问题。特别是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面对转型时期积累的多元矛盾和多元主体的利益冲突,面临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各种问题,面临思想文化和价值观的激荡,面对传统文化和道德建设的繁重任务,特别是法治国家建设和新发展理念下,重塑道德建设尤为重要,而职业道德是道德建设的切入点和关键环节。法律诊所应成为培养法律人职业道德和精神的舞台。
3.1从教的视角,教师转换观念
教师的职责一是教书,二是育人,育人是重心。育什么样的人则是教师首先需要思考的问题,即育人与一定的专业培养目标紧密相联。诊所教师以培养学生的开拓性思维,创造性能力和实际运用法律的能力为目标,这固然与现代法学教育的目标相一致。同时,诊所教师也在朝着培养目标多元化的方向努力,培养的学生可能成为法官、检察官、律师,但任何一个职业都有其作为职业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法学教育的目的是培养法律人,具有高尚道德情操的法律人,而诊所教学法正是通过一种特殊的“望、闻、问、切”的特殊方式在培养法律人,教师首先应改变诊所教育主要是培养律师职业技能的错位观念,充分认识到职业道德教育的地位,并把职业伦理教育渗透在诊所教学的各个环节,贯彻教学活动的始终,从教书的角度提高学生对职业伦理教育的认识。
3.2从学的视角,学生提高认识
2律师职业伦理困境的根源———价值分析的角度
如上所述,伦理是受价值观念支配的,律师职业伦理的困境就在于多元价值及其与社会大众伦理价值观的冲突。因此我们可从价值分析的角度来进一步探讨律师职业伦理困境产生的根源。
2.1忠诚与正义
2.2实质正义与程序正义
2.3正义与功利
3律师职业伦理困境的救赎———价值冲突的避让和平衡
4结语
关键词:会计伦理;会计职业道德;会计伦理与会计职业道德教育
一、会计伦理与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基本含义
(一)伦理与会计伦理含义的界定
(二)道德、职业道德及会计职业道德含义的界定
(三)会计伦理与会计职业道德教育
二、会计伦理与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意义
(一)会计伦理是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哲学基础
(二)会计伦理与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专业教育的保障
(三)会计伦理与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是解决会计行业诚信危机的主要手段
作者:赵婧一单位:吉林工商学院
参考文献:
[1]赵婧一.在校大学生会计伦理教育工作研究[J].环球人文地理,2014.2.
关键词:幼儿园教师;教师专业道德;专业伦理
在当今大力提倡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教育机会均等的背景下。专业道德的提出昭示着幼儿园教师在当代社会将面临更多的职责挑战。因为“教师作为变革的因素。在促进相互理解和宽容方面,其作用的重要性从未像今日这样不容置疑”,“他们要为培养一代新人的性格和精神作出贡献”。从保障儿童权利角度看,学龄前儿童自我保护能力弱,最需要法律保障与伦理关怀。因此,幼儿园教师在教育过程和专业发展中加强专业道德建设非常重要。
一、幼儿园教师专业道德的内涵
幼儿园教师专业道德是指教师在专业知识、技能和伦理道德基础上。在专业领域内合理行使其专业权力以完成专业职责与使命的一整套伦理标准和规范,主要包括对专业的道德信念与责任、对儿童及与其有关的教养者的伦理责任。它强调“从专业特点出发讨论伦理规范的建立,而不再是一般道德在教育行业里的简单演绎与应用。所建立的伦理标准都有较为充足的专业和理论依据,充分考虑了教师专业工作和专业发展的特点,实际,全面,具体,规范,要求适中”。与其他教育活动比较,幼儿教育作为特殊的文化或精神活动,其对象的特殊性决定了幼儿园教师的专业伦理是首要的、基础性的要求。如果缺乏对幼儿园教师专业本质的认识,那么其专业道德就难以真正确立,伦理方面的审视就缺乏标准,因此,只有认清专业道德规范。才能保障幼儿园教师的专业生活价值并确保他们正确行使专业权利。
二、幼儿园教师专业道德体系的向度
幼儿园教师论文专业道德发展的向度包括教师对专业的责任与信念、对幼儿发展的责任和伦理道德态度两方面。
与幼儿园教师对专业的责任相比,他们对幼儿的伦理道德与发展责任的意义与价值更为深远。鉴于我国目前没有针对幼儿教育专业责任和专业伦理守则之类的条文,笔者以美国为例对此进行分析。美国不仅具有整个教育行业的专业伦理守则,而且美国幼儿教育协会于1990年针对8岁儿童教育的特殊性专门制定了《美国幼儿教育协会的伦理守则》,该守则制定的初衷是“引导早期教育从业人员的责任及行为,并为解决早期教育可能遇到的主要道德困境提供一般原则”。
该伦理守则分为幼儿、家庭、同事、社区与社会四个方面,并说明了这四方面的专业责任和专业关系。每个方面又包括守则的理念和原则两部分,具体阐述了幼教专业人员在该领域的主要责任,并指出幼儿园教师论文教育的道德行为准则是以对几个方面核心价值的承诺为基础的:承认幼儿期是人类生命周期中独特而且重要的阶段,以幼儿发展的知识为基础和幼儿共处。尊重幼儿的尊严、价值和独特性,在以信任、尊重和关心为基础的关系中协助幼儿和成人发挥其最大的潜能。
美国幼儿园教师专业伦理守则成功之处在于不仅确立和表达了专业道德规范,还提出了幼儿园教师履行专业伦理责任的指标和判断标准,并把专业知识、技能与专业责任、信念有机融合在一起。这些经验值得我们在建构幼儿园教师专业道德体系和促进幼儿园教师专业道德发展过程中借鉴。
三、幼儿园教师专业道德发展路径
促进幼儿园教师专业道德发展是在完善教育法规、建构教育专业伦理体系、发展专业精神、走向专业伦理的过程中实现的。
笔者认为,我们也应结合我国现有法律规定建立幼儿园教师专业道德规范。使幼儿教育专业工作者充分认识到违背教育伦理道德不仅涉及道德问题,更涉及法律问题。进而养成在法律意义上强化职业道德意识和行为的习惯。
其次,发展专业精神是提升幼儿园教师专业道德发展水准的途径。幼儿园教师专业道德实质上是一种“角色”伦理。即按照社会赋予幼儿园教师的基本角色和教师在社会分工中担负的主要职责来确定其基本的伦理规范。体现为一种专业精神。“教师的角色化是一个有着很深厚的道德范导意义的存在。它凝聚着教师对自身使命的某种敬畏。敬畏必然表现为道义、良知和职责。事实上它通过教师角色的‘耻感’来体现‘有所为有所不为’的道德自律,体现为道德责任感和道德使命感。”所以,幼儿园教师专业精神培养应包括让其对自己的角色和专业使命形成一种敬畏的精神,敬畏不是迫使自己服从权威、承担责任,而是一种人性的内在要求,是尊重本专业的基础与实践的动力。发展幼儿园教师的专业精神,需要规范行业准入制度,严格按照要求选聘教师。真正强调专业伦理(而非一般伦理道德)的重要性,将专业知识纳入专业伦理的视野之内,将比单纯地呼唤伦理道德更能发展出独特的专业伦理学术建制。
再次,走向专业伦理是幼儿园教师专业道德发展的建设目标。专业道德发展是教师专业发展的一个趋势。一方面。专业道德更强调专业性与主体性,专业性实质上是指某一行业行为主体和主体行为的不可替代性,因为一种职业的专业化提升如果没有专业道德规范及其提升。如果不能赢得社会对其的高度信任和尊重。那么该职业在社会生活中很难取得相当的专业地位。也就是说。一种专业之所以成为“专业”,除了专业人员本身所具有的专业素养外,公众对于该专业人员的道德也能够抱有很高的信任与期待。幼儿教育一直以来被认为与专业无缘,幼儿园教9币的专业性难以得到社会承认,他们常常被定位为“保姆”“孩子王”的角色。随着幼儿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和学术研究的不断深入,对幼儿园教师这一职业而言,其专业道德发展由强调抽象、模糊、未分化的师德走向具体、明确和专业化的伦理规范是大势所趋。另一方面,幼教人员服务的对象是幼儿,幼儿对于本身所受到的不当对待很少知觉,也无力改变,专业伦理可以督促幼教人员避免做出对成人有益但对幼儿不利的事情。
正如IBSTPI教师道德规范所指出的:教师应该思考一个基本的道德规范问题——“我是否具备了必要的知识、技能和情感态度,以便为特定受众有效提供特定内容,以达到预期目标”。如果教师能力体系中的知识内容领域有问题,学习者很可能无法达到预期的教学目标。所以,幼儿园教师的专业道德和专业知识不是分割的。而是有内在联系的。甚至可以说其专业道德的建立依赖于专业知识。随着世界范围内对儿童早期教育的日益重视。对幼儿园教师专业特性理解程度的不断提高,目前幼儿园教师论文道德发展的非专业状况必然会得到改变。从以美国为代表的许多研究成果及已经建立起来的幼儿园教师专业道德规范的形式来看。幼儿园教师专业道德的建构之路已经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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