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似“劳动碰瓷”,一员工连续告了7个前东家
2022年7月一年期满的当天,李某立即辞职,随后以“无故降低工资”为由将陈女士告上法院,并索赔10万元。一直到今年10月份,双方才以6万元达成了庭外和解。而陈女士得知李某又告了下一家老板,索赔的劳动补偿金高达12万元。巧合的是,这两个案子都在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同一个法官手上审理。
对此,国浩律师事务所索明瑜律师表示,劳动法是保护劳动者的,所以一旦真的存在用工不规范的情况,劳动者依法是可以索赔的。即使同样的事情发生两次、三次甚至更多,也不能简单地认定为是“碰瓷”。因此法律上对所谓“职业碰瓷”很难认定,实践中取证也不容易。
小微企业成为“劳动碰瓷”重灾区
随着我国劳动者的素质不断提高,劳动者的维权意识也在不断增强中。不过,近年来为不法获利走“捷径”,职业“碰瓷”的案例也开始抬头,其中用工不规范的小微企业成了碰瓷“重灾区”。
劳动碰瓷,倒逼企业规范用工
“小微企业现在生存本身已经很艰难,如果碰到‘劳动碰瓷’的,更是雪上加霜。”陈女士表示,她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加强对劳动者“信用”监管,一旦有“劳动碰瓷”行为发生,应该将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让企业用工者可以避免被碰瓷。
江苏省高院一位法官则表示,在对“职场碰瓷”依法当头棒喝的同时,也要对企业执行劳动合同法时刻意打“擦边球”的不规范用工行为依法惩处,倒逼企业规范用工,让碰瓷者没有“空子”可钻。法官建议,企业在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依法用工、规范管理的同时,可以通过背景调查等方式对员工以往的工作情况进行审查,作为判断是否录用该员工的依据,“用人单位规范用工是遏制劳动‘碰瓷’现象的关键所在。”
索明瑜律师介绍,“劳动碰瓷”很难界定,如果实践中真的有遇到“职业碰瓷人”,需要移送公安机关侦查,才能进行下一步的认定,如果演变至刑事案件,当事人则背了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