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期间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期间为国泰君安、海通证券(以下简称“合并双方”)首次披露本次交易事项或就本次交易申请股票停牌(孰早)前六个月至《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首次披露之前一日止,即自2024年3月5日起至2024年11月21日期间。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包括:
(一)合并双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合并双方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
(三)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
(五)其他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
(六)前述(一)至(五)项所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三、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核查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签署的自查报告及出具的说明与承诺,前述纳入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的主体在自查期间买卖国泰君安和/或海通证券A股股票的情况如下:
注:1、上表中股份变动数、结余股数均为流通股;2、根据韩志达出具的自查报告,其
还持有71,400股限售股;3、根据赵宏出具的自查报告,其还持有202,300股限售股。
1、周洋
“(1)本人未通过任何直接或间接途径知悉、探知或利用任何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
(2)本人在上述自查期间买卖海通证券股票的行为,完全基于公开市场和个人独立判断,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无关,不存在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3)自查期间,除上述情况外,本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国泰君安、海通证券股票的行为。
吕娜已出具自查报告,就前述买卖股票行为说明及承诺如下:
“(1)本人亲属在上述自查期间买卖海通证券股票的行为,完全基于公开市场和个人独立判断,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无关,不存在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本人对上述交易情况并不知情。
(3)本人承诺前述说明真实、准确、完整,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法律后果及因此而给上市公司及其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
2、孙加华
孙奕已出具自查报告,就前述买卖股票行为说明及承诺如下:
3、徐伟程
“(1)本人未通过任何直接或间接途径知悉、探知或利用任何有关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
(2)本人在上述自查期间买卖国泰君安股票的行为,完全基于公开市场和个人独立判断,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无关,不存在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徐忆琳已出具自查报告,就前述买卖股票行为说明及承诺如下:
“(1)本人亲属在上述自查期间买卖国泰君安股票的行为,完全基于公开市场和个人独立判断,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无关,不存在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本人对上述交易情况并不知情。
4、韩志达
韩志达自2024年7月17日起担任国泰君安副总裁,其已出具自查报告,就前述买卖股票行为说明及承诺如下:
内幕信息买卖国泰君安股票的情形。
(4)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之前,本人不再买卖国泰君安、海通证券股票。
(5)本人不存在泄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国泰君安、海通证券股票或操纵国泰君安、海通证券股票等禁止交易的行为。
(6)本人承诺前述说明真实、准确、完整,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法律后果及因此而给上市公司及其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
5、苏安南
苏安南是海通证券之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员,其已出具自查报告,就前述买卖股票行为说明及承诺如下:
(3)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之前,本人不再买卖国泰君安、海通证券股票。
(4)本人不存在泄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国泰君安、海通证券股票或操纵国泰君安、海通证券股票等禁止交易的行为。
(5)本人承诺前述说明真实、准确、完整,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法律后果及因此而给上市公司及其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
6、李辰扬
谭学渊已出具自查报告,就前述买卖股票行为说明及承诺如下:
7、金伟平
金执翰已出具自查报告,就前述买卖股票行为说明及承诺如下:
8、黄冠土
黄文欣已出具自查报告,就前述买卖股票行为说明及承诺如下:
9、赵宏
赵宏自2024年10月30日起担任国泰君安总审计师,其已出具自查报告,就前述买卖股票行为说明及承诺如下:
(2)本人在上述自查期间买卖国泰君安股票的行为,是基于本人和家庭的资金需求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无关,不存在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买卖国泰君安股票的情形。
10、熊晓华
沈赟已出具自查报告,就前述买卖股票行为说明及承诺如下:
11、陈品瑞
陈志刚已出具自查报告,就前述买卖股票行为说明及承诺如下:
1、国泰君安
根据国泰君安出具的自查报告,自查期间,国泰君安买卖国泰君安和海通证
券A股股票的情况如下:
(1)买卖国泰君安A股股票的具体情况
注:统计口径包括国泰君安及国泰君安的控股子公司。
(2)买卖海通证券A股股票的具体情况
国泰君安对上述买卖股票情况的说明如下:
2、海通证券
根据海通证券出具的自查报告,自查期间,海通证券买卖国泰君安和海通证券A股股票的情况如下:
注1:上述账户涉及海通证券及子公司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HaitongInternationalAssetManagement(HK)Limited、HTIFinancialSolutionsLimited。注2:融券专用账户中“期间累计买入”股数系“转融券实际融入证券/买券还券专户划入”股数。“期间累计卖出”股数系“转融券融入实际归还券/融券证券划出”股数;基金做市业务账户中“期间累计买入”股数已包含“ETF赎回成分券增加”股数,“期间累计卖出”股数已包含“ETF申购成分券减少”股数,下同。
注:上述账户涉及海通证券及子公司HaitongInternationalAssetManagement(HK)Limited。海通证券对上述买卖股票情况的说明如下:
买卖国泰君安、海通证券A股股票的行为。”
3、东方证券
根据东方证券出具的自查报告,自查期间,东方证券买卖国泰君安A股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注:统计口径包括东方证券及东方证券的控股子公司。
自查期间,东方证券买卖海通证券A股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东方证券对上述买卖股票情况的说明如下:
4、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证券”)
中银证券为海通证券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中银证券出具的自查报告,自查期间,中银证券买卖国泰君安A股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