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律师,湖南省司法厅拟吊销律师执业证!

湖南岳林律师事务所律师杨金柱长期肆意违法违规执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湖南省司法厅拟给予杨金柱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已于2018年5月14日向其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行政处罚案件当事人听证权利告知书》。

杨金柱:你涉嫌发表危害国家安全的言论,以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扰乱法庭铁序、发表恶意诽谤他人的言论,且情节严重,我厅拟依法给予你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和《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五条之规定,你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果要求举行听证,请你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逾期视为放弃要求听证的权利。”

湖南省司法厅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湘司罚先告[2018〕5号

杨金柱:

经调查,你存在以下行为

一:发表危害国家安全的言论

二、以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

三、扰乱法庭秩序,干扰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

2018年1月11日,忻××案第一次开庭审理过程中,你作为被告人忻××的辩护人,不服从法庭指挥,在该案庭审中称该院院长范××是“草包院长”并拍桌子。2018年2月1日二次开庭审理过程中,审判长宣布进行法庭调查后,你拍打桌子,审判长对你予以训诫,你向审判长说:“我要训诫你!”审判长要求你提交申请回避的书面证明材料,你再度拍桌子站起来喊:“妈妈的逼,有这种狗日的法官!老子今天就要骂娘啦!”2018年4月24日,该案第四次庭审休庭前后,你不服从法庭指挥,并在法庭上对审判长、审判员及公诉人发表“你们法官、检察官已经丧失了人性”“你们孩子小,只要忻××死在庭上,我一定会把你告到牢里去”等言论,干扰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

四、发表恶意诽谤他人的言论

2014年底至2015年初,你担任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丁××涉嫌诈骗罪一案被告人丁××辩护人后,诽谤该案另一方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翟x律师,后翟×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2017年8月18日,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你的行为具有诽谤性质,属于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2018年3月2日,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向长沙市司法局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给予你相应处罚。

本机关认为,你涉嫌发表危害国家安全的言论、以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扰乱法庭秩序、发表恶意诽谤他人的言论,且情节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六项、第八项,《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二项和第三项、第三十九条第三项第四十条、第五十三条及《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本机关拟对你作出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条之规定,你有权在收到本告知书后向本机关进行陈述或申辩。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韶山北路5号,410011

联系人:周树和、周纯

湖南省司法厅

2018年5月14日

行政处罚案件当事人听证权利告知书

湘司听告[2018〕5号

你涉嫌发表危害国家安全的言论,以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扰乱法庭秩序、发表恶意诽谤他人的言论,且情节严重,我厅拟依法给子你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和《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五条之规定,你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果要求举行听证,请你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逾期视为放弃要求听证的权利。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韶山北路5号,410001

联系人:周树和、周纯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年修订)

第四十九条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停止执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的;

(六)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的;

(八)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的;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

第三十七条律师承办业务,应当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的途径、方式解决争议,不得采取煽动、教唆和组织当事人或者其他人员到司法机关或者其他国家机关静坐、举牌、打横幅、喊口号、声援、围观等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非法手段,聚众滋事,制造影响,向有关部门施加压力。

第三十八条律师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履行职责,不得以下列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

(三)以串联组团、联署签名、发表公开信、组织网上聚集、声援等方式或者借个案研讨之名,制造舆论压力,攻击、诋毁司法机关和司法制度;

第三十九条律师代理参与诉讼、仲裁或者行政处理活动,应当遵守法庭、仲裁庭纪律和监管场所规定、行政处理规则,不得有下列妨碍、干扰诉讼、仲裁或者行政处理活动正常进行的行为:

(三)聚众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否定国家认定的邪教组织的性质,或者有其他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

第四十条律师对案件公开发表言论,应当依法、客观、公正、审慎,不得发表、散布否定宪法确立的根本政治制度、基本原则和危害国家安全的言论,不得利用网络、媒体挑动对党和政府的不满,发起、参与危害国家安全的组织或者支持、参与、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不得以歪曲事实真相、明显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方式,发表恶意诽谤他人的言论,或者发表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

第五十三条律师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依照《律师法》和有关法规、规章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第三十一条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停止执业处罚的,由律师执业机构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实施;给予吊销执业证书处罚的,由许可该律师执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实施。

第三十九条律师、律师事务所的违法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律师法》规定的违法情节严重或者情节特别严重,应当在法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及幅度的范围内从重处罚:

(一)违法行为给当事人、第三人或者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二)违法行为性质、情节恶劣,严重损害律师行业形象,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三)同时有两项以上违法行为或者违法涉案金额巨大的;

(四)在司法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期间,拒不纠正或者继续实施违法行为,拒绝提交、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伪造的证据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从重处罚的。

捍卫法治,坚守执业准则

文:吕正声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每个人应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做事。律师作为法律工作者,应该是法律的捍卫者,而不是规则的破坏者,更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律师应该用自己的一言一行影响大众遵守法律,而不是带头违反法律,给人以知法犯法的恶劣印象。一个普通人可能因不懂法而违法,但作为通过司法考试才能执业的律师来说,不可能不懂得开庭应当遵守的法庭纪律,更不可能不知道案件办理应当恪守的职业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条二款的规定,“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条款包含三层意思:第一层意思,“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表明律师要最大限度地依法争取当事人的利益最大化,这是律师的本职工作;第二层意思,律师通过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达到“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的目的;第三层意思,律师工作的本质是要“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这是律师执业的最高目标,也是律师执业的最高使命。《律师法》第三条进一步规定,“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律师执业应当接受国家、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由此可见律师守法责无旁贷,律师在执业活动中首先应以“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为职业的核心价值,始终忠于法律事实,忠于自己誓言,服务于当事人,服务于国家长治久安,服务于国家的经济社会建设,反对一切谋取不当利益的活动。

广大律师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实于宪法和法律,把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执业理念、行为准则和工作规范,严格依法办事,规范执业行为、发挥职能作用。律师必须始终恪守法治原则,始终怀有对法律的敬畏之心,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成为识大体,顾大局,讲事实,讲证据的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在实际工作中,律师应积极发挥尊法守法表率作用,主动教育和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维权;应依法办案,依规执业,真正贯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诉讼原则,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国家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THE END
1.真的被杨振中律师圈粉了!听杨律聊律师行业来自瑞达法考教育真的被杨振中律师圈粉了!听杨律聊律师行业现状~#法考##瑞达名师请吃饭# L瑞达法考教育的微博视频 小窗口 ?收藏 转发 评论 ?1 评论 o p 同时转发到我的微博 按热度 按时间 正在加载,请稍候北京瑞达成泰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ühttps://weibo.com/5872439361/5110135795751438
2.应邀参加北京“刑辩十人”论坛律所简讯12月7日,由北京星来律师事务所主办的第十九届“刑辩十人”论坛在京召开。此次论坛专家学者、一线刑辩律师共同围绕“如何构建理性和谐的辩审关系”展开探讨。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建伟作了《对抗与和合——辩审关系的重新思考》主题发言。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名誉院长樊崇义、最高法五庭原庭长高贵君、最高http://m.jytlawyer.com/index.php?a=show&catid=147&id=1722
3.为人民调解“充电赋能”共绘基层治理“新枫景”为推动“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工作规范化运行,发挥好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基础作用,近日,陇西县人民法院文峰法庭联合文峰镇司法所、陇西县青木律师事务所,开展人民调解员业务知识培训,通过丰富多样的形式推进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 观摩一场庭审活动。本次培训活动组织调解员观摩法庭调解案件,通过法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29610735
4.邢志强案辩护手记之五:正当防卫认定至今有效且没有被撤销公诉人当年四子王旗公安局认定正当防卫的程序是合法的,是经过立案和侦查后作出的程序终结认定,附有相应的侦查终结的案卷材料,并将对邢志强正当防卫的认定抄送乌兰察布盟政法委、乌兰察布盟盟公安处,四子王旗委、四子王旗政府、四子王旗政法委,并抄送四子王旗检察院和四子王旗法院,至今为止该正当防卫的认定没有被任何机关撤销,仍然是合https://m.163.com/dy/article/JJ4COM2T0551LSF2.html
5.北京律师北京在线律师免费法律咨询找法网北京律师平台为您提供专业的北京律师免费法律咨询服务,您可以在这里了解更多关于北京律师的法律案例、文集等法律知识信息,在线咨询北京律师,为您解决法律难题!https://m.findlaw.cn/beijing
6.当年律师杨金柱常听北京的律师朋友讲起他的勇猛,后受律协处分,人称律师后,仍有所作为。偶然翻看旧版的统编教材《大学语文》发现当年他是该教材的维权律师。维权律师所几乎各地都有,只有他作为首席律师在列,二十年前他干得就很猛。法治社会,公民崇尚法律,法律,正义在手惧邪恶权威何来?这应是法律人该有的品质和气概!https://www.meipian.cn/57l5d65v
7.律师杨金柱的法治梦政经频道这律师江湖,最忌冒头、最忌咋呼,如斯伟江律师所言,“闷声发大财,开声倒大霉”。律师杨金柱,执业20多年,阅人无数,自诩“洞庭湖的老麻雀”,按理说,早已见惯风浪,不会不知这江湖险恶,更不会不懂这世俗陋规。https://china.caixin.com/2010-11-15/100198734.html
8.杨金柱的路还能走多远?争鸣与调查他的执著,他的激越言辞,他的偏激,不仅让对手也让他的朋友们头疼、忧心。他就是老愤青——律师杨金柱或称杨吉诃德。海南大学王琳教授说得好:真是一个“耐得烦、霸得蛮”的湖南人。 万名律师签名式的道义裹挟以及一味的高调挑战、战斗机般的个性让一些律师同仁深感无奈甚至反感,但他在网络上的号召力也使得李庄案、http://www.mzyfz.com/cms/minzhuyufazhizazhi/zhengmingyudiaocha/html/700/2011-10-11/content-179370.html
9.杨金柱前律师杨金柱先生去年和证监会交锋不下十几个来回,我在看证监会去年的行政复议书,非常精彩,原来一个人只要有法律知识和实践,不一定要有律师证也能有很大影响力。#法律# #法律# 0讨论 0阅读 3 2 14 吴成智 2023-11-12 来自Android客户端 【死磕派律师的前世今生3】《“杀手锏”是怎样炼成的》,写于2011https://m.weibo.cn/search?containerid=100103type%3D1%26q%3D%25E6%259D%25A8%25E9%2587%2591%25E6%259F%25B1
10.《死磕刑辩律师杨金柱》一书即将出版发行中国式的出版自由使《死磕刑辩律师杨金柱》有了大陆版和海外版两种版本。大陆版的第一辑媒体记者眼中的杨金柱和第二辑律师同仁眼中的杨金柱共26万字将于2013年12月底以前出版发行。 《死磕刑辩律师杨金柱》的海外版为上、下两卷,全部收录了杨金柱和薄熙来、王胜俊和张军等权贵们大战风车的文章。海外版将于2014年6月以http://www.sdxglsw.com/newsitem/276368376
11.律师执业机构 北京汉卓(上海)律师事务所 主管机关 虹口区司法局 性别 男 年龄 55 政治面貌 中共党员 执业类别 专职律师 执业证号 13101202110403679 所内身份 聘用专职律师 资格证号 A20193202141700 执业状态 正常 业务范围 公司法相关,刑事行政,民事相关https://credit.lawyers.org.cn/app/huangye-shapp/lawyer/detail.jsp?id=fe69e0c2493c4719a1539bc18274baf4
12.杨金柱律师长沙杨金柱律师为您提供在线法律咨询律师 服务地区:全国 擅长: 律师简介 查看完整简介 执业信息 律师姓名:杨金柱 执业地区:湖南-长沙 执业律所: 律师职务: 执业证号:14301***358 擅长领域: 查看完整信息 服务信息 0人 客户好评 0人 客户采纳 一小时内 响应时间https://www.lawtime.cn/lawyer/lll128043352128048446
13.刘峰律师:杨金柱等律师利用的是这个非理性的社会看了几天案卷后,忽有刑庭的同事在议论,贵阳小河法院审一个涉黑案件,出现了律师闹庭,为首者系大律师杨金柱,法院无法控制局面,中政委、最高院、最高检、司法部派领导坐镇指挥,才使案件审下去。这是我第一次听到中国有大律师,也是第一次听到“闹庭”这个词,当时没在意,也不相信。心想,不是有法庭规则吗?谁敢闹http://weiyanglaw.com/article/2015-12-05/182.html
14.杨金柱被吊销律师执业证曾高调介入“保姆纵火案”据湖南省司法厅官网10日消息,湖南司法厅正式吊销杨金柱律师证,并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https://www.guancha.cn/society/2018_06_12_459808.shtml
15.虹口区杨金柱北京汉卓(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杨金柱,执业于虹口区。华律网杨金柱信息页提供杨金柱个人简介、联系方式、成功案例等,您还可以免费在线咨询或电话咨询杨金柱。http://yangjzlawyer.66law.cn/
16.聂树斌案背后律师们的“暗战”新闻中心“如果杨金柱律师认为张阿姨解除对贵所的委托代理行为,或否认对您聂树斌案律师团(包括聂树斌案顾问团、聂树斌案律师观察团)的团长或组织者身份的认可,只是口头表达或者是通过声明方式体现,您可以辛苦一下到下聂庄,跟张阿姨面谈并以妥当的方式,办清解除委托的相关手续,而非在博客上如此大张旗鼓。” https://news.sina.com.cn/c/zg/lrs/2015-03-25/1543822.html
17.杨金柱律师:最大限度捍卫当事人合法权益企业家日报网一个律师最大的价值是什么?一千个律师眼中也许有一千个答案,可是在北京汉卓(上海)律师事务所杨金柱律师眼里,那就是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捍卫当事人合法权益。 公诉机关指控,2021年5月底至 6 月初,被告人王某某1、崔某某1、崔某某2、王某某2在明知纪某某等人未取得采矿、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与纪某某等https://www.zgceo.cn/index.php?m=home&c=View&a=index&aid=35540
18.中国100位知名网络律师(二)新闻追踪杨金柱律师擅长办理刑事案件,于2007年创建了“中国湖南刑事辩护网”(英文域名:www.cnhnxb.com)。杨金柱近年来办理了一大批在国内或省内具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并积累了一批宣判无罪、无罪不起诉、死刑改判为死缓的成功案例。 杨金柱擅长办理版权、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各类知识产权案件,于2007年创建了“中国湖南知识产https://www.jylawyer.com/jinyatt/yewudt/20110519/2021.html
19.杨金柱律师起诉原最高法院副院长张军名誉侵权案编者按:杨金柱律师以原最高法院副院长张军侵害其名誉权为由,起诉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西城区人民法院以张军的“言语”是在法院内部讲话为由裁定不予受理,杨金柱不服上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起诉状 原告:杨金柱,男,汉族,大学文化,1956年9月出生,湖南省洞口县人,湖南岳林律师事务所律师,住长沙市岳麓区http://www.sddyf.com/content/?87-138-582.html
20.杨金柱被吊销律师执业证曾高调介入"保姆纵火案"当事人杨金柱在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忻xx涉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挪用资金罪一案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莫xx涉嫌纵火罪一案中存在以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的行为.https://item.btime.com/34tm4oi5tho895a4dbgrvmuhdnp?from=assist
21.杨金柱最新消息,杨金柱近期动态聚焦热点。最新国内新闻在全球化背景下,杨金柱律师还计划加强与国外法律援助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推动我国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 总之,杨金柱律师在法律援助领域的最新动态,不仅展现了他坚定的法律信仰和公益精神,也为我们树立了榜样。相信在未来的日子里,杨金柱律师将继续为我国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精彩评论: 访客 7分前https://m.zzy8dj.cn/post/5157.html
22.应该是明朗的天法治的天——李庄为杨金柱诉重庆江北机场侵权案代理词想到杨金柱律师在乌云摧城时所受到的屈辱,我没有理由不站在这里,为他伸张正义、讨个公道。如果,当无尽的希望被野蛮和荒谬一再裹挟,法律人没有新的觉醒,那又岂止是法治的悲哀,所以,律师应该从众多的围观者中挺身而出,去揭露黑幕,去还原真相,因为,忠于事实,追求正义,是大家心中的永恒。http://www.110.com/ziliao/article-313511.html
23.拍客李庄漏罪案开庭杨金柱律师遭围攻千里眼视频千里眼视频:上午9点30分,全国瞩目的律师李庄“漏罪案”将在重庆江北区法院开庭审理。记者8点40分赶到现场时,看到庭外已聚集了大量媒体和围观群众,更有市民打出横幅对该案表示支持和拥护。 2011年3月29日,重庆司法机关发布消息,在2009年为龚刚模代理辩护中,犯下https://m.tv.sohu.com/v/dXMvNTAzMzMxMDEvNTk0NzExOC5zaHRtb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