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住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焦点透视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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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期债券的总规模为20亿元、无担保、评级为AA+。本期债券上市前,本公司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52.03亿元(截至2015年6月30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2.53亿元(2012年、2013年、2014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本期债券发行及挂牌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本公司合并报表口径下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35,578.21万元、186,338.04万元、39,337.85万元和7,047.13万元;合并报表口径的净利润分别为6,981.01万元、30,220.26万元、40,117.67万元和16,689.11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9,421.34万元、31,489.77万元、34,993.98万元和14,475.73万元);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6.64%、76.74%、74.60%和76.15%。

三、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经济周期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财政、货币政策和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公司债券属于利率敏感性投资品种,其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将随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变动,从而将给债券投资者的债券投资收益水平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

八、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存货分别为1,137,449.22万元、1,160,358.21万元、1,149,027.38万元和1,319,875.91万元。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4.39%、61.54%、57.54%和60.51%。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在建项目的开发成本和已完工的开发产品,近三年开发成本分别为1,026,859.81万元、961,239.24万元、1,032,912.33万元,占公司的存货比例分别为90.28%、82.84%、89.89%,占比较高。公司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受宏观经济与国家政策的影响较大,未来如果房地产行业继续调控,使国内房地产供需关系进一步改变,则可能对公司房地产项目的销售产生较大负面影响,进而导致房地产类存货的出售或变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十、截至2015年6月末,公司有息负债期末余额合计达467,871.93万元,其中短期借款余额2,000.00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余额131,440.00万元,长期借款余额334,431.93万元。近年来公司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有息债务规模快速增长,未来若房地产行业形势和金融市场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较大规模的有息负债将使公司面临一定的资金压力。

十一、目前,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时,多选用银行按揭的付款方式。按照房地产行业的惯例,在购房人以银行按揭方式购买商品房,购房人支付了首期房款、且将所购商品房作为向银行借款的抵押物后,办妥他项权证前,银行还要求开发商为购房人的银行借款提供阶段性担保。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为购房者提供的银行按揭贷款保证金总额为233,527.30万元。在按揭期间内,如购房人无法继续偿还银行贷款,公司将承担一定的经济损失。

十二、充足的土地储备是公司持续发展的基础。截至2015年6月末,公司土地储备面积为1,623,027.45平方米(在建和拟建项目土地面积),储备资源较少。主要原因是公司根据房地产市场形势和土地市场交易情况,为防范和控制拿地风险,主动控制了土地取得的规模和节奏,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14年我国房地产业购置土地面积累计为33,383.03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3.99%,房地产业土地成交价款累计为10,019.88亿元,同比增加1.02%,单位面积成交价格上升17.46%。虽然2014年我国土地成交规模出现较大萎缩,但成交价格却出现较大幅度上涨,如果公司不能有效把握土地市场的变动趋势,以合理的价格保持充足的土地储备,将可能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和挤压公司的利润空间。

十四、公司房地产业务分布在厦门、龙岩、北海和昆明。公司需要了解并满足不同地区的市场需求,并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并合理地分配给各个地区。尽管公司已经建立了一套严格、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但经营区域的扩大使资金调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合同履约的复杂性不断提高,加大了管理控制难度,如果公司不能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好不同地区的经营战略,或内部控制力度削弱,则可能面临跨区域经营管理风险,从而对公司整体运营状况产生不良影响。

十六、本期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需要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条件。《管理办法》所称合格投资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并符合下列资质条件:

(一)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等,以及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

(二)上述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及基金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以及经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三)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一千万元的企事业单位法人、合伙企业;

(四)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五)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六)名下金融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百万元的个人投资者;

第一节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节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厦门住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XIAMENRESIDENCECONSTRUCTIONGROUPCO.,LTD.

法定代表人:杨贤平

注册资本:261,516.00万元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2号莲富大厦写字楼八层

联系人:叶良灶、陈碧玉

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2号莲富大厦写字楼八楼

传真:0592-5160540

邮政编码:361010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50200100012016

税务登记证号:350204155008613

(二)核准情况和核准规模

经中国证监会于2015年9月16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5】2116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不分期,一次性全额发行。

(三)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债券名称:厦门住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

2、发行总额: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期限: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若发行人在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放弃行使赎回权的公告,将同时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回售申报: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后的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日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9、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分别与债券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之和;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各自所持有的本期债券到期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0、起息日:2015年10月14日。

12、付息日:2016年至2020年每年的10月14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若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自2016年至2018年每年的10月1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自2016年至2018年每年的10月1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4、本金兑付日:2020年10月1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若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本金支付日为2018年10月1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支付日为2018年10月1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5、债券利率确定方式: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通过薄记建档方式确定。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的前3年保持不变;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票面年利率加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16、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7、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及专项偿债账户银行:厦门银行五一支行。

18、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上海新世纪评级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19、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发行方式:具体定价与配售方案参见发行公告。

21、发行对象及配售安排: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22、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23、承销方式:本次发行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4、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改善债务结构、偿还公司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

26、发行费用概算:本次发行费用概算不超过本期债券发行总额的1.2%。

27、拟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28、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5年10月12日。

发行首日:2015年10月14日。

网下发行期限:2015年10月14日至2015年10月15日。

(二)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三、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厦门住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2号莲富大厦写字楼八层

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2号莲富大厦写字楼八层

邮编:361010

(二)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20楼

法定代表人:兰荣

项目负责人:梁华、吴晓栋

传真:021-38565905

邮编:200135

(三)律师事务所: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72号凤凰望郡3楼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72号凤凰望郡3楼

负责人:蔡仲翰

经办律师:吴海鹏、范文

传真:0591-87530756

邮编:350001

(四)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北环中心22层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北环中心3层

法定代表人:王全洲

经办人员:林娜萍、韩磊

传真:0592-2213700

邮编:100029

(五)资信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1555号A座103室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14楼

法定代表人:朱荣恩

经办人员:蒋卫、郭洁琼

传真:021-63500872

邮编:200001

(六)募集资金专户及专项偿债账户银行:厦门银行五一支行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禾祥西2路58号

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禾祥西2路58号

负责人:林荣煌

经办人员:吴荣军

传真:0592-2226275

邮编:361004

(七)本次公司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总经理:黄红元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传真:021-68804868

(八)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总经理:高斌

传真:021-58754185

户名: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收款账号:121908768610601

大额支付号:308290003556

四、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2015年6月30日,本公司持有本次债券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01377.SH)15,993,626股,占兴业证券总股本的0.31%。除此之外,本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五、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做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本公司承诺:

(一)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

(二)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不用于偿还地方政府债务或不产生经营性收入的公益性项目。

第三节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公司聘请了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对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的资信情况进行评级。根据上海新世纪评级出具的《厦门住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新世纪债评(2015)010563),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

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上海新世纪评级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该级别的涵义为短期债务的支付能力和长期债务的偿还能力很强;经营处于良性循环状态,不确定因素对经营与发展的影响很小。

上海新世纪评级评定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该级别的涵义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

(二)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

1、优势

(1)厦门市经济持续健康的发展,有利于市财政为重大建设项目提供资金保障,为厦门住宅集团提供了较好的外部经营环境。

(3)厦门住宅集团的商品房开发业务在厦门市内具有明显的区域竞争优势,相对充足的土地储备可为商品房后续开发提供一定保障。

(4)厦门住宅集团经营环节现金流状况较好,目前存量现金较充裕,持有的金融资产变现能力较好,整体偿债能力较强。

2、风险

(1)厦门住宅集团的商品房业务受房地产行业政策调控及宏观经济波动影响较大,面临较高的政策调整和经济波动风险。

(2)厦门市现有的市政工程和保障房项目运营模式如果发生调整,厦门住宅集团将承担一定的项目融资压力。

(3)地方政府支付能力如果变弱,可能影响厦门住宅集团市政工程和保障房项目资金到位的及时性。

(4)厦门住宅集团承担了部分社会职能,市政工程和保障房建设业务盈利性较低,部分文化产业项目体现较强的公益性,对经营效益产生一定影响。

(5)本期债券发行规模较大,厦门住宅集团或面临较大的债务集中偿付风险。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和新世纪的业务操作规范,在本次评级的信用等级有效期至本期债券本息的约定偿付日止内,新世纪将对其进行持续跟踪评级,包括持续定期跟踪评级与不定期跟踪评级。

新世纪对住宅集团的跟踪评级的期限为本评级报告出具日至失效日。

定期跟踪评级将在本次信用评级报告出具后每年厦门住宅集团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披露日起2个月内出具一次正式的定期跟踪评级报告。定期跟踪评级报告与首次评级报告保持衔接,如定期跟踪评级报告与上次评级报告在结论或重大事项出现差异的,新世纪将作特别说明,并分析原因。

2、跟踪评级程序

定期跟踪评级前向厦门住宅集团发送“常规跟踪评级告知书”,不定期跟踪评级前向厦门住宅集团发送“重大事项跟踪评级告知书”。

跟踪评级将按照收集评级所需资料、现场调研、评级分析、评级委员会审核、出具评级报告、公告等程序进行。

新世纪的跟踪评级报告和评级结果将对债务人、债务人所发行金融产品的投资人、债权代理人、监管部门及监管部门要求的披露对象进行披露。

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厦门住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设立日期:2006年6月8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拾陆亿壹仟伍佰壹拾陆万元整(261,516.00万元)

实缴资本:人民币贰拾陆亿壹仟伍佰壹拾陆万元整(261,516.00万元)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叶良灶、陈碧玉

公司传真:0592-5160540

组织机构代码:15500861-3

所属行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K70房地产业

(一)发行人的设立及最近三年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1、发行人的设立

2006年10月31日,厦门市财政局出具《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增拨厦门住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资本金的批复》(厦财建[2006]33号),决定增加公司资本金38,196万元。2006年12月19日,厦门市国资委出具《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厦门住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增加资本金的批复》(厦国资产[2006]315号),决定同意将市财政已拨入公司的38,196万元转增实收资本。2006年12月29日,中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出具《验资报告》(中审验字[2006]第9116号),确认截至2006年10月31日,公司已收货币出资38,196万元。此次增资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08,196万元。

2008年2月27日,厦门市国资委、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联合出具《关于厦门市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产权划转厦门顺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等问题的通知》(厦国资产[2008]40号),决定将厦门市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的货币资金200万元拨给厦门住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用于补充国有资本金;2008年11月26日,厦门市财政局和厦门市国资委联合出具《关于增拨住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本金的通知》(厦财外[2008]20号),决定增拨厦门住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本金920万元;2008年12月5日,厦门市财政局与厦门市国资委联合出具《关于增加厦门住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资本金的通知》(厦财建[2008]73号),决定将2007-2008年市财政拨付厦门住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部分财政资金150,200万元转增作为公司资本金。2008年12月16日,中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出具《验资报告》(中审验字[2008]第9105号),确认截至2008年12月16日止,公司已收到货币出资151,320万元。此次增资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259,516万元。

2011年12月9日,厦门市国资委出具《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增加厦门住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资本金的通知》(厦国资[2011]487号),决定将已拨付公司的201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00万元增加公司资本金。2011年12月20日,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出具《验资报告》(中审国际验字[2011]第02010006号),截至2011年12月9日止,公司已收到厦门市财政局于2011年8月2日增拨的国有资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此次增资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0,516万元。

2012年,厦门市国资委出具《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增加厦门住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资本金的通知》(厦国资[2012]290号),决定将已拨付公司的201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00万元增加公司资本金。2014年6月30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出具《验资报告》([2014]兴华福建验字第20007号),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公司已收到厦门市财政局于2012年7月17日增拨的国有资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此次增资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1,516万元。

2、最近三年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最近三年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二)发行人的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发行人报告期内未发生导致发行人主营业务发生实质变更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和置换的情况。

(三)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发行人股东为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权益投资结构图

截至2015年6月30日,发行人主要权益投资情况图如下所示:

(二)重要权益投资基本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基本情况及经营业务情况如下所示:

(三)控股子公司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为厦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业简历

1、董事

杨贤平,男,1963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发行人董事长。历任厦门市建筑设计院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团总支书记;厦门钢窗厂副厂长,厦门市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厦门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发行人副总经理,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希沛,男,1959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发行人副董事长。历任厦门市技工学校房管分校教师;房地产管理局干部;房地产公司经理室主任;同安县建设委员会主任;厦门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重点工程办公室副主任;厦门市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

甄宁,男,1961年出生,大学学历,工程师。现任发行人副董事长。历任福建省苏邦煤矿技术员;福建省四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科员、副科长、厂长、副总经理;厦门市建设委员会主任助理(挂职);厦门市东区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发行人副总经理。

陈志坚,男,1965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发行人董事、总经理助理。历任厦门市建设委员会系统团委副书记;厦门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林国华,男,1965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发行人副总经济师、总经理助理兼企划部经理、职工董事。历任发行人总经理办公室主任。

2、监事

程进国,男,1962年出生,大学学历。现任发行人监事会主席。历任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副局长;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镇长、党委书记;厦门市同安区审计局局长;厦门市国资委稽查专员。

柯雪芳,女,1968年出生,大学学历,经济师。现任发行人监事。分别在厦门市集体工业管理局、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厦门市国资委任过职。

陈明,男,1963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发行人监事会副主席、职工监事。历任厦门市委政策研究室干部;厦门市路桥投资总公司干部、综合部副经理、监察室副主任、主任、纪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事会副主席。

郭伟勇,男,1975年出生,男,研究生学历。现任发行人监事。历任中汽专用汽车厦门公司、厦门夏顺铝箔有限公司、厦门市金门同胞联谊会,任办事处主任、副秘书长等职;2014年调任厦门市国资委。

何少平,男,1957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发行人职工监事。历任集美财经学院会计系副书记、讲师、学生处副处长;集美会计师事务所所长;厦门市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发行人审计部经理、监察与审计部经理。

3、高级管理人员

苏玉荣,男,1971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发行人总经理。历任厦门东电实业公司财务经理;厦门市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厦门市开元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发行人副总经理。

王水育,男,1965年出生,大学学历,工程师。现任发行人副总经理。历任经济特区工程建设公司技术员;湖里建筑工程公司副总经理;厦门特工开发有限公司枋湖工程部经理;厦门旺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厦门特工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叶海水,男,1958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发行人副总经理。历任厦门市第一民用建筑工程公司项目负责人、试验室负责人、民安股股长、技术队长;住房统建办工程处副处长;发行人工程部经理、总经理助理。

邱怀东,男,1966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发行人总会计师。历任厦门市住总物业管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务经理;发行人总经办主任、财务经理、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经理、副总会计师兼审计部经理。

韩玉文,男,1957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发行人总工程师。历任青海省土木建筑设计院院长;厦门厦禾旧城改造物业管理公司总工程师;发行人副总工程师。

(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兼职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兼职情况如下:

(四)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及债券情况

发行人为国有独资公司,故不存在上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及所属行业

发行人主营业务涉及商品房建设、物业管理服务、保障房建设、市政工程建设、文化产业项目投资与运作。其他业务包括房产租赁及爆破工程等方面。营业收入主要来自商品房销售。2012年至2014年,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4.65亿元、29.84亿元和43.44亿元,其中商品房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83.87%、89.36%和93.65%。

根据2011年第三次修订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的行业划分标准和中国证监会2012年10月26日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属于“K70-房地产业”。

(二)发行人所在行业状况

1、房地产行业现状和前景

展望房地产业未来的发展,城镇化仍将是带动行业发展的重要因素。2014年3月,国务院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规划,提出至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左右。随着我国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人口将处于加速增长期,对基本住宅的需求将进一步增长,我国房地产行业将保持稳定的市场需求及良好的发展空间。

2、保障性住房行业的现状和前景

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房、城市棚户区改造、煤矿、林区、垦区的棚户区改造和危旧房改造。自2007年8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文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多部门又相继联合发布了《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配套优惠政策也逐步公布。(下转1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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