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2024涉外法律实务交流会福州站成功举办

2024年9月27日下午,由福州市台江区司法局、厦门仲裁委员会及福建省企业法律工作者协会等的支持与指导,并由君泽君福州分所携手君泽君南昌分所、君泽君长沙分所、君泽君广州分所共同主办的“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2024涉外法律实务交流会”福州站成功举办。

莅临本次交流会的重要嘉宾包括:福建省司法厅原副厅长、一级巡视员黄岩生;福建浙江商会常年法律顾问、福建省司法厅法律援助中心原主任、福建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原处长应岩林;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福建分会一级调研员杨心洁;福建省商务厅对外投资与经济合作处副处长李倩;福州市台江区司法局副局长郑娟;厦门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蔡满;福建省企业法律工作者协会秘书长王丽娟等。

本次交流会汇聚了众多涉外法律领域的专业人士,共同探讨中国企业在全球化进程中的法律实务与挑战。

本次交流会上半场由几位嘉宾进行主旨演讲,主旨演讲阶段由君泽君福州分所陈莉鑫律师主持。

《东南亚投资电力项目商务架构——以老挝、缅甸为例》

陈时勇

陈时勇律师是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澜湄律师事务所(缅甸)合伙人、全国律协涉外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委员,现担任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员,海口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特邀调解员,澜湄国际仲裁院仲裁员。作为首位演讲嘉宾,陈时勇律师以其在老挝、缅甸丰富的办案经验与深刻的行业洞察,通过具体案例分析,就老挝和缅甸电力发展、老挝和缅甸电力项目商务架构、电力开发核心协议、电力开发挑战等方面为与会者深入讲解,并提出应对策略。

《FOREIGNINVESTMENTINASEAN-MALAYSIA东盟—马来西亚境外投资》

陈行昌

《中国企业出海的风险分析和应对》

贺湘君

交流会下半场为圆桌论坛,圆桌论坛阶段由君泽君福州分所徐媛律师主持,嘉宾分别为福建理工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全国高水平知识产权师资人才张弘教授;厦门仲裁委员会区域发展处副处长、厦门市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林丰;君泽君南昌分所合伙人、江西省律师协会涉外法律专委会主任、江西省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万绍英律师;君泽君长沙分所合伙人、司法部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同时也是中国及美国加州注册律师、中国的专利代理师贺湘君律师。

《新形势下中国企业出海风险管理与争议解决》

张弘、林丰、万绍英、贺湘君

本次圆桌论坛中各位嘉宾共同围绕“新形势下中国企业出海风险管理与争议解决”的主题,就当前中国企业出海的发展现状和风险防范进行了交流与探讨,引发现场与会人员的深入思考。

在“一带一路”倡议和东盟十国的合作背景下,国际经济、贸易和投资活动日益频繁,为此次交流会提供了广阔的交流平台。“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2024涉外法律实务交流会”本次交流会成功举办,对响应国家政策,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求,促进国际合作与交流,推动法律创新和人才培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也为行业发展前景,树立了很好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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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州发布一批人事任免通知福州新闻频道近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一批人事任免通知。经研究决定: 严涛同志任福州市鼓岭旅游度假区(福州市鼓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免去其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陈昕同志任福州市社会科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姚晓敏同志任福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秘书长(试用期一年); https://news.fznews.com.cn/fzxw/20241213/950vc2YfC7.shtml
2.“贵阳仲裁委员会黔东南州浙江商会仲裁调解中心”揭牌仪式顺利贵阳仲裁委员会黔东南分会自今年3月成立以来,针对黔东南地区各行业协会(商会)开展了诸多仲裁宣传推广工作。经黔东南分会与黔东南州浙江商会多次协商、筹备,11月29日上午,“贵阳仲裁委员会 黔东南州浙江商会 仲裁调解中心”揭牌仪式顺利举行。本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g4MDc0MTU2NA==&mid=2247496685&idx=1&sn=a6d1d77f19f3d7b5887e52064723d78a&chksm=cf722e3ef805a728a67949f940342e7252f7c57a6bec63b4bf1a6e2bfd5f4dd03c5c2ca7f109&scene=27
3.福州通过一批人事任免,林燕青任信访局局长8月30日上午,福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新任命人员进行宪法宣誓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六届〕二十三号 福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丁仰豪因病去世。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丁仰豪代表的去世表示哀悼。丁仰豪的代表资格自然终止。截至目前,福州市第十六届人民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808795388796598451&wfr=spider&for=pc
4.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公布仲裁机构登记信息的公告公告公示一、福州仲裁委员会 仲裁机构名称:福州仲裁委员会 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任:薛海玲 副主任:唐浩茫、赵彦邦 委员:黄尚斌、林鸿川、毛大春、张翠芳、谢建明、王榕、邹雄、林旭霞、洪波、蒋方斌、邓世清 地址:福州市杨桥东路142号杨桥大厦4楼 邮编:350001 联系电话:0591-83359054 http://sft.fujian.gov.cn/zwgk/gggs/201610/t20161012_2909671.htm
5.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组织机构仲裁委员会分会设立秘书处,在仲裁委员会分会秘书长 的领导下负责处理仲裁委员会分会的日常事务。 仲裁委员会制定仲裁规则。规则统一适用于仲裁委员会及其分会。在 仲裁委员会分会仲裁时,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规定由仲裁委员会主任和仲 裁委员会秘书局或秘书长分别履行的职责,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授权的副主 任和仲裁委员https://doc.mbalib.com/view/45abd2794159a60d0ec8f6458cd17176.html
6.福州仲裁委员会换届解决民商事经济纠纷可仲裁仲裁气象经国务院法制办复核同意、福州市政府批准,福州仲裁委员会换届大会14日召开,第三届组成人员正式履职。记者了解到,自2000年以来,福州仲裁委累计受理各类经济纠纷3500余件,争议标的额超过35亿元。 如今解决民商事经济纠纷越来越多人接受走仲裁的新途径。上届福州仲裁委受理的经济纠纷涉及买卖、借贷、金融、保险、土地出让、https://www.whac.org.cn/zcqx/2133.html
7.2012年锦天城新闻锦天城动态12月11日上午,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召开《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听取政协委员和部分界别专业人士的意见建议。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缪晓宝、常务副主任李芬华等参加,潘福仁常务副主任主持。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裘索博士应邀出席并参与讨论。 https://www.allbrightlaw.com/CN/10481/90d156ef385009b5.aspx
8.福建工程学院挑战杯官网在我们此次的社会调查当中,结合我们调研课题和我们法学专业的客观要求,我们走访福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福州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等有关部门,在相关机关部门的指导下,我们对新生代农民工劳动纠纷案件的涉案数量、案件诉求、主要涉案领域、相关保护措施等方面获得了实践中的第一手https://www.tiaozhanbei.net/d252/project/4330/
9.全国2012年04月自学考试《公务员制度》试题和答案学历提升仲裁委员会处理人事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庭制度。仲裁庭由三名以上(含三名)的单数仲裁员组成,仲裁委员会指定一名仲裁员担任首席仲裁员。简单的人事争议案件,仲裁委员会可以指定一名仲裁员独任处理。 二、人事争议仲裁程序 1、当事人应当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按被申请人数速交副本。http://xueli.en369.cn/jiaocai/1686864526103453.html
10.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丝绸之路仲裁中来自国际商事法庭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福建分会(福建自贸区仲裁中心)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闽江北CBD样坂街357号阳光城时代广场16层1602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丝绸之路仲裁中心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四路20号神州数码产业园五号楼26层邮编:710075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江苏仲裁中心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188https://weibo.com/6351385566/NhHteCjKV
11.福州市仓山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这里是福州市仓山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顺企网福州黄页的介绍页,位于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工农路57号,联系电话为:3441963https://www.11467.com/fuzhou/co/29684.htm
12.福州仲裁委员会地址电话邮编地图图吧行业地址 通讯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142 查看地图 搜索周边 到达这里 从这出发 福州仲裁委员会公交站: 群众路、公交仁德站、祖庙、茶亭(附一医院)、五一广场、福建大剧院、南门(福州儿童医院)、市防疫站、五一广场、于山、五一广场(海底支路)、南门(福州儿童医院)、洋头口、公交集团公司、儿童公园路、五一https://mpoi.mapbar.com/fuzhou1/MAPIFMZBJRYRJMJRXAYOC
13.的一方应当自带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多少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有关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仲裁委员会处理争议案件,应当遵循合法、公正的原则,https://www.64365.com/special/21563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