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市台江区后洲街道江滨中大道86号福泰华庭(原福泰广场)1#楼1501单元的第二次拍卖公告
一、拍卖标的:福州市台江区后洲街道江滨中大道86号福泰华庭(原福泰广场)1#楼1501单元,建筑面积186.26平方米。
特别提醒:1、该标的物现有人使用,其承诺在拍卖成交后七日内搬离,如到期未能搬离须待本院强制腾空后交付,意向竞买者需前往实地了解标的物现状,标的状况以实际交付时为准。2、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应由买方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所涉及的应由原所有人(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垫付,从拍卖价款中优先支付,但买受人应当自收到本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后30日内向本院提交所垫付税、费的发票,逾期未提交的,所垫付的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物业、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承担。3、拍卖成交后,法院仅负责提供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应自行向不动产登记主管机关核实该房产能否办理产权,产权证办理以及落户事宜均由买受人自行处理。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应当具备标的物所在地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购房资格,如竞买人不符合限购政策要求而参与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评估价:5029020元,起拍价:3218573元,保证金:60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3年9月25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杨桥支行,账号:117200100100044955037375),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联系地址:福州市广达路89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