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场“母子”对簿公堂的诉讼。
一起来了解事情经过
“妈妈”实为大姨“小姨”竟是生母
为何张某雅要将儿子给姐姐抚养
自己当了十几年的小姨呢?
原来,2005年,已生育一个女儿的张某雅发现自己又怀孕了。经过反复考量,张某雅生下小楷后,将他过继给了张某芳。大姨张某芳成了小楷名义上的母亲,也一直在照料小楷的生活。
小楷7岁的时候,张某雅以读书比较方便为由,将小楷接到家里生活,并将孩子以前的生活花费偷偷转给了姐姐。经办法官了解到,在小楷的成长过程中,张某芳和张某雅都充当了母亲的角色。尽管不是自己的亲生孩子,张某芳对小楷也是百般呵护。小楷一直在温馨有爱的家庭中成长。
为身世正名母子对簿公堂
今年8月,小楷刚刚成年,即将离开家去外地上大学,他提出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来给自己的身世正名,堂堂正正地叫喊“爸妈”。于是,家人经过沟通,决定以张某芳为原告,以小楷为被告,向法院提起否认亲子关系诉讼。
台江法院经审理认为
虽然《出生医学证明》显示小楷的母亲为张某芳,但经鉴定小楷的生物学母亲为张某雅,故张某芳与小楷之间并无亲子关系,张某芳要求否认其与小楷亲子关系的诉讼请求,事实清楚,于法有据,予以支持。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条之规定,法院判决张某芳与小楷不存在亲子关系。至此,这场因为亲子关系错位引起的风波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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