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西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方式:
(赔偿标准参照江西省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198元/年
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3242元/年
3、城镇居民年消费性支出:19244元/年
4、农村居民年生活消费支出:9870元/年
赔偿项目与计算方法(仅限于伤残)
(1)医疗费(住院期间费用):
(2)后期治疗费(指鉴定机构确定的后期必然发生的费用):
(3)残疾赔偿金:
城镇:31198元/年×年×%(伤残系数)
农村:13242元/年×年×%(伤残系数)
(5)护理费(不含护理依赖):护理人员月工资或居民服务业月平均工资/30天×护理期(以鉴定结论为准)
定残后护理费(指存在护理依赖的情形)护理行业的年平均工资/年×最长20年×%=(护理依赖系数)
(6)住院伙食补助费:15-50元(南昌地区100元)/天×住院天数
(7)营养费:10-30元(南昌地区20元)/天×营养期(以鉴定结论为准)
(8)交通费、住宿费、施救费(以发票为准):
(9)车辆损失费、评估费、其他财物损失费(以保险公司定损或物价局评估为准):
(10)鉴定费(指司法鉴定费,该笔费用由肇事方承担,保险公司不承担):
(11)残疾辅助器具费(如果截肢需要做残疾辅助器具鉴定):
(12)被扶养人生活费:
城镇:19244元/年×年×%÷(扶养人人数)=
农村:9870元/年×年×%÷(扶养人人数)=
(小孩计算至18岁,老人60岁以上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有退休工资不支持)
(13)精神抚慰金:(一个等级3000,最高不超过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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