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起草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综合管理政府人才工作,负责全市人才引进和服务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构建人才服务体系。
(四)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牵头拟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扶持创业政策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负责国外人员、台港澳人员在榕就业的管理工作。
(五)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标准,逐步提高统筹层次,贯彻落实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六)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参与拟订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对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八)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综合管理职称工作,组织实施博士后管理制度。
(十)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开展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
(十一)负责政府奖励、表彰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信息
办公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1号楼6、7、9层
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邮政编码:350007
传真:0591-87305701
咨询服务:
1.福州市劳动保障监察窗口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不再区分冬、夏令时。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8号劳动大厦
2.福州市劳动就业窗口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后浦路6号福州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大厦
3.福州市社保/工伤窗口
0591-83350557;0591-83343805(机关保)
0591-03312175(城居保)
0591-83926779(工伤)
4.福州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窗口
5.福州市人事考试窗口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五一中路五一新村前街12号福州市人事综合楼
6.福州市人事争议仲裁窗口
7.福州市劳动能力鉴定窗口
8.福州市劳动能力鉴定窗口
三、领导简介
1.李朝波(党组书记、局长,兼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议成员)
简历:男,汉族,福建福州人,2001年2月参加工作,1998年6月入党,大学学历。
主持局全面工作。
2.倪馨(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简历:女,汉族,安徽庐江人(江西南昌出生),1993年8月参加工作,2000年7月入党,硕士学历。
协助局长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规划财务、人才引进和服务、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就业创业(含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等工作。分管:局基金监督和财务管理处、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处、人力资源开发处、外国专家处、市劳动就业中心、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市人才储备中心)、市引进人才服务中心(市留学人员工作站)。
3.林星飞(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
简历:男,汉族,福建福州人,1989年3月参加工作,1991年4月入党,大学学历。
协助局长负责政策法规、养老和工伤保险及其经办机构、行政审批、劳动能力鉴定、招商引资等工作。分管:局法规处(招商办)、养老保险处、工伤保险处、行政审批处、市社会劳动保险中心、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4.张莺(党组成员、副局长)
简历:女,汉族,福建闽清人,1981年10月参加工作,1993年3月入党,大学学历。
协助局长负责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政府表彰奖励、人事、人事考试、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代管行政保障、安全生产、优化营商环境、行风建设、效能建设、信访、职业能力建设、技工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分管: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市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工资福利处、政府表彰与考核奖惩处、人事处、市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市人事考试中心。代管:局办公室、职业能力建设处、福州第一技师学院、福州第二技师学院、市社会保险技术服务保障中心、市技工教育中心。
5.张岩锋(党组成员、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简历:男,汉族,福建永泰人,1975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2000年12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大学学历。
协助局长负责劳动关系、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监察、机关党建等工作。分管:局劳动关系处、调解仲裁管理处、劳动监察处、机关党委、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6.王命瑞(二级巡视员)
简历:男,汉族,福建福清人,1987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11月入党,大学学历。
四、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
主要职责: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局机关的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信访、保密、督查、政务公开、新闻发布、效能建设等工作。承担局重要文件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并负责综合汇总。负责协调和落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局机关行政事务和国有资产。
2.政策法规处
3.基金监督和财务管理处
4.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处
5.人力资源开发处
主要职责:拟订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人力资源流动的政策和规划,拟订人才(不含外国专家)引进和交流合作政策,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政策和政策性安置人员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承办特殊需要人员及工勤人员流动有关事宜。指导、监督、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综合管理回国留学人员来榕工作。拟订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等高层次人才的选拔推荐和管理服务工作。承担人才平台的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博士后工作制度。组织开展专家服务基层等活动。
6.职业能力建设处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拟定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和规划,指导开展技工学校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综合管理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市属技工院校。指导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组织实施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监督管理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综合管理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等政策。
7.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市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指导人事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聘用管理工作,承办市直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或聘用备案事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监管并组织实施。承担市直事业单位信息统计管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才专题高级研修班。综合管理职称工作,承担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
8.劳动关系处
9.工资福利处
主要职责:具体承担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改革组织实施工作。拟订、实施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管理事业单位工资基金,承担市属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作。承担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市直机关工勤人员辞退及解聘人员补偿金的核定工作。指导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检查县(市)区事业单位退休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统计工作。
10.养老保险处
主要职责:拟订城乡养老保险及补充养老保险的政策和发展规划。拟订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待遇项目、给付标准,牵头拟订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协调推动全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城乡养老保险基金。
11.工伤保险处
主要职责:拟订我市工伤保险配套政策。负责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的具体实施工作。做好全市工伤窗口服务和网上运行的协调。负责指导全市工伤认定工作。监督指导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做好工伤保险参保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工伤保险基金。
12.调解仲裁管理处
13.劳动监察处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和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和有关突发事件。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劳动者维权工作,负责全市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的社会公布。拟订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市各地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负责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情况的统计工作。负责劳动保障监察员管理和培训工作。
14.政府表彰与考核奖惩处
15.行政审批处
主要职责:负责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组织拟订行政审批工作依据、办理程序、业务流程、审核标准和规则,承担行政许可及其他办事项目的统一受理、办理和反馈工作。承担行政服务窗口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
16.人事处
主要职责: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局系统因公出国(境)考察、培训人员选派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机关党组织按《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置。
(二)直属单位:
1.福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依法受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2.福州市劳动就业中心(0591-87305720)
承担管理全市就业、失业和再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以及培训等公共就业服务工作;承办失业保险业务。
3.福州市社会劳动保险中心
承担企业职工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基金审核、支付、管理工作;负责办理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具体服务工作。
4.福州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
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的收支测算、筹集、给付和管理以及基金增值、保值工作;负责对工作人员的补充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储蓄性保险等项探讨,并逐步开展试点工作。
5.福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
6.福州市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
7.福州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福州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贯彻落实人事人才的政策、待遇及有关制度;负责为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提供服务;负责流动人才及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代理;负责征集急需紧缺职位,开展面向国内外公开聘用人才活动;负责实施公益性继续教育和人才资源开发培训;负责为重点联系单位提供工作信息和人才资源开发规划等公益性服务。
8.福州第一技师学院
福州第一技师学院属职业教育高层次技能人才培养范畴,其主要职能是通过学制教育培养中高级工及以上的技能人才;同时面向社会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任务。
9.福州第二技师学院
福州第二技师学院属职业教育高层次技能人才培养范畴,其职能是主要承担通过学制教育培养高级工以上技能人才任务。
10.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福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承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和考评员资格培训等服务工作。(福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11.福州市引进人才服务中心(福州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站)
12.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13.福州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负责全市劳动能力鉴定和申报件受理等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劳动能力鉴定技术诊断组工作;负责组织诊断组专兼职工作人员、医疗专家的业务培训工作。
14.福州市社会保险技术服务保障中心
承担全市劳动保障网络系统、办公自动化等信息化建设和日常运转实施的技术管理,劳动保障信息的整合处理和数据库的建设;劳动保障系统信息调查、分析、预测和开发利用、推广、服务等工作。
主办: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承办:福州市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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