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工伤赔偿标准

1.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3.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4.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7.生活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是根据工伤职员伤残等级确定,不同等级,赔偿标准不同。具体如下: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1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11.丧葬补助金。职工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1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公司不进行工伤赔偿的处理办法:

1.到公司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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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州市工伤怎么赔偿一、福州市工伤怎么赔偿 依据劳动者实际受到伤害的程度进行评定;当劳动者遭遇工伤事故时,通常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受工伤者支付其用于治愈工伤的所需医护及康复费用、住院治疗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用以及所需的伤残辅具费用等项费用;在此基础上,劳动者的雇主或用人单位亦需依照刚才提到的规定,负责赋予劳动者https://www.66law.cn/laws/2787060.aspx
2.福州市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怎么样的?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福州市的工伤保险待遇的标准,根据他的本人工资的高低,以及具体的伤残等级状况来进行确定的,如果工伤的伤残等级比较严重,一级的伤残,他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是https://www.64365.com/zs/946597.aspx
3.福州工伤赔偿标准2024福州工伤1福州工伤保险赔偿是对购买了福州社保的情况下,如果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其全部诊疗费、药费、住院费、住院时的膳食费与就医路费均由企业行政负担;医疗期间工资照发;确定为残废时,视其残疾程度,由劳动保险费中按月付给因工残疾抚恤费或因工残疾补助费下面我们详细的来给大家解读下,福州工伤赔偿http://www.gongjiao160.com/shebao/bz_fujian_fuzhou.html
4.福州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实施细则第三章 工伤保险基金的征集和管理 第八条 工伤保险基金按以支定收,留有储备的原则,并根据不同行业的危险程度和工伤事故发生频率,实行差别费率,以企业职工工资总额0.5%至1.5%的比例征集(“福州市工伤保险基金缴纳标准表”附后)。工伤保险费全部由企业缴纳,在管理费用列支。 https://app.hxrc.com/rcpq/zc13.html
5.福建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和本苏法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https://www.360wenmi.com/f/fileqog03bzw.html
6.福建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 属于财政核拨(不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在组织实施,所需的第一年,按照其职工工资总额的0.5%缴纳工伤保险费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其工作人员2011年1月1日至本办法发布之日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本办法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所需费用已经参加工伤医疗http://shebao.yjbys.com/gongshang/568288_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