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闻传媒案原告律师团声明

2009年3月3日,华闻传媒发布《关于财政部驻海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公司2007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暨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2010年11月,北京未名律师事务所张洪明、浙江裕丰事务所厉健律师代理28位股民起诉华闻传媒,海口中院依法受理上述案件,正式拉开华闻传媒证券索赔大案序幕。

自2010年12月至2011年3月2日诉讼时效届满,全国约800位华闻传媒股民向海口中院提交起诉材料,索赔金额合计约1亿元。《民事诉讼法》第112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但海口中院未在七日内依法立案,也未裁定不予受理。

2011年3月底,海口中院曾召集原告律师代表、华闻传媒公司代表进行诉前调解,但华闻传媒公司没有提交调解方案,诉前调解一个月没有任何进展。

无奈之下,部分原告律师联名向海南省高院、省人大、省纪委反映海口中院不依法立案情况,2011年6月下旬海口中院对2010年底已立案的30余起案件安排开庭。

在收到起诉材料半年之后,海口中院于2011年7月下旬正式受理其余800余起案件,并在9月中、下旬全部开庭完毕。

此后,有多家媒体报道华闻传媒开庭情况,但华闻传媒公司至今仍未发布重大诉讼公告,公司法律事务负责人和该案诉讼代理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宣称“盲目索赔不可取、也不现实”,原告起诉或诉讼请求应予以驳回。

至今,华闻传媒公司未提出调解方案,海口中院既未召集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也未依法作出判决,这起震惊全国的证券索赔大案处于僵持、停滞状况,众多原告处在焦虑不安的等待中。

最高法院证券虚假陈述司法解释第4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应当着重调解,鼓励当事人和解。

在青岛中院审结的东方电子证券虚假陈述赔偿案中,原告人数6983名、索赔金额4.42亿元,原告律师2006年9月自发组建“东方电子案和解集体谈判原告律师团”,在促成这起史前无例的证券民事赔偿第一大案调解结案过程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在华闻传媒案中,我们代理的原告人数、诉讼标的额均占总数的95%以上,具有充分的广泛性、代表性,成立原告律师团有助于全体原告和代理律师在诉讼、调解中处于公平、平等的诉讼法律地位,加快该案调解解决的进度,尽量避免在该案解决过程中出现侵犯原告投资者及代理人利益的行为,舒缓广大原告投资者焦虑情绪、防范其出现过激行为,同时,也可减轻海口中院的审判工作压力而使该案早日结案。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2010年12月立案的30余起案件,于2011年6月开庭完毕,海口中院至今仍未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至今没有向原告送达延长审限通知,至今仍未作出依法判决。

2011年7月正式立案的800余起案件,原告从提交起诉材料到正式立案之日就等了半年之久,集中开庭结束将近2个月了,海口中院至今仍未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未作出依法判决。

众多原告要求尽快法院主持调解或尽快判决的意愿非常强烈,为此,我们请求海口中院尽快召集双方调解或依法尽快作出判决。

例如:2004年沈阳中院审结的锦州港案,2007年南宁中院审结的银河科技案,2010年杭州中院审结的华盛达案,2011年杭州中院、浙江省高院审结的数源科技案,2011年长沙中院审结的广汽长丰案,这些案例所涉的被告上市公司,均是被财政部或专员办作出行政处罚后,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赔偿为由将其告上法庭,这些案件绝大部分都以调解方式结案,上市公司按适当比例向原告赔付款项,也个别案件是以生效判决书的方式确认上市公司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又如:在杭州中院审结的某证券虚假陈述案中,生效民事判决认定:“公

司对同一经济业务事项在不同的会计年度采取不同的核算方法,并导致上市公司2006年度报告和2007年度报告中利润反映不实,且因该会计核算问题被财政部浙江专员办予以罚款。本院据此认为,该行为已经构成证券法意义上的虚假陈述”,依法判决上市公司向投资者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根据案情高度相似的判例,我们认为,虽然中国不是判例法,但是,辽宁、广西、浙江、湖南等多个省份的中院、高院民事以调解书或判决书确认上市公司承担证券虚假陈述赔偿责任,这些案例对华闻传媒案日后判决或调解无疑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一章第十一节重大诉讼和仲裁规定“上市公司发生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应当及时披露。未达到前款标准或者没有具体涉案金额的诉讼、仲裁事项,董事会基于案件特殊性认为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或者本所认为有必要的,以及涉及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申请撤销或者宣告无效的诉讼的,公司也应当及时披露。”

我们认为,如果华闻传媒案仍然不属于“重大诉讼”,那么,全国中小投资者对证券市场的投资信心将严重受挫!

THE END
1.民事研究网络服务领域民事欺诈与诈骗罪的合理界分2024-08-29 如何办好隐私权纠纷案件2024-08-23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中的归责问题2024-08-22 “背靠背”条款属性的体系化考察2024-08-15 新公司法强制注销规则的衔接适用2024-08-15 人格权侵害禁令的实务要点与裁判规则2024-08-08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的认定2024-08-08 新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index/id/MzAwNDAwNQCRhAEA.shtml
2.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2024年年会在我校顺利召开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党委副书记李学辉主持以“深化律师制度改革”为主题的分论坛,该论坛上,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教授赵毅,深圳市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会长、深圳市律师协会会长张斌,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副教授、诉讼法学教研室主任吴俊,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圣怀,北京在明律师https://law.suda.edu.cn/57/11/c1056a612113/page.htm
3.2009年锦天城新闻锦天城动态宗士才律师还与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的胡勃律师组合,夺得男子双打冠军,成为深圳律师男子网球第一名双冠王。另外,丘彪山律师在深圳律师工会第九届运动会上获得了100米短跑冠军、男子青年组羽毛球单打亚军、100米自由泳季军。 深圳分所合伙人黄思周律师连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https://www.allbrightlaw.com/CN/10481/ebeb8b63ca87e3c3.aspx
4.东方律师网官网血鸟导航东方律师网 – 专业权威的律师服务平台 会员登录 快速登录 会员帐号登录 中国律师身份核验登录 中国律师身份核验操作指引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忘了密码?会员须知 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考核申请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ENGLISH 协会介绍 协会简介 协会章程 律协规章 律师行业党委 理事会 监事会 专门委员会 区律工委 专https://www.baobaocun.com/thread-681498-1-1.html
5.郑州李嘉凡河南言东方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嘉凡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执业于河南言东方律师事务所,河南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律师维权工作委员会秘书处成员,曾任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教育整顿督导组成员、司法巡查组成员。从事律师职业前曾长期在湖南某基层法院工作,先后办理和接触过各种类型的经济、民事纠纷,熟悉各类法律文书的写作,深谙诉讼操作规程和技https://www.66law.cn/lawyer/2d09492829d9b/
6.许智勇律师简介许智勇,男, 1979年9月22日出生,浙江大学法学专业毕业,四级律师。 主要执业领域为民、商事案件、刑事案件辩护代理、企业法律顾问、破产重整与清算等非诉讼业务以及相关民事、商事诉讼业务。 个人简历: 2013年4月-2018年就职于原浙江东方绿洲律师事务所 2018年至今就职于浙江六和(长兴)律师事务所https://www.0572ls.com/index.php/shows/34/546.html
7.河南东方律师事务所(河南东方律师事务所电话)1、中国著名律师有朱树英田文昌宋中清彭雪峰曹树昌1朱树英河南东方律师事务所,上海建纬律师事务所创始主任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任上海市第十十一届政协常务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常务理事兼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执行主任上海北京等九城市以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建设;河南言东方律师事务https://www.lawyer365.cn/96283.html
8.北京凯华东方科技有限公司无缘无故的扣了29.9元钱,而且是两次分别是怎您好,建议您报警处理,如实反映客观情况,让公安机关介入处理。https://china.findlaw.cn/ask/lawyer_66035555.html
9.东方离婚律师第一网(上海离婚律师)东方离婚第一网(隶属于上海豪珈律师事务所) 刘仍安主任律师联系方式 执业机构:上海豪珈律师事务所——更好的为当事人提供优质律师服务,每年都多次赴北京等地参加法学会、中华律师协会等部门组织的、邀请最高人民法院、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判决的安排https://www.shanghai-lawyer.cn/
10.河北东方光明律师事务所石家庄市律师协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律所简介 河北东方光明律师事务所是经河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88年,是石家庄市最早成立的律师事务所之一,本所办公室环境舒适,设备先进,并与其它各分支机构联网管理及运作,为客户及工作人员提供了一流的服务和工作环境。经过十余http://www.guangminglvshi.cn/
11.信雅达: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东方花旗 指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 指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天册律所、律师 指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天健会计师 指 天健上海明作网 技术开 第 219 号《民事判决书》:上 科匠信息(反 络科技有限 10 发合同 30.3(反诉 海明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向 履行中 诉被告) 公司(反诉https://stock.stockstar.com/notice/JC2015072600000326_21.shtml
12.郑艳丽律师简介律师简介郑艳丽律师 河南-郑州 主办律师 律师简介 郑艳丽律师系中华律师协会会员、郑州刑辩委员会会员、现执业于河南言东方律师事务所,擅长领域有人身损害、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公司法等,曾成功代理了吕XX故意杀人无罪辩护,贾刚附带民事赔偿、劳模阮兆祥索要医疗费等案。并多次发表论文在各大媒体。 擅长领域 执业https://m.lawtime.cn/lawyer/int830366835460
13.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 法律意见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2/finalpage/2021-03-27/5bb54d18-0337-4c72-9b28-4904440e00bf.PDF
14.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与出售报告书(草案)3、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兴国水泥、东方红水泥、旋窑水泥的部分资产为其股东国兴 集团8000万银行借款提供了担保。该三家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均约定了在南方万 年青向国兴集团支付剩余40%转让价款前,上述担保必须解除。律师经核查认为, 前述担保不构成兴国水泥、东方红水泥、旋窑水泥各80%股权转让的法律障碍。本 http://finance.sina.com.cn/stock/s/20080324/21342092809.shtml
15.律师列表共有38673 条律师信息 韩淼 专业水平评定认证:暂无信息 执业证号:1310120***86 执业机构:广东广信君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正常 执业状态 年度考核 0 失信信息 游纤纤 专业水平评定认证:暂无信息 执业证号:1310120***07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正常 执业状态 年度http://credit.lawyerpass.com/lawyer-list.j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