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浙江省总工会干部学校等4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需求
(一)招聘单位
1.浙江省总工会干部学校:为浙江省总工会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费自理,由工会经费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主要承担全省工会干部的教育培训等工作。单位位于杭州市区。
2.浙江省职工服务中心:为浙江省总工会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由工会经费全额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主要承担为全省职工提供文体活动、困难帮扶、信访接待、法律援助、医疗互助、职工国际交流等服务。单位位于杭州市区。
3.浙江省总工会工人疗养院:为浙江省总工会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费自理,由工会经费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主要承担为劳动模范、职工群众提供疗休养、体检等服务。单位位于杭州市区。
4.浙江工人日报社:为浙江省总工会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费自理,由工会经费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主要承担编辑、出版、发行《浙江工人日报》等工作。单位位于杭州市区。
(二)招聘需求
本次招聘需求为12个岗位13人,岗位名称、人数和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条件及待遇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留学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为2023年7月底前。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6.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进行把握,以招聘单位审核结果为准。
有专业技术资格要求的报考岗位,须在报名截止前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聘书。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核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
5.与招聘单位构成岗位回避关系的人员;
6.其他不适宜招聘情形的人员。
(三)岗位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报考资格。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5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专业测试)满分均为100分(未按百分制计分的,先进行等比例折算)。
浙江省总工会干部学校所有岗位均需专业测试,内容为课堂试讲,满分100分,总成绩按笔试分40%、面试分30%、专业测试分30%计算。
浙江省职工服务中心无专业测试内容,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分50%、面试分50%计算。
浙江工人日报社视频编辑岗位、摄像岗位需专业测试,内容为拍摄并制作视频,满分100分,总成绩按笔试分40%、面试分40%、专业测试分20%计算;编辑岗位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分40%、面试分60%计算。
1.笔试。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客观题)和《综合应用能力》(主观题)。两个科目分上下午进行。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6月5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面试。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入围),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在浙江省总工会官网公布成绩。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执行。考察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
(四)公示和聘用
体检及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有不合格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1.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0571-85118336(浙江省总工会干部人事处)
3.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浙江省总工会干部学校:0571-85022300;
浙江省职工服务中心:0571-56000316;
浙江省总工会工人疗养院:0571-87961189;
浙江工人日报社:0571-88869591,0571-87207705。
2023年4月11日
原标题:浙江省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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