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58岁的李玉春,是一名天津毕成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近30年。2017年6月被司法部、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等部门确定为“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派遣到和政县从事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在新的工作岗位上,他不断加强学习、完善自己、辛勤工作、任劳任怨,利用自己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娴熟的业务能力为和政县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一年来,他深入到10多个村镇,足迹踏遍了上百个群众家庭,解答法律咨询2000多人次,先后免费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54件,为贫弱群众挽回各类经济损失500多万元。他勇于担当、甘于奉献,忠于职守、清正廉洁,逐渐成为被群众信得过的法律援助律师。因工作业绩突出,2018年3月被和政县人民政府法制办授予“办案精英”荣誉称号;2018年4月被和政县信访局授予2017年度“信访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春雨润物细无声。李律师在办案的同时不忘记进行法律知识的普及,在每办理一件援助案件中,把法律宣传教育贯穿于自己的言行和行动中。去年8月,家住和政县松鸣镇的康某,属贫困户,因与亲属发生矛盾而遭到亲属殴打,松鸣镇派出所给对方做出了相应的治安处罚。但康某住院11天而产生的费用对方拒绝赔偿,住院费都是自己东挪西借筹措的,而且家中又有残疾老人需要照顾,无法外出打工,住院费用又要归还,无奈之下去了一趟县信访局,谁知星期天信访局不上班,他着急又焦虑,在无可奈何之下找到李律师,要求法律援助。李律师接到案件后,及时提供法律援助,最后案件通过法院判决得到了圆满解决。
李律师在积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之外,还义务为广大农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凡是到和政县司法局寻求援助咨询的人,来时愁云满面,去时一脸笑容,不少矛盾在解答中得到有效化解,不少纠纷在其热情引导中走上司法解决途径,不少案件在其积极协调下达成和解。
他常说:伸出援助之手,让更多的弱势群体得到法律援助的温暖,这是我们共产党员义不容辞的责任,我愿意成为一名“百姓的暖心人”。这正是李玉春作为一名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心系群众,为民解忧”的真实写照,也体现了我国法律援助服务民生的宗旨。
李玉春告诉记者:“我是一个有追求的人,80年代初光荣的加入了中国共产党!那时的初心是:为人民做点事一生无怨无悔。曾梦想成为一名将军,但在晋升到营级干部时因家中父母疾病缠身,我转业到地方工作,被分配到天津市武清区司法局,之后又选择了律师行业,市司法局组织律师培训时,台湾著名律师顾立雄讲的两个问题让我记忆犹新,选择律师行业,很累——真的很累;律师是一个自由职业者,要自律、自洁、自爱。1+1法律援助项目2009年启动后,限制志愿者年龄为55岁。天津已有多名志愿者参加,我曾听取过他们的汇报,很精彩的。但因家父多病没能走开,直到父亲去世后,我没有了后顾之忧,虽说年龄已过要求,但我极积要求参加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经组织批准,体检合格,在自己58岁时搭上了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这班车,实现了我的‘初衷’。”
2017年7月,李玉春受理了一起因理赔问题引起的纠纷案,受援人董亚琼女士2015年8月在和政县天合商贸城经营阳光咖啡店,2016年1月在大地保险公司购买了盗抢险和公众责任险,在附加险不能单独购买的情况下,董女士又购买了主险加附加险,双方签订了保险合同,董女士向保险公司缴纳了一年的保险费2300元,保险期限自2016年1月22日零时起至2017年1月21日二十四时止。登记核査财产保险投保的合计为265000元。
服务贫弱群体,维护公平公正。近一年来,李玉春严格按照制度办事,切实履行了法律援助工作职责,实实在在为老百姓提供了法律援助、解决了困难、讨回了公道,不收一分钱物,他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真正起到了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作用。赢得了和政百姓的口碑,被群众誉为信得过的“贴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