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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5浙江
一、《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23年第10期(总第326期)
二、《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23年第9期(总第325期)
三、《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23年第8期(总第324期)
四、《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23年第7期(总第323期)
1.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申请执行监督案
【裁判要旨】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的被执行人未通知此前已经进入执行程序的债权人申报债权,导致其失去在破产重整程序中主张债权的机会;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该债权人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二条规定,按照破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申请恢复执行。
2.吴良好与如皋市金鼎置业有限公司等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
3.李衡诉江苏五星电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案例要旨】家用电器的生产日期属于消费者知情权范围。经营者销售家用电器“库存机”,未主动告知电器的真实情况,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消费者主张免费更换相同型号新电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诉顾立、顾全飞诈骗案
【案例要旨】在计算机信息系统具有处分财产功能且正常运行的情况下,行为人通过非法手段满足计算机信息系统控制者的预设条件,如实施添加、删除数据等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使控制者陷入错误认识并授予行为人通过计算机信息系统获取财物权限的,该行为构成诈骗罪。
5.郑州曳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丁晓梅等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先予执行案
五、《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23年第6期(总第322期)
六、《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23年第5期(总第321期)
1.上海环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广东法瑞纳科技有限公司等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裁判要旨】侵害专利权纠纷案件中,被诉侵权人据以主张现有技术抗辩的现有技术系其本人或者其授意的第三人违反明示或者默示的保密义务而公开的技术方案的,人民法院对其基于该技术方案的现有技术抗辩不予支持。2.张正国诉江苏红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居间合同纠纷案【案例要旨】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扰乱社会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居间合同约定的居间事项系促成签订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该居间合同因扰乱建筑市场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属无效合同,居间方据此主张居间费用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七、《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23年第4期(总第320期)
1.上海安盛物业有限公司诉王文正劳动合同纠纷案
【案例要旨】用人单位行使管理权亦当合理且善意。劳动者因直系亲属病危提交请假手续,在用人单位审批期间,该直系亲属病故,劳动者径行返家处理后事,用人单位因此以旷工为由主张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亦不符合社会伦理。劳动者因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检察院诉胡仁国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
【案例要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非法移植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行为,属于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的“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认定被告人是否具有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主观故意,可结合野生植物是否具有可普遍识别的外观特征、被告人是否具有林木行业工作经验、自然保护区是否设置特殊的林木保护设施等因素予以确定。
八、《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23年第3期(总第319期)
九、《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23年第2期(总第318期)
1.刘美芳诉常州凯瑞化学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案【裁判摘要】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的,公司可以股东会决议解除其股东资格。但如公司股东均为虚假出资或抽逃全部出资,部分股东通过股东会决议解除特定股东的股东资格,由于该部分股东本身亦非诚信守约股东,其行使除名表决权丧失合法性基础,该除名决议应认定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