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司法大数据专题研究情况和即将上线运行的中国司法大数据服务网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主任许建峰,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总经理王珩出席发布会并介绍有关情况,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林文学主持发布会。
发布会现场图
此次新闻发布会上许建峰表示,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是2016年11月10日经最高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决定、组建的以人民法院信息技术服务中心为主导,由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新浪公司和华宇公司参股的现代企业制研究机构。2017年7月31日,经国家工商总局批准正式定名。
另外,此次新闻发布会还发布了四个司法大数据研究报告:《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未成年人犯罪》、《涉黑犯罪》和《互联网司法大数据热点专报》。
现场实录
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主任许建峰
在此,我重点介绍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开展的司法大数据专题研究情况。
201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中国科学院时指出:“大数据是工业社会的‘自由’资源,谁掌握了数据,谁就掌握了主动权。”2015年8月,国务院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明确要求“通过促进大数据发展,加快建设数据强国,释放技术红利、制度红利和创新红利,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刚刚召开的党的十九大,吹响了全面决胜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时代号角。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明确提出了“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善于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等新要求,为新时代人民法院大数据工作以及智慧法院建设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最高人民法院积极响应国家大数据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十分重视司法大数据的汇集、管理、研究和应用工作。按照周强院长“充分利用审判大数据,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促进科学决策”的要求,以“大数据、大格局、大服务”理念为指导,构建了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简称“大数据平台”),成立了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以创新作为驱动发展的第一动力,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是2016年11月10日经最高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决定、组建的以人民法院信息技术服务中心为主导,由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新浪公司和华宇公司参股的现代企业制研究机构。2017年7月31日,经国家工商总局批准正式定名。
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在智慧法院总体设计、人工智能应用、涉诉信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评估等诸多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此次发布会上介绍的司法大数据专题研究成果,就是以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为主体,联合各方力量形成的。通过一系列司法大数据专题研究工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贡献了积极力量。
一、司法大数据专题研究之源——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
现在屏幕上显示的就是正在为全国31个高院和兵团法院提供服务的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全国四级法院每天大约产生7至8万件案件数据,每5分钟实时自动地汇聚到平台。地图上的航行线形象展示了各地法院案件数据的动态汇聚过程。
二、司法大数据专题研究之本——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审判执行、服务司法管理、服务社会治理
在服务审判执行方面,通过对类案、新法施行效果评估、法律适用情况等进行专题研究,为法官案件审理、法律法规完善、司法解释制定等提供参考。例如《离婚财产纠纷类案同判专题》研究分析表明,性别因素基本不会单方面影响财产处理的结果。但精神病人或者残疾人离婚的,因其本身处于弱势地位,在财产处理时,往往会予以照顾。而针对离婚案件中的婚生子女抚养问题,考虑到子女生活、居住的稳定性和受教育的便利性等因素,在房产处理时往往会优先考虑抚养子女的一方。又如在《刑事诉讼法施行效果评估》专题中,数据表明在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订之后,一审案件中被告人的审前羁押率由2012年之前的68%下降至2015年的61%,下降了7个百分点。而取保候审的适用率有明显提升,从2012年之前的22%提升至2015年的38%,提升率高达73%。
三、司法大数据专题研究之道——全方位提升司法大数据专题研究和服务水平
“行百里者半九十。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绝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全党必须准备付出更为艰巨、更为艰苦的努力。”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这一语重心长的告诫体现了对事物客观发展规律的深刻洞察。
最近,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在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调研时进一步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认识和把握新时代司法工作特点,充分运用司法大数据,全面提升人民法院工作能力和水平,促进公正司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充分体现了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对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的鞭策鼓舞和殷切期待。
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尽管针对不同领域、不同方向形成了130余份司法大数据专题研究成果,积极探索了运用司法大数据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路径。但总体而言,目前的研究工作无论是广度深度还是方式方法都处于起步阶段。接下来,我们将重点从以下方面不断完善提升。
一是进一步打通渠道,丰富数据资源。在已经建成全世界最大司法审判信息资源库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推进电子卷宗、庭审音视频、司法人事、司法政务、司法研究等数据资源的汇聚力度,提高与银行证券、国土资源、工商企业、海关等国家信息资源的协同能力,持续确保数据的全面性、及时性、准确性和规范性,把司法信息资源库打造成一个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生生不息的数据宝藏。
二是进一步创新技术,提高研究水平。充分发挥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前沿信息技术的驱动作用,开展基于语义的复杂案情分析、案件特征深度学习、基于案件趋势的社会治理预警预测等关键技术研究和攻关,构建司法大数据知识库,提升专题研究成果的质量水平,逐步实现司法大数据服务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全面、精准支持。
三是进一步扩大协作,拓展研究方向。继续坚持“小核心、大协作”的专题研究模式,对内鼓励法官、司法管理人员从实际业务需求深度参与专题研究,对外积极探索与高校法学院、研究所等法学专业团队的合作与交流,将研究视角深入到国家与社会治理各个维度和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为司法大数据驱动社会变革,改变治理方式,防范社会风险,拓展公共服务,提高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提供支持。
新时代催生新思想,新理论引领新实践。我们坚信,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我国司法大数据研究工作必将展现出更加广阔的光明前景,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我要说明的情况就是这些,谢谢大家。
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总经理王珩
以下分别从服务对象、主要功能、服务模式、网站地址、发展展望等方面展开介绍。
一、中国司法大数据服务网服务对象
中国司法大数据服务网的服务对象是涵盖社会公众、政府部门、法学研究机构、司法实务机构在内的各类社会团体和公众用户,具体对象有金融机构、法官、律师、学者、法学师生及公众用户等。
二、中国司法大数据服务网主要功能
中国司法大数据服务网以满足国家和全社会发展对司法大数据的深度利用需求为目的,重点围绕如何提升大数据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审判执行、服务司法管理、服务社会治理的能力开展建设,主要提供专题深度研究、司法知识服务、涉诉信息服务、类案智能推送、智能诉讼评估、司法数据分析等六类服务。
涉诉信息服务着眼涉诉数据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建设的要求,以司法大数据资源为基础,构建个人/企业涉诉信息画像,为国家机关、金融机构等提供多维度涉诉数据开放服务,为进一步维护人民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提供支撑。涉诉信息服务提供专线云服务和开放云服务,其中专线云服务主要通过专线网络为政府机构用户、大型金融行业用户提供自然人涉诉信息查询、组织机构涉诉信息查询、案件详情信息查询等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可以根据用户需求定制。开放云服务通过互联网,结合涉诉信息和外部数据为第三方征信机构、公众用户提供自然人和组织机构的司法信用等级评估服务。
类案智能推送旨在解决类案信息查找过程中面临的精准性问题,辅助用户快速构建案件的语义画像,并基于语义画像从海量历史案件中发现相似案件,面向法官、律师、社会公众提供专业、智能、友好的类案精准推荐服务。类案智能推送支持基本检索、以文检索、以案检索三种检索入口,其中基本检索支持基于关键词和交互式知识引导方式进行输入;以文检索支持根据上传的文书自动抽取案由、案情特征、争议焦点;以案检索支持根据案号自动抽取案件特征,采用语义分析和大数据技术实现类案精准定位,搜索结果支持文书、案例、关联法规三种维度展现,支持在线生成类案文书要点摘要。
智能诉讼评估主要为当事人提供诉讼风险评估和结果预测服务,能够引导当事人描述纠纷情况,并根据收集的信息,运用语义分析、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帮助当事人评估诉讼可能存在的风险、需要准备哪些证据材料、可能的判决结果等信息,辅助当事人有效的开展诉讼活动。该服务同时也可以为法官节省基础诉讼咨询的工作量,大大减轻了法官咨询的负担。目前主要支持离婚纠纷案件的诉讼评估,后续将继续完善借贷纠纷、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工商纠纷、继承等案件的诉讼评估。
三、中国司法大数据服务网服务模式
中国司法大数据服务网服务模式分为在线数据服务和线下数据服务两种,在线服务主要通过中国司法大数据服务网提供在线数据查询和下载服务,线下数据服务包括信息咨询和根据用户需求制作专题数据产品等。
四、中国司法大数据服务网站地址
五、中国司法大数据服务网发展展望
在最高人民法院、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的领导和指引下,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将砥砺前行,加快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在司法领域的应用,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司法大数据服务模式,进一步扩展数据收集范围,完善数据共享交换体系,提供更加智能的大数据分析服务,为群众诉讼、公众普法,司法资源调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提供全方位、高水平的智能分析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