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悟县司法局县级政务服务事项服务指南
法律援助
一、法律援助方式:
(一)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
(二)刑事辩护、刑事代理;
(三)民事、行政诉讼代理;
(四)行政复议代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代理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
(五)公证援助和司法鉴定援助;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法律援助形式。
二、法律援助范围: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助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和维护其他劳动保障权益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产生民事权益的;
(七)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主张民事权益的;
(八)因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损害、食品安全、环境污染、产品质量以及农业生产资料等造成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请求赔偿的;
(九)主张保障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的;
(十)刑事案件的辩护和代理;
(十一)其他确需法律援助的事项。
三、如何申请法律援助:
根据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及《湖北省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出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属于诉讼事项的,向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属于产生侦查或者审查起诉阶段刑事案件的,向办理案件的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
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属于非诉讼(包括仲裁)法律事项的,可以向有权处理机关所在地、申请人住所地或者事项发生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应该按要求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同时还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二)经济困难的证明;
(三)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经济困难证明由申请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出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经济困难证明应当如实载明申请人家庭人口状况、就业状況、家庭财产、家庭人均收入等信息。(公民经济困难的标准,按照受理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县(市、区)公布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以内执行。。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律援助机构可以直接认定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无须出具经济困难证明,但应当出具相应证件或者证明材料:
(一)属于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
(二)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孤儿保障金或者生活困难救助金的;
(三)在社会福利机构由政府供养的;
(五)农村进城务工人员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工伤赔偿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产生民事权益的。申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申请。申请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不履行申请义务的,由其住所地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组织、人员代为提出申请。
四、申请法律援助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提交证据、证明材料不齐全的,法律援助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做到必要的补充或者说明,申请人未按要求作出补充或说明的,视为撤销申请
(二)申请人应如实陈述申请法律援助事实和情况,保证其提供的证明和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三)申请人对法律援助机构作出不予法律援助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決定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该法律援助机构的司法行政部门申请复查,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查申请之日起5日内进行复查。经复查认为申请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法律援助机构变更决定,及时向申请人提供法律援助,并告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维持法律援助机构决定的,应当将理由书面告知申请人。
五、法律援助工作流程图
法律咨询
法律咨询是指从事法律服务的人员就有关法律事务问题作出解释、说明,提出建议和解决方案的活动。包括:现场口头咨询、当事人提供案件材料后律师提供咨询意见,非正式的不收费仅供参考的咨询等等。
咨询者注意事项:(1)您应出示身份证件,对某些重大问题或案件的咨询,如询问人拒绝公开身份不同意登记的,律师可以不予解答;(2)问题要具体,您在提问时,请将问题内容叙述详尽、完整,避免遗漏重要信息,以免影响律师对整体案情的把握和判断;(3)及时确认满意答案,如果您对热心律师的答案满意,那么请给予其满意评价。您的肯定,就是律师最大的动力;(4)尽量留下联系方式,便于律师后续跟您联系、沟通。
人民调解
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经民间纠纷当事人申请或者同意,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促使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谅互让、诚实守信、消除纷争,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一、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应遵循的原则
(一)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二)不违背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遵循社会公德,不损害公共利益和第三方合法权益;
(三)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一)选择或者接受人民调解员;
(二)接受调解、拒绝调解或者要求终止调解;
(三)要求调解公开进行或者不公开进行;
(四)自主表达意愿、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义务:(一)如实陈述纠纷事实;
(二)遵守调解现场秩序,尊重人民调解员;
(三)尊重对方当事人行使权利。
三、人民调解受理范围
人民调解委员会可以受理下列民间纠纷,但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专门机关管辖或禁止采取人民调解方式处理的纠纷除外:
(一)婚姻、家庭纠纷;
(二)人身侵权、损害赔偿、债权债务纠纷;
(三)土地承包、生产经营纠纷;
(四)劳动争议纠纷;
(五)涉及民事权利义务的其他纠纷。
四、人民调解流程图
法治宣传
1、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监督全县“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
3、指导、监督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
4、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5、指导全县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律师工作
对律师年度考核
一、受理条件
二、办事流程
1、受理:律所向上级主管司法行政机构提交报告。
2、审核:上报初审意见和考核等次评定建议,连同律师事务所报送的材料给市级司法行政机构。
3、审批:本行政区域开展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的情况总结及考核结果报省司法厅备案。
4、办结:对上报的情况进行备案。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考核(初审)
一、申请材料
1、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考核记录。
二、办理流程
1受理:申请法人填写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考核表,提交所在县(市、区)司法行政管理机关。
2审核:申请法人的申请符合规定条件的,县(市、区)司法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初审意见。
3审批:市(州)司法行政管理机关对申请法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不符合规定条件的退回。
4办结:对符合条件的,作出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考核决定。
5送达: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申请材料真实齐全,通过年度考核。申请人不符合法定条件,退回申请材料,说明理由。
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度考核
(初审)
1、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表。
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1、受理:申请人填写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表,提交所在县(市、区)司法行政管理机关。
2、审核:申请人的申请符合规定条件的,县(市、区)司法行政管理机关初审意见。
3、审批:申请人的申请符合规定条件的,作出初审意见,提交县(市、区)司法行政管理机关审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
4、办结:对符合条件的,作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决定。
5、送达: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申请材料真实齐全,通过年度考核。申请人不符合法定条件,退回申请材料,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