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安劳动办:27812854宝安区宝城29区文汇花园23栋
2、西乡劳动办:27796404宝安区宝城60区宝源路劳动大厦3楼
3、福永劳动办:27395912宝安区福永街道劳动司法大楼1楼
4、沙井劳动办:27296011宝安区沙井街道中心区创新路劳动司法大楼
5、松岗劳动办:27716729宝安区松岗街道燕罗大道山门段3号劳动司法大楼1楼
6、公明劳动办:27738774宝安区公明街道广场路5号
7、石岩劳动办:27610966宝安区石岩街道劳动管理办三楼
8、龙华劳动办:27700473宝安区龙华街道工业西路5号
9、观澜劳动办:28021420宝安区观澜街道观澜大道288号财政大楼二楼
10、光明劳动所:27122240宝安区光明街道办事处西区二办二楼
龙岗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局
1.平湖街道劳动管理站
2、龙城街道办事处劳动管理站
龙岗爱联西湖村如意路84818912
3.坪山街道办事处劳动管理站
深圳市龙岗区坪山建设路60号
4、大鹏街道办事处劳动管理站
深圳市龙岗区大鹏街道中山路5号84305208
5坪地街道办事处劳动管理站
龙岗区坪地镇富民路84094011
6、坑梓街道办事处劳动管理站
深圳市龙岗区坑梓街道人民路2号
7、南澳街道办事处劳动管理站
龙岗区南澳街道海滨路1号84404030
附:劳动仲裁受案范围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深圳市、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的管辖划分
深圳市劳动仲裁委员会负责特区内以下用人单位与员工发生的劳动争议
1、中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驻深用人单位,
2、市党政机关、行政事务、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
3、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深业集团及其控股企业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的企业
5、工伤案件;
6、各保税区内用人单位与其员工发生的劳动争议由保税区派出庭管辖。
罗湖、福田、南山、盐田劳动仲裁委员会
除上述市级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外其他用人单位与其员工发生的劳动争议
龙岗、宝安劳动仲裁委员会
辖区内所有用人单位与其员工发生的劳动争议(光明新区内劳动争议由光明新区仲裁派出庭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