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8以来,随着《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等一批劳动领域的法律先后实施,由此衍生的法律服务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从某种意义上讲,2008年,是中国劳动法律业务及劳动法律师职业生涯获得蓬勃发展的分水岭。目前,有不少活跃于劳动法业务领域的律师,有很多是从2008年开始涉足劳动法业务的,也在一定程度上佐证了这一点。
从法律服务的角度,基于法律环境的变化,一方面,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劳动法律服务的复杂和难度。另一方面也在给律师拓展劳动法律业务诸如人力资源、劳动用工等方面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
一、劳动法律师业务发展的外部环境
随着现实社会发展中对法律服务市场细分的客观要求,尤其自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越来越多的客户对劳动法业务需求日渐强烈。
而劳动法业务自身的政策性、地域性、碎片化,也决定了该领域法律服务需要更强的专业经验,催生了劳动法律师业务专业化的发展。
我们注意到,尤其在越来越多的大企业中,除了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以外,有更多企业开始考虑聘请劳动法专项法律顾问;
除了解决个别劳动争议,开始在群体性劳资纠纷中聘请律师代表资方进行劳资谈判,解决因用工产生的劳资危机。
由此可见,随着市场发展的需要,劳动法律师不仅仅处理劳动争议,而且在参与人力资源合规及企业运营管理方面开始日益发挥作用。在未来日益细分的法律服务市场中,专业化的劳动法律服务需求只会越来越强,更会成为律师业务开发新增长点的“蓝海”。
二、律师行业的现实表现与劳动法律师现状
根据对我国当前部分地区(尤其是法律服务业较为发达的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地区)律师事务所中劳动法业务的发展状况的观察、了解和调研,目前律师事务所劳动法业务的发展主要呈现出两种类别表现。
一是在大型综合性,尤其是具有较多涉外业务的律所中,大都在劳动法业务领域中有着非常不俗的表现,其专业团队实力雄厚,业务创收价值亦为可观,在律师事务所行业的劳动法业务影响力方面具有强大的市场竞争力和广泛的社会影响力。如金杜、君合、中伦、德恒、金诚同达等,经常在钱伯斯、ALB等业界知名评奖中屡获奖项,建立了良好的美誉度。
二是出现了一批专业以从事劳动法业务为主的专业化、中小型精品所,如北京的凯联、上海的江三角、蓝白、保华,广州的胜伦、深圳的劳维等。专业的劳动法律所,虽然规模不是很大,但在市场竞争中,其在劳动法业务的对外拓展和赢得客户等方面,亦建立了独有的专业声誉。
在当前律师事务所行业中,80%以上是中小型事务所,代理劳动争议案件是多数劳动法律师的传统业务,也是劳动法律师业务获得纵深发展的原始起点。这一点,无论从京沪广深一线城市,还是从二三线城市,都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当然,从一定意义上说,很多时候,律师正是在参与劳动争议处理的过程中,才推动了其他劳动法业务的进一步发展。
三、劳动法律师业务发展中的尴尬与困境
在现实社会对劳动法专业法律服务的强烈需求和律师专业化发展的双重因素下,以处理劳动法律业务为主的专业劳动法律师应运而生。但就目前来看,专业劳动法律师的规模、专业水准及社会认知等方面,都有很大空间亟需提高。
因此,与高端的涉外法律人才相比,劳动法专业律师面临紧缺且少人问津的尴尬,出现了一个“紧缺但并不紧俏”的现象。
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为劳动法律政策纷繁复杂,劳动法业务门槛低但专业性强,但因为先天客观原因,劳动法业务的当事人支付能力、支付意愿均较低,导致律师费效益较差,使得很多律师不愿意、没兴趣涉足劳动法业务,很多“大律师”不屑于从事劳动法业务。
四、劳动法律师业务拓展的思路
1、为什么要进行业务拓展
长期以来,一方面,由于因用工、就业引发的劳动法问题的广泛性和普遍性使然,使得很多律师——无论是否专门从事劳动法业务,都会触及到劳动法问题并按照自己惯有的思维方法和已有的律师经验去解决。
另一方面,因劳动法问题本身的碎片化,每一个个体问题的琐碎性以及其中涉及的标的金额较小,甚至部分问题根本没有标的金额,对劳动者来说没有能力支付较高律师费,对用人单位来说不愿去花费较高律师费聘请专业律师解决,导致一定程度上对劳动法律师业务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存在一定误解和偏见。
其主要原因是,一方面现实中很多人仍然喜欢沿用涉案的标的金额来判断案件的重大性以及相应的律师费预算,另一方面法治意识及律师服务意识不强,对律师作用和价值认识有限。
在当今的时代背景和法律环境下,从律师业务模式的现实需求角度出发,劳动法律师自身更需转变观念,进一步从专业的精度、细度和深度等方面,拓展业务空间,才能赢得客户及社会各界对劳动法律师及劳动法律业务的全新认识。
2、如何进行业务升级
随着现代社会对法律服务的更高要求,从专业价值在更广泛层面获得认可和发展角度,劳动法律师应盘点过往业务模式,突破仅仅代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传统业务模式,从人力资源合规角度拓宽思路,为适应新的法律服务环境而自我迭代和升级。
1.担任人力资源法律顾问
长期以来,律师接受企业聘请担任法律顾问是较为常见的业务类型。但随着企业人力资源合规管理的现实需求,很多公司不再满足于聘请一名律师担任其常年法律顾问,开始聘请专业劳动法律师专门处理涉及劳动用工方面的法律事务,协助用人单位加强人力资源管理,提示法律风险,避免劳资纠纷。
2.特定或专项的劳动法律事务处理
从国内视角来看,随着劳动法领域律师业务专业化水平的不断提升,在企业改制、并购重组、兼并、关闭、破产清算、经济性裁员等法律事务中涉及在劳动法业务,都需要专业的劳动法律师参与处理。
从国际化角度,随着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走出去”,由此涉及的跨境用工合规要求和风险控制需要,也需要劳动法律师介入其中,与境外律师一起共同提供具有跨境因素的人力资源合规服务。
3.深度介入劳动争议协商、谈判、调解工作
当前,劳资矛盾逐渐成为比较突出的社会矛盾之一,如何化解劳资纠纷,不仅是政府管理、社会层面的需要,更是妥善处理劳资关系的企业需要。
因此,劳动法律师若能充分运用自身的职业特点和专业优势,通过非诉讼方式,深度介入到劳动争议的协商、谈判或调解工作,不仅从多维度提升了问题解决效率和降低成本,而且也为律师的业务活动赢得更大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对于为企业提供劳动法律服务的律师而言,很多时候必然涉及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和运营。
劳动法律师如果利用自身的职业优势,为企业提供人力资源战略规划、运营组织管理、薪酬设计、绩效管理及涉及劳动用工的财税筹划、社保福利解决方案等周边服务,显然可以为劳动法律服务增加更有深度的附加值。
3、业务展拓的现实期许
从本质上讲,劳动法律师业务的拓展,并非在现实生活中人为新添了某种法律需求,而是通过重新梳理和规划法律服务的方式和方法,让更多客户及社会各界对劳动法律师的专业性具有更加充分、全面的认识。
从某种意义上说,法律服务对象对具体法律服务内容专业价值的认可,才是劳动法律师的业务拓展的真正意义所在。
另一方面,基于劳动法业务中劳动者在劳资双方的谈判能力及支付能力较弱,使得很多时候为劳动者提供的法律服务具有更多“公益性”,而很难从商业角度来衡量。尤其是在当前劳动法律师中并不区分劳方律师、资方律师的现实情况下,由此带来的对劳动法律师专业作用的低估仍然较为普遍。
因此,就现实而言,我们这里所讲的劳动法律师的业务拓展,更多的涵义是指向为用人单位——也就是为社会化的商业机构,基于企业管理所需、减少和避免更多劳资纠纷所需,提供更加精细化、高标准、高质量的专业服务。
而这些,无论从因用人单位人力资源合规受益后所对应的员工数量的广泛性角度,还是从公司作为商业机构所具有的支付能力看,都是值得期许的。
五、劳动法律师职业发展的视野与机遇
1、现代法治社会对专业化法律服务需求趋势
时下,在律师界,谈及行业发展大势,不少同仁都会认同律师发展的方向一定是专业化、精细化。
随着中国法治化程度的提高和人们对法律服务需求的标准的提升,重点以某一专业领域为专长的专业化律师应运而生。
“一招鲜,吃遍天”。在未来的法律服务市场,高水准的专业法律服务一定是由在专业领域见长、具有专业经验的专业律师来完成的。
就劳动法律服务市场而言,以2008年为界,基本走过了从“是个律师都会处理劳动争议的万金油”时代到今天不断涌现的“只做劳动法业务的专业化律师群体”,实现了劳动法律师业务从1.0到2.0的升级与转变。
2、劳动法律师职业发展需避开“专业化陷阱”
需要注意的是,如同一枚硬币一定会有两个面。我们在推崇律师专业化的同时,从某种意义上也不得不承认专业化的另一面就是局限性。
以现实的劳动法律师为例,长期专门从事劳动法业务固然积累了大量同类问题的专业经验,但如果凡事仅仅从劳动法角度考虑,也未必能完美完成客户的委托目标。
如果仅仅局限于对于专业领域的精研,那么也势必导致在其他领域的欠缺。不同部门、领域的法律之间并非机械隔离的,有些时候一个法律难题并非是仅靠某一个部门、领域的专业经验就能够解决的。
这是因为,专业领域的划分实际上只是律师职业发展中提升专业竞争力的需要,但对于客户而言,客户或许只关心自己目标、利益的实现,而并不十分清楚其中多个法律部门、法律关系的交叉和协作。比如,如果劳动法律师对公司法、证券法、破产法、税法等一无所知的话,在处理涉及其中的劳动法业务时,就很难得心应手完成委托任务。
此时,那种“宽度只有5公分、深达1000米”的窄口径专业经验似乎又成为律师为客户提供全面服务的短板。
因此,在劳动法律师的未来发展蓝图中,以专业化为根基,在“专”的基础上适当有所“博”,通过一定程度上的“专”“博”互动,为客户提供综合、实务的“一站式”解决方案,必然会赢得更多客户的青睐,从而获得更加富有远见的长足发展,才能迎来劳动法律师从2.0到3.0的迭代和升级。
结束语
从劳动法律师视角展望律师的未来
与中国经济发展大势脉络紧密同步,劳动法律师业务专业化刚刚走过十年,从万金油到专业化,从单纯打劳动争议官司到参与人力资源合规体系构建,再到适应法律服务需求的复合性、综合化,尚待开发的业务“蓝海”还有很多。
但是,就历史纵向比较而言,较之过往,劳动法律师业务显然已经获得了突破性的发展,劳动法律师业务的专业性、独立性也逐渐获得律师自身、客户、社会等多方面认同。
面对未来的思考,劳动法律师若能先行看到未来大势,勇于自我蜕变和突破,从中把握机遇,无论对于自身职业发展还是行业发展,都必将领先一步,迈向法律服务领域的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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