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黄河律师事务所系1992年10月14日经过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作制律师事务所,是当时鲁北几个欠发达地区首家依司法部《合作制律师事务所试点方案》成立的合作律师事务所,当时的合作者价值追求是一致的,我们尽管当时是蹒跚学步,但刚刚学会走路的兴奋与喜悦,使我们壮怀激烈,终于使我们迈出了兴奋与艰难的一步,走上正轨.然而,事务所运行至1996年时,因在律师事务所的价值追求上,在如何理顺决策机制,如何广揽律师人才上出现了不同声音,与黄河律师的定位不同者离去,同年,我所也为此改制为国办所,改制后,因为有了编制,而使我所有效地解决了决策体制不顺及招揽律师人才的困境,使我所迅速从低谷跃上坦途;2000年根据国务院、司法部及省厅的改制方案使我们又一次团结价值追求相同者,经过运行,终于找到了适合我所发展实际的途径.而今,我们已经搬进了自己投资兴建的5000平方米的办公楼,住进了自己投资兴建的宿舍楼,践行着“超常规、跨越式发展”的诺言,确立了“靠服务质量立本、靠专业能力立足、靠律师道德立业、靠团队精神立所、靠律师文化立魂”的理念,朝着“高起点,规模化、专业化、规范化、现代化律师事务所”的定位迈进!
二、律师文化建设的途径
律师事务所文化建设的打造途径上,我们认为,应通过以下途径着重解决:
(一)强化律师事务所的团队协作精神
律师事务所在解决了战略选择及价值定位后,下一个要解决的就是团队协作。经过归纳,我所把“靠团队精神立所”作为我所的管理理念。经验和教训告诉我们,一盘散沙,各自为政的律师事务所是不可能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的,也是不可能打造品牌所的。为此,我们一是在拟到我所工作的律师的选择上,要求该执业律师必须认同“团队”这样的理念;二是贯彻“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从分配机制、社会保障机制等方面加以巩固和确认,不能接纳和认同这一理念的律师将被淘汰出局。从而形成“黄河律师因为有我存在而骄傲,我因为加盟黄河律师而自豪”的和谐局面!
(二)制定事务所中长期发展规划
事务所应根据自身的主客观条件,从文化建设、业务建设、制度建设、硬件建设、团队构建、品牌建设等方面规划自己。规划的制定对于事务所发展具有导向作用。
(三)完善出资人队伍决策机制
出资人队伍是律师事务所的决策机构,也是事务所健康、快速运转的关键。经验和教训告诉我们,“轮流坐庄”模式或设置管理委员会的模式不利于营造团队精神,不能适应快速变化的市场情况。我们的做法是,从内部制度上确立,根据出资数额行使表决权,而非采取一人一票的表决机制。出资人队伍中主任有较多出资,从而拥有较多表决权,其它出资律师为事务所的业务骨干,也持有相应股份,行使相应表决权。这类机制的确立,能够克服和避免原来我所1996年以前实行的一人一票,人人均可行使否决权的弊端。这样,我所出资人队伍呈现知识互补、能力迭加、性格包容、年龄呈阶梯形的局面。这样,使我们能够在遇到各种市场变化时,既保证决定正确,又能快速反应。另外,我所还设立了“主任领导下的部室主任会议”这一执行机构,以确保事务所的各类决策能够
落实。我所设立的公司、金融、民商、刑事、劳动及行政、赔偿、房地产、行政办公室,相互协作,各尽其职,保障了事务所内部的日常运行。正是有了这些机制,避免了“内耗”,为包括各位律师在内的全体律师及行政辅助人员搭建起了事业发展的平台,各位律师能征善战、长袖善舞,为社会提供着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四)事务所内部管理机制的能量释放和约束机制
律师文化建设不能也不可能停留在口头上,必须通过规范行为、强化认同感和归属感,从而,逐步达到事务所所追求的价值目标。
首先,在内部管理机制的能量释放上(1)实行综合目标考核机制。这种机制,除了业务收费数量考核外,还考核律师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及律师遵守内部规章制度情况;同时,还考核律师的服务质量及诚信态度,以综合考核。(2)实行全员劳动保险和医疗保险,以解除员工的后顾之忧。(3)建立内部灵活的教育机制。周六例会贯彻始终,且会议形式灵活多样,或业务学习,但更多的是有的放矢提出一个题目,大家均自由发言,既教育了律师,统一了思想,加深对事务所理念的理解,又有可能崩发出一些思想火花,出现许多“金点子”,从而为事务所文化执行打下良好基础。正是有了这些机制,律师及员工的积极性得以释放,从面提升了律师事务所的竞争力。
其次,强化内部管理的约束机制。这种机制的建立旨在确保事务所整个系统运行合理有序,以实现事务所各种行为合规。业务管理上,应确保从立案、案中到案结均有机制保障。立案时,严把案件质量关,把那些有利益冲突的或可能导致事务所信誉受损的案件(或事务)排除掉,也使那些可能给事务所带来执业风险的情形予以消灭。为此,立案制度、接待制度、利益冲实审查规则、风险提示制度等的建立使事务所在立案机制有序进行;案件(事务)中间的约束,通过事务所业务指导委员会及案件讨论汇报制度,以确保案件或其它法律事务的质量。事后的监督,我们设立了“律师责任赔偿委员会”及“社会监督员制度”强化投诉查处及社会监督。这些机制的建立,强化了事务所内部的约束机制,使事务所健康有序运行。
(五)强化事务所各种关系的处理
事务所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处理方方面面的关系,这些方方面面关系的处理原则和方式构成了事务所的文化的基础。为此,在如何处理各种关系上体现着事务所的文化,举手投足、言谈话语间无不体现事务所文化的积淀。
第一,在内部律师与律师之间、律师与员工之间关系的处理上,建立兄弟姐妹般的友情,“你的成功,我的骄傲”是我们的价值追求。
第二,在处理与客户之间的关系上,秉承“客户的满意就是我们的追求”,“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的原则,本着做客户的忠实法律代表,以良好的服务,为客户接受、信赖、赞许,以展现律师事务所的执业精神。
第三,在处理与同行的关系上,强调“竞争、合作、共赢”。我们的理念是“靠服务质量立本、靠专业能力立足”,以过硬的服务质量和社会信服的专业能力去竞争,不抵毁同行,挖他人墙角。在这个基础上,与同行建立合作,从而达到共赢的目的。
第四,在与司法机关及行政执法机关的处理上,本着“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不亢不卑,据理力争,尽最大可能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第五,在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关系处理上,按照“管理、监督”的四字方针,自觉服务从其管理监督,从而为事务所发展创造好的外部环境。
第六,在本所出资律师人之间的关系处理上,充分发扬民主,强调“会上充分争论,会后执行统一决定”的原则,按照议事规则议事,避免“乱弹琴”,“调子”不统一损害事务所形象的情况发生。
人们常说“不谋万世者不足以谋一时,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立足现在,谋划将来,将事务所置于整个社会大背景中追求自身在价值,按着自己的专业定位、确立的发展目标,理顺好内部关系和外部发展环境,才会以使事务所有着历久弥新的生命力!
(六)积极打造事务所品牌形象,提高事务所的竞争力
律师事务所文化建设是一个不断完善过程,律师事务所战略的选择也不是一朝一夕就清晰可辨的,律师事务所外部关系的处理及品牌形象的确立也非一成不变的。我认为,律师事务所的文化建设应立足本所实际,根据不断变化的市场情况,精心经营、全力营造、扎实推进,以形成既符合律师规范要求,又符合本所发展实际的事务所文化。我所将秉行“高起点,规模化、专业化、规范化、现代化律师事务所”的总体目标,按照“靠服务质量立本、靠专业能力立足、靠律师道德立业、靠团队精神立所、靠律师文化立魂”的价值追求,不断丰富和发展事务所的文化内涵,为律师业形成良好的文化尽我们的绵帛之力。
一、商事法律服务的专业律师团队
准确的市场定位与先进的执业理念是取得成功的前提。陕西融德律师事务所秉承“大度、诚信、细心、沉稳、积极、担当”的执业理念,坚持“高端、专业、精深”的法律服务理念,以企业商事、投融资法律服务为主要业务发展方向。重点为客户提供商事运营、上市、投融资、高科技成果研发及转化方面的各类法律服务。该所始终执着于专业化分工,坚持各专业的纵深发展,立志将各专业团队的律师打造为该方面的专家,成为该方面的行家里手。
在律师团队建设方面,该所恪守专注企业投融资及技术创新法律服务的建所理念,精心打造了金融证券、公司企业、建筑地产及知识产权与涉外四个律师团队。
第一,从事银行、保险、证券与公司上市法律服务的金融证券团队。
该团队在银行信贷、企业上市、债券发行及境内外企业投资并购等方面积累了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经验,曾为多家企业提供融资、担保、上市和证券法律服务。先后编写了国内企业境内外上市法律与操作流程、新类型银行业务与担保类书籍数十册。已与香港薛冯邝岑律师行、香港南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香港正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美国CroweHorwath(国富浩华)等多家境外投资服务机构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在内地企业境外上市,投融资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
第二,从事企业投资、并购、股权与企业清算法律服务的公司企业团队。
该团队己成功处理了中国化工集团第六设计院的股份制改造,西安交大产业集团重组,西安交大与美国劳瑞德公司企业投资并购,明大企业集团投资并购及内部整合等一系列企业投资并购法律事务,前述工作均取得圆满效果,受到了客户的广泛好评,部分案例已汇编成册,成为投融资律师实务规程和模版。
第三,从事土地流转、房产开发、规划设计与建筑施工等建筑地产团队。
该团队长期从事土地流转、规划设计、融资开发、建筑施工、金融按揭等法律事务,擅长房地产开发的全程法律服务。先后为北京万通股份、香港和记黄埔、明大集团(纳斯达克上市)和西部投资集团等海内外大中型房地产企业提供房地产开发法律服务。其中,对和记黄埔的专项服务,开创了西部地区商品房开发律师全程服务的先河。
该团队已成功处理了轰动海内外的化工六院、西北化工设计院与美国通用集团专利和商业秘密侵权纠纷案,收藏杂志社著作权纠纷案(经最高人民法院判决胜诉),美国格林派克公司与南京空气净化设备公司中外合资纠纷等一系列知识产权及涉外法律事务。以上成功案例在为客户挽回巨额损失的同时,也使本所成为西部地区在知识产权及涉外法律服务方面有较大影响力的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公司化的管理体系是业务发展的保障,该所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推进规范化、公司化的管理体系建设,并以主任为领导核心,建立了三个职能机构:法律业务部、事业拓展部及行政事务部。事业拓展部负责业务开拓、企业发展和企业文化建设等事务;行政事务部负责全所日常后勤管理、财务账目及预决算、人力资源与劳动保障等事务。法律业务部为本所核心业务机构,设有金融证券部、公司企业部、建筑地产部、知识产权涉外部等四个业务团队。
在业务团队的管理与建设方面,该所突破本地律师事务所的传统运作模式,创建了一整套新型团队管理模式,即全所律师为一个整体,四个专业团队分工不分家,按照既有分工又有组合的原则,最大限度满足客户需求。四个专业律师团队在主任统一领导下,即可按照不同的业务类型独立运行,又可根据客户需求或具体法律事务的特殊要求,由不同团队的人员组成专项业务小组,这种创新的团队管理模式优势明显,已经取得了客户及市场的高度好评。
二、专业精准的商事法律服务产品
第一,以金融证券保险案件为内容的法律服务包。如中信银行西安分行与恒通集团借款担保纠纷案、建行陕西省分行与海南证券公司巨额资金拆借纠纷、交大产业集团与西安银行存款侵权纠纷等:
第二,以公司企业类案件为内容的法律服务包。主要案例有西安华陆集团(化工六院)股份制改造,交大药业集团重组,浙江慈源市、延安市、西安市等数家BOT投资项目的法律运作,陕西太昌房地产开发公司股东出资纠纷等;
第三,以建筑地产类案件为内容的法律服务包。主要案件有北京万通实业公司房地产开发纠纷、陕西省五建与富平电力局建筑施工纠纷、西安雁塔建设集团房地产开发建设纠纷等:
第四,以知识产权类案件为内容的法律服务包。如轰动全国的贾平凹著作权纠纷、陕西电视台“开坛栏目”著作权纠纷、收藏杂志社著作权纠纷案(经最高人民法院判决胜诉)等;
第五,以涉外类案件为内容的法律服务包。美国格林派克公司与南京空气净化设备公司中外合资纠纷案,轰动海内外的化工六院、西北化工设计院与美国通用集团专利和商业秘密侵权纠纷案,交大产业集团与美国劳瑞德公司企业并购案等。
三、贴心服务,赢得高端客户
集团公司梁董事长在年月日上午举行的开学典礼上,亲自介绍了集团公司的概况、企业精神文化、服务理念和企业的发展目标,使新员工领略到了公司未来发展的宏伟蓝图,对新招聘的大学生给予了很大的鼓励和支持,并且提出了很多的希望和要求。此次培训得到了集团领导的高度重视。公司各位领导先后到场对学员进行了培训和指导。
二、精心部署,效果突出。
三、成绩显著,合理实施。
此次培训的老师都是各处室的处长以及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以及大学教授,水平比较高,能够将所讲的内容深入浅出的用通俗语言表述出来,让学员容易理解,而且对学员提出的问题均给出很好的解答,让他们有很多的收获。
关键词泰州;海陵区;服务型;司法行政;体制
【Abstract】Withtheeconomicandsocialdevelopment,thesocialcontradictionsanddisputesappearmoreandmoremultiplehighincidencetrend,focuscontroldifficultybiggerandbigger,moreandmoredemandforlegalservices......Thesenewfeatures,fortheTaizhouCityHailingstrengtheningandimprovingtheadministrationofjusticehasbroughtprofoundchallengeandrareopportunity.Howtoseekabreakthrough?Theauthorthinks,shouldbeinordertopromotetheinnovationofsocialmanagementforchance,acceleratetheconstructionofthejudicialadministrativesystemthepaceofservicetype.
【Keywords】Taizhou;Hailing;service;systemofadministrationofjustice
随着经济社会的深入发展,社会矛盾纠纷越来越呈现出多发高发的态势,重点对象的管控难度越来越大,法律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多……这些新特点,为泰州市海陵区加强和改进司法行政工作带来了深刻的挑战和难得的机遇。如何才能寻求突破?笔者以为,应以推动社会管理创新为契机,加快构建服务型司法行政体制的步伐。
1增强三种意识,树立服务型司法行政理念
1.1增强司法行政机关就是社会管理部门的意识。要主动深入研究转型期的社会结构、社会生活、社会诉求等方面的新情况、新特点,积极探索群众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将司法行政工作重点放在研判民情、化解民忧、满足民需、温暖民心上,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在促进发展、改善民生、维护稳定中的基础性作用。
1.2增强司法行政职能就是提供法治保障的意识。坚持将法治宣传教育贯穿社会管理创新的全过程,引导和推动各类社会管理主体依法参与社会管理、承担社会管理任务、履行社会管理职责,促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格局。
1.3增强司法行政工作就是服务基层群众的意识。引导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工作者,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对社会公正、社会平安的新要求、新期待,准确把握社会心理和群众情绪,优化法律服务形式、拓宽法律服务渠道、提升法律服务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
2沿着四条路径,转变服务型司法行政行为
2.1在服务理念上,引导广大律师、法律工作者由追求个人价值为主向追求社会效益为主转变。一是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职业道德、纪律教育,持之以恒地开展“公益服务优秀律师评选”活动;二是深入推进“服务为民创优年”,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加快境外劳务、慈善救助等弱势群体相对集中领域的法律援助全覆盖;三是定期组织“公证义工社区行”、“团员基层服务日”、“党员社区先锋行”专项行动,为城乡居民提供工程式公证服务,做亮公证绿色通道服务品牌;四是引导广大律师、法律工作者、公证员自觉、主动地服务中心重点、服务经济转型、服务社会维稳、服务改善民生,在执业活动中努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2.2在业务拓展上,鼓励广大律师、法律工作者由办理诉讼案件为主向非诉讼案件为主转变。今后一个时期,海陵区的新兴产业将会快速成长、传统产业也加快提升,特色产业基地也会逐步建成,这些都会促使企业兼并重组、产业政策引导、涉外贸易争端、重点项目招投标等法律服务需求大幅增长,为法律服务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因此,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要尽快加强法律服务市场需求的调查研究,把握发展走向,突出加强法律服务能力的建设,更多地为“四新”产业、“一区三园”的发展提供优质、高端的法律服务,更多地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帮助企业打造品牌,提升竞争力,更多地参与调解维稳、维稳、拆迁维稳等法律服务。
2.3在行业建设上,推动法律服务机构由同质化业态为主向特色化业态为主转变。一是认真制定《律协海陵分会促进和保障新能源、新电子、新材料、新装备产业发展法律服务实施意见》,积极引导优质法律服务资源定向流动、专业发展,逐步构建与新兴产业发展相配套的专业化服务体系。二是鼓励有条件的法律服务机构积极引进人才、挂靠联姻,做强队伍、做大规模,走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之路,尽快培植上规模的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事务所和品牌律师事务所。
3构建鼎足之势,强化服务型司法行政力度
3.1优化监管模式。突出海陵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实战能力的建设,建立健全社区矫正规范化运行体系,加快社区矫正由以镇(街)为主,向区、镇(街)两级矫正机构功能互补、联动共管的转变。一是强化三级联动。依托该区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加快构建区、镇(街)、村(社区)三级联动、集中教管、日常监管、就业帮扶的社区矫正工作运行模式,打造新型教育矫正平台。二是加快“三化”建设。以贯彻两院两部新颁《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为契机,建立公、检、法、司共同参与的社区矫正综合执法队伍,实现各部门执法一体化;公安、司法、民政、人社、工商、教育等矫正办成员单位,共同承担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培训,配备师资,落实教材,在教育培训内容上形成系列化;积极整合各类资源,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特殊人群的管理,开发心理调适、困难救助、就业帮扶等服务项目,加快特殊人群服务社会化。
3.2加强无缝衔接。一方面严格实行走访制度。在全国“两会”、党的“十”召开等政治敏感时期,司法所要主动与公安派出所加强配合,加大对重点对象的摸排力度,做到“服刑人员底子清、矫正情况记载明、上门帮教访问勤、个别教育谈得深、日常考核工作细、奖惩机制严而全”,确保各项监管措施落实到位,杜绝脱管漏管现象。另一方面建立定期核查对接制度。充分发挥网络移动定位功能,完善摸排分析制度,加强对高危重点社区服刑人员风险评估,做好重要敏感时段的行为监管和帮困扶助工作,提高监管科学水平,要争取将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1/1000以内。
3.3强化安置帮教。一是全面推行分类帮教,定期开展提前帮教,突出做好重点帮教工作。二是建立温情联系机制,教育引导机制,帮扶救助机制,就业促进机制,确保刑释解教人员思想稳定、生活安定,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三是认真落实必接必送的工作要求,强化无缝对接和管控。四是组织赴监所开展“家乡变化大、亲人盼早归”帮教活动,积极探索帮教向监所延伸的新路子。五是严格实行重点帮教对象个案管理、跟踪服务,切实做到管得住、管得好。争取2012年衔接率、帮教率和安置率分别达到100%、98%和95%以上,重新违法犯罪控制在1.5%以内。
4强化三项功能,优化服务型司法行政方式
>>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研究与实践民族高等院校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与实践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与重构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的理论与实践卓越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的“卓越”要素刍议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与商法教学改革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的实施理工院校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定位的思考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研究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中高校与实务部门的合作浅析卓越视角下的法律文化与复合型法科人才培养“卓越会计师”人才培养探索与实践卓越工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与实践应用型法律职业人才培养目标下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的融合中国军事人才培养的理论与实践“创新型人才培养计划”的理论与实践论卓越法律人才实践能力的培养面向卓越人才培养的实践教学体系建设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与诊所法律教育课程改革“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下法硕教育的实践与反思常见问题解答当前所在位置:
[3]卢学英,金国华.法律职业共同体引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0:1
培养具有“整体性思维"的卓越法律人才何炼红
一、传统教育模式下法律思维面临的挑战
二、整体性思维:卓越计划下法学教育理念的转型
“整体性思维”的培养是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时应贯彻的一个重要理念。因为,“卓越”之标准,意味着我们培养的不只是技能型人才,而应是法律领域未来的精英和领导者。法律制度在很大程度上是各国为促进本国的经济社会发展而采取的政策性手段,具有浓厚的公共政策色彩。法学教育应为学生提供创造性思考的社会实践机会,以开发学生未来的卓越法律人才天赋。特别是应当启发学生结合中西文化的差异来探索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善于反思基本知识技能、法律制度建设和社会积极变迁之间的关联,要有推动社会变革和发展的胆识和勇气。只有具备整体性思维的法律人才,才能适应时代的需要,履行应有的职业责任与社会担当。
三、卓越法律人才“整体性思维”的培养途径
(一)强调知识教育与心智教育有机融合
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必须强调知识技能与精神信仰的有机融合与和谐发展,主张“身”、“心”、“灵”三个维度的均衡发展。大学教育的立足点和归宿点是人,应当在最广泛的意义上塑造全面发展的人,促使受教育者在人格方面得到最充分的完善。教育的目的不应该只是灌输知识,当知识与人类价值观和对其他人的仁慈情感隔离时,它将变得冷漠抽象且具有破坏性。正如RichardZitrin所言,当法学院在训练年轻人的“法律思维”时,也要提醒他们,应当像人类一样思考。不只是在真空中理解法律规则,更有可能成为一个优秀律师。为了在真实的法律世界中得以生存,并获得成功与快乐,法律学生也需要陶冶他们的“心灵”。要让学生在自主真实的环境中,充分发挥创造力,教育学生成为具有批判思维、行动理智,同时具有道德责任和社会正义感的法律人。
(二)把实践环节作为大学教育的支点
实践性是高等教育的本质属性。在高等教育特别是法学领域,应当结合自身的特点,制定学生“整体性思维”的培养计划,并将其有效运用到教育培养的各个环节之中。学校开展实践性教学的目的,是让学生在大学教育阶段受到角色化的知识熏陶和思维训练,从而有利于挖掘与开发学生的个人价值,并帮助学生在今后的职业实践语境下应用这些价值。强调学生实务技能的训练,并不是要求在学校教育阶段就完成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使之在毕业走上工作岗位的时候能够立即胜任工作的需要,如果将这个要求作为高校学生的培养目标,必然使高等教育蜕变为职业教育,在提高学生操作能力的时髦口号下牺牲创新能力的培养――这将是中国高等教育的悲哀!
总之,卓越法律人才需要有优秀的个人品质,才会践行法律的公平和正义;需要有过硬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才能有效地处理问题;需要有整体性思维和战略眼光,才能推动法律制度的完善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高等学校人才培养应贯彻“整体性思维”教育理念,通过把实践环节作为大学教育的支点,“在行动中评价专业实践”,培育出未来社会的精英。
社区法律服务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中的功能及其实现唐东楚
如何培养卓越法律人才是目前我国法学教育面临的重要课题。我们认为不管是从我国目前的国情、社情需要,还是从法学教育和法律从业的“全球化”来看,社区法律服务对于我国卓越法律人才的社会责任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等培养,均具有基础性作用。
一、社会责任感培养
自1904年美国威斯康辛大学提出大学要以社会服务为己任以来,社会服务已经成为现代大学继教学、科研之外的“第三职能”。当今,英美等国的社区法律服务与社区学院教育发展得如火如荼,即便是注重思辨和理论教学的大陆法系国家,如德国等,也都将法学教育的目光转向社会服务和法律诊所运动。我国司法部2002年出台了《关于加强大中城市社区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曾明确指出“把律师队伍、公证员队伍、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法律援助队伍和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有机地组织起来,共同促进社区法律服务事业的发展。”同时,司法部还于2004年至2009年启动实施了中加法律援助和社区法律服务项目。
二、实践能力培养
三、创新能力培养
卓越法律人才的一个基本素养,就是要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而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培养,离不开社区法律服务这种开放性、全程性、主动性、体悟性和基础性的实践应用活动。
首先是服务理念的创新。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中的社区法律服务不能仅限于公益案件,要包括但不限于法制宣传、接访调解、法律援助这“三大块”。这种法律服务应当本着公益服务和非盈利的目的,但可以是有偿的。我国目前的社区法律服务,还主要停留在“政府推动”的层面,没有明确将法学院系的学生作为社区法律服务的主体,缺少“民间推动”的理念和举措。可以探讨由服务双方协商收费或者免费的模式,要改变单纯的“政府推进模式”为政府、社会的“二元推进模式”,或者完全的“社会推进模式”,要从“人本”的角度来发展社区法律服务。这样,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与社区法律服务互动的经费支持、长效机制和法律职业道德的养成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如果把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比喻成“植大树”的话,职业化、国际化、应用型复合型好比是高大的躯干和繁茂的枝叶,相对法院检察院或律所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而言,社区法律服务就好比大树的“根须”。虽然没有法院、检察院、律所实习那样职业化和“高端化”,但如果离开了日常的社区法律服务,就没有法律人才培养走向“卓越”的基础,所以要充分挖掘和发挥社区法律服务对于卓越法律人才社会责任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等方面的“根部培养”作用。
国际化卓越法律人才的功能定位毛俊响
国际治理的规则之治要求,任何国家、国际组织、跨国公司和个人都必须在遵循法治原则和法律规则的基础上决策与行动,并以此为依据来确定它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分配、解决它们之间的争端与纠纷。因此,无论是从宏观角度还是微观角度来讲,培养精通国际规则的卓越法律人才都是全球化背景下的大势所趋。正是因为如此,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提出卓越法律人才应实行分类培养,其中之一就是培养“国际化卓越法律人才”。国际化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途径和模式取决于该类人才的功能定位。根据我国对外开放的宏观要求和当前社会发展的微观需求,国际化卓越法律人才的功能定位应当类型化为以下五个方面。
(一)国际法律规则制定的参与者
国际立法是一个利益博弈的过程,国际利益分配背后的真正决定因素还是国际立法者之间的实力对比。尽管如此,发展中国家缺乏既精通外语又有很深国际法造诣的卓越法律人才也是影响和制约其参与国际规则制定的重要原因。历史证明,小国也有外交。代表国家参与国际规则制定的外交人才的个人魅力、外交技巧、法律素养、语言沟通能力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规则制定结果。
当前,中国正以积极的姿态参与到国际秩序的形成和建构、国际规则的制定和适用之中。中国在严格遵循现有的合理的国际经济和法律秩序的同时,也应努力推动国际经济和国际规则向更加合理的方向转变。中国不仅要遵循国际规则,还要积极参与国际游戏规则的制定。这就要求我国的法学教育要培养出能参与国际游戏规则制定国际型法律人才。该类人才不仅要掌握法律专业知识,熟悉法条和诉讼程序,而且要理解和掌握法律规则和法律背后的法律意识、法律精神和法律价值,以及与之相联系的政治、经济、科技、历史、文化、社会、道德、伦理和传统等背景。
(二)国际法律理论变革的引领者
当前,国际法理论研究的话语权主要被西方学者所掌握。国际法学者的理论研究成果尽管不能直接成为国际法规则从而对各国产生法律约束力,但是对于促进国际法的发展和变革有着重要作用。在国际立法活动方面,专门从事国际法编纂和发展的国际机构,如国际法委员会、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等,在制定国际条约草案时非常重视国家实践和国际法学家的理论学说。在国际司法活动方面,国际法学家的理论学说往往成为国际法庭裁判的重要说理依据。
法律理论研究始终要契合社会发展的需求。中国目前正在处于和平发展和崛起的关键时期,面临着许多涉及自身切身利益的国际法问题,需要中国国际法学者提出适应中国和平发展和崛起的有特色的国际法理论,从而建立既系统承载国际法学话语体系的基本要素又充分展现当代国际法和国际法学中的中国特色、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或中国印迹的中国国际法学话语体系。因此,中国需要加紧培养掌握国际法学理论研究话语权的具有国际水平的理论研究人才,让他们引领国际法律理论变革潮流,改变我国国际法理论研究落后于欧美国际法学界的局面,推动国际法治进程并维护我国的国家利益。
(三)全球公共事务管理的决策者
21世纪下半叶以来,以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为代表的政府间国际组织逐渐成为全球公共事务的重要管理主体。中国是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又是世界人口大国。但中国公民在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任职从而参与全球公共事务管理却处于“人数少、比例小、地位低”的状况,这与我国的国际地位和影响很不相称。因为语言、法律专业素养等原因,我国在国际组织中任职的法律人才不多,能够完全胜任国际组织法律事务的专家更少。这削弱了中国在国际组织中的话语权和参与全球公共事务方面的能力,最终可能对中国国家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参与全球公共事务不一定都需要法律人才,在一定情况下,还需要经济类、行政管理类高级人才。但是,随着国际经济组织数量的增长和强制性管辖权范围的扩大,法制化水平的日益提高,熟悉并善于利用现有国际法律、惯例,能在国际组织中为中国掌握融入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主动权的高级法律人才更加紧缺。因此,我们应该大力培养并向国际组织输送大量能够胜任全球公共事务管理工作的国际化人才,特别是法律人才,增加中国人在国际组织决策层的数量,扩大中国在参与全球公共事务管理方面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四)涉外法律纠纷的裁决者
(五)涉外法律服务的提供者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中国涉外法律服务市场发展了深刻的变化,机遇和挑战并存。中国将不可避免地出现与其他贸易伙伴之间的贸易争端,这就需要国际法律专家提供准确的专家论证意见,以帮助中国政府在贸易争端中采取正确的法律对策。随着中国实施“走出去”战略,中国企业成了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最大的受害者。海外涉诉企业迫切需要熟悉国际贸易规则和外国贸易法律规则的律师为其提供风险调查、商业调查、诉讼等法律服务。中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法律服务市场将逐渐对外开放,中国律师将愈来愈多地面对外国同行的竞争。
尽管中国涉外法律服务市场处于蓬勃发展的状态,但是在涉外法律服务市场上,真正能从事涉外经贸法律业务的中国律师事务所和中国律师为数极少。几乎没有一个中国律师事务所或中国律师能从头至尾独立承担一起反倾销诉讼,通常需要聘用欧美律师事务所或专门律师合作或协助办案,而且往往由政府主管部门出面联系海外律师。这既不利于维护我国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也不利于维护我国涉外法律服务市场的独立性。因此,经济全球化和法律服务贸易的发展对我国法学人才需求发生了变化。我们一定要加紧培养复合型涉外法律服务人才,特别是融WTO法律、经贸知识和娴熟的外语技能于一身的法律服务人才,在国家间贸易争端、企业海外贸易诉讼案件中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以维护我国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
国际化卓越法律人才的上述五项功能定位强调法律人才培养模式与法律职业的统一和整合,强调法律人才培养应立足高起点、高标准,表明国际化卓越法律人才本质上仍然是一种融合职业素养价值观和理论素养价值观的应用型人才。我国应紧紧围绕上述五项功能定位,进一步变革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培养方法、培养内容,走内涵式发展和中外联合办学相结合的道路,培养复合型国际化卓越法律人才,为我国实施对外开放和“走出去”战略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韩大元.全球化背景下中国法学教育面临的挑战[J].法学杂志,2011(3):17―22.
[2]刘仁山.全球化背景下法律人才的培养的问题[J].法律科学,2011(2):195―200.
[3]曾令良中国国际法学话语体系的当代构建[J].中国社会科学,2011(2):35―41.
[4]阎亚林.谈“入世”与现代法律人才培养[J].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3):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