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标准律师执业行为,保障律师执业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目的,从来
律师法》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制定本标准。不考
第二条本标准是律师标准执业行为的指引,是评判律师执业行为的行业立法范围。无实
标准,是律师自我约束的行为准则。质性变化。
件给予处分或惩戒。本标准中的任意性标准,律师应当自律遵守。性不大。
第四条本标准适用于作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适用人群有所扩
律师事务所其他从业人员参照本标准执行。张,不考。
第五条律师应当忠于宪法、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忠实义务。
第六条律师应当老实守信、勤勉尽责,依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守法义务。
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第七条律师应当注重职业修养,自觉维护律师行业声誉。尊严维护。★
第八条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保守秘密的义
露当事人的隐私。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和其他人不愿泄露的务。根据新法进
情况和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但是,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行调整,加了“泄
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密免责”事由。
事实和信息除外。★★★
第九条律师应当尊重同行,公平竞争,同业互助。行业尊重。★
第十一条律师在执业期间不得以非律师身份从事法律服务。律师只能在执业禁止。★★
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不得在受到停止执业处罚期间继续执业,或者★
在律师事务所被停业整顿期间、注销后继续以原所名义执业。
第十二条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不得代理与“利益冲突”。
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
第十三条律师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任职期间“职业冲突”。
不得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新增内容。★★
第十四条律师不得为以下行为:〔一〕产生不良社会影响,有损律师行“执业标准”。
业声誉的行为;〔二〕阻碍国家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三〕无实质变化。★
参加法律所禁止的机构、组织或者社会团体;〔四〕其他违反法律、法规、
律师协会行业标准及职业道德的行为。〔五〕其他违反社会公德,严重损
害律师职业形象的行为。
第十五条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推广律师业务,应当遵守平等、诚信原则,业务推广原则。